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生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08:12:55 211 人看过

区分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同,生效的时间有所不同;

1、自然人(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2、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签字没有公章有效吗?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单位法人对外签订合同,从形式要件来看是要加盖单位法人的公章,合同自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没有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对单位法人是否生效呢?一般认为,如在合同上签字的人为法人的合法代表人,其在合同上签字,有证据证明合同的权利确实由公司享有,义务确实由公司履行时,该合同亦可认定归于单位法人。

二、举牌静坐讨债违法吗

举牌静坐讨债是不违法的。一人举牌并没有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或者是打骂他人的行为,所以不算是违法的。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之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从合同成立那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该对其进行支持。出借人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时候,应该提供相关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是否贴花

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不需要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订立的合同。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属于民间借贷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订立借款合同应符合什么应该求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4、借款合同中要制定违约责任条款,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借款合同在订立时应当注意哪些内容款合同在订立时应当注意以下内容:一、要明确借款用途。二、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三、应该约定管辖条款。如果不事先约定,那么法院执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诉讼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债权人要到债务人的地头去打官司。是实践中,这绝对是对债权人不利的。四、要明确借款人的具体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
    2023-08-02
    401人看过
  • 什么样的借款合同生效
    一、什么样的借款合同生效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按合同的期限不同,可以分为定期借贷合同、不定期借贷合同、短期借贷合同、中期借贷合同、长期借贷合同。按合同的行业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工业借贷合同、商业借贷合同、农业借贷合同。二、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条件之一有明确的被告打官司的时候,法院第一时间要求我们提供被告的准确身份资料,我们必须提供,否则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没有债务人的身份资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时候,才向债务人要身份资料,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肯定不愿意给。没有资料就立不了案,怎么办?届时只能委托律师去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朋上债务人不是本地人,
    2023-04-30
    136人看过
  • 签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借贷合同何时生效
    一、签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注意还款期:合同中应明确还款期,以方便收回资金,保障其权利。此外,债权人的贷款没有同意偿还期限可以随时还款要求没有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如果他们不继续提交索赔后三年内偿还索赔,法律不支持超过诉讼时效。第二,需要保留书面证据:原告主张债权的年代权利必须提供没有书面发票或如果它无法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或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目击者的证词没有兴趣本身应提供支持他的说法。当债务在债务人手中时,一般认为债务已被清偿。贷款利率需要说明:私人贷款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不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金)。在贷款合同中,利率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约定,超过银行同期利率四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只有在借款人发现本金的利息并计算复利的情况下,借款人才会归还本金。第三,借款的目的需要明确:借款人明知是借款而进行非法活动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赌博债务不受其借款关
    2023-03-24
    145人看过
  • 借款的时候怎么写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借款数额、币种、有无利息或利息多少、还款方式和期限、有无担保、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其他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借款事项作出的约定。一、借款合同包括什么内容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5、借款利率。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6、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7、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8、违约责任。二、借款合同要写哪些内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应该至少规定了贷款的种类、期限以及利息
    2023-02-24
    191人看过
  • 合同生效应不应该约定时间
    合同不需要约定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如无约定生效时间,一般认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当事人以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的生效时间。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1、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2、法律规定的释义: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
    2023-08-18
    400人看过
  • 什么时候生效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一般在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但如果合同以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则在办理完权属登记等手续后,该买卖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一、合同的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来讲,合同自成立时,合同日期起算。以这个日期作为合同的签订日期。特殊规定的,以办理相关手续后起算。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就发生法律效力。但是,有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某些种类的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订立合同后,这个合同就不能马上生效。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部门去履行批准或者登记等手续。合同经过了批准或者办理了登记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二、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如何认定效力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如果在一审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买卖合同未生效;但如果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合同是有效的
    2023-03-26
    287人看过
  • 地役权什么时候合同生效
    符合生效条件,即可生效。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利用期限;(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决争议的方法。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一、关于地役权合同效力的法律依据有哪些?1、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2、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地役权合同有哪些条款?
    2023-06-25
    408人看过
  • 借款合同到期后啥时候无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也是两年。(一)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根据借款合同书是否约定还款期限有所不同:1、借款合同书约定了还款期的情况:借款合同书约定了还款期的,从还款期到期日的次日起两年内行使还款请求权;2、借款合同书未约定还款期的情况:借款合同书未约定还款期的可随时要求对方还款,要求对方还款应给予一定的、合理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一般为一个月以内,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二)借款合同书的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在诉讼时效的两年内再次(除到期时向对方要求还款的那次)向对方主张过权利(也就是讨债)并有充分证据(如有人证、要债的电话录音、或者书面证据如律师函等)证明的,那么借款合同书的诉讼时效即中断,诉讼时效即重新开始计算,也就是从再次主张权利时间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也就是说,就是每去要一次债,而且留存证据,借款合同书就可以重新获得两年的法律保护。(
    2023-03-03
    146人看过
  • 准生证应该什么时候领
    知道了准生证的办理时间后,那么准生证该如何办理呢?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文中所说的《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2023-04-30
    198人看过
  • 民间借贷合同在哪些时候生效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1)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民间借贷合同的无效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
    2023-06-14
    152人看过
  • 什么时候应该交纳合同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交。在劳动合同中,会对工作期限有一个时间要求,所以双方如果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就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当然违约金的支付是肯定要在劳动者离职的时候支付完成的,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是这样。。合同违约金要交增值税么合同违约金一般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对于违约金缴纳增值税,只有一种情形,违约金是要计入销售额。如何判断违约金是否要缴纳增值税,要看违约金是否符合销售额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023-07-02
    101人看过
  • 合同定金条款有哪些,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合同定金条款《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合同的含义、特征、生效1、定金合同定义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2023-05-03
    483人看过
  • 什么时候保证合同生效日期?
    保证合同生效日期自依法签订保证合同之日起。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没签日期是否要承担责任签订保证合同时,没有约定保证日期的,不影响保证责任承担。保证期限是主债务到期后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
    2023-07-06
    380人看过
  • 银行借款合同何时生效时间
    银行借款合同,有别于普通的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普通的民间借贷属于实践型合同,所谓实践性合同就是除了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要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比如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特殊约定的保管合同以及借用合同等等。如果双方就这类合同,仅达成了合意,但没有实际交付,那么该类合同视为并未成立。而银行借款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所谓诺成合同,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明确规定,那么合同在双方签章时即成立且生效。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成立的条件不一样。除了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之外,一般来说,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保管人接受寄托人交付的保管物的行为。也就是说,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寄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在保管物没有交付之
    2023-03-08
    27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什么时候才生效民间借贷合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6
      民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视情况而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应当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合同生效。 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诚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
    • 民间借贷合同中借钱合同自什么时候生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31
      民间借贷合同的生效时间需要根据签订的主体分数来判断: 1、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实际提供贷款之日起生效; 2、自然人与法人或者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双方签订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 2022年合同生效什么时候生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效力需要经过追认才能生效,追认的时间也是有所限制的,相应的权利人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
    • 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相关规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6
      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如果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仓储合同是什么时候生效,什么时间生效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4-06
      《合同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释义】本条是关于仓储合同何时生效的规定。 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成立、生效的合同。而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或称为要物合同。保管合同除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外,还必须有寄存人交付保管物,合同从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这是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重要区别之一。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又可以采用口头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