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哪些劳动争议案件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以下案件由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而产生的争议执行《公务员法》的市级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三)军师以下用人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的人事纠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驻南京武警部队所属单位发生劳动争议
4.省机关事业单位所属单位、宁夏中央政府所属企业所属单位、,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134家企业的下属单位,以及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134家企业以外的其他省级企业及其下属单位,市级国有企业和市级国有控股企业>6。外商投资企业(包括香港)的劳动争议;澳门和台资企业)7.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私营(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
8.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的管辖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劳动和人事纠纷
由上述第4、5、6和7段所述的雇主在江宁、浦口、柳河、高淳、丽水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化学工业园区由其所在地区的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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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哪些劳动仲裁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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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争议,哪些人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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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怎样作好案件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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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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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京什么劳动纠纷案件是由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即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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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管辖有哪些具体的法律意义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7一般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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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7法院受理哪些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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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形式有哪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4劳动仲裁管辖争议是劳动争议常碰到的一个问题。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广东省的一些规定,本地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形式有以下4种。一、地域管辖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发生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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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18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分为以下四个程序: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 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 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3.调解。4.开庭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