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有效要件:(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三)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四)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五)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如何立代书遗嘱有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立的具体程序如下: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L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年月日及代书人、遗嘱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等要件,缺一不可。
什么是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在实践中产生的争议就比较多,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存在一些争议。解释:代书遗嘱,在法律容许范围内,是指遗嘱人请他人代替自己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的条件
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
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
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工程造价评估的应用与识别
229人看过
-
评估遗嘱的有效性
134人看过
-
遗嘱效力评估的方法
81人看过
-
口头遗嘱的效力评估
423人看过
-
遗嘱的适用性如何评估?
137人看过
-
股权评估与资产评估的区别有哪些?
244人看过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
如何评估遗嘱的法律效力?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11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意味着,自书遗嘱的要求包括: 1. 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 遗嘱人必须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 必须注明年、月、日,这三项缺一不可。 需要注意的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如果将遗嘱打印出来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具体取决于情
-
一亲戚的遗嘱可以评估析产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9如果各遗嘱继承人之间对该遗嘱的内容并无异议的,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办理继承手续;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通过诉讼方式要求根据遗嘱进行继承并对财产进行遗嘱确权析产
-
司法鉴定与评估鉴定的区别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22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这一种活动。司法鉴定包括价值鉴定、医疗纠纷鉴定、伤病鉴定等。说到与资产评估的关系是指,一般司法机关会考察了解一些专门性单位(如评估机构、医疗机构),然
-
撤销遗嘱与变更遗嘱的区别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27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订立遗嘱之后的遗嘱内容进行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对整个遗嘱进行撤回,整个遗嘱都会无效。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
继承遗嘱公证评估监督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1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