土地承包出去了国家占地赔给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0:44:10 485 人看过

一、土地承包出去了国家占地赔给谁?

土地承包出去了国家占地赔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征收一般会获得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

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得补偿算不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承包人死亡征地补偿款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收益。

三、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拥有

农村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其分配范围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其分配范围是对该地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现实生活当中,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农村的土地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所以在国家征收农村的土地的情况之下,应当对于农村经济集体组织进行补偿。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再进行征收土地补偿款项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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