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及重要内容。根据运输效率、运输方式、承运人人数和合同形式,可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分为多种类型。编写合同时需注意名称、范围、运输方式、承运人等,确保准确合法。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国际货物运输中常见的一种形式。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可以被分为多种类型。首先,根据运输效率,可以将合同分为单程运输合同和分批运输合同。其次,根据运输方式,可以将合同分为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等。再者,根据承运人人数,可以将合同分为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此外,根据合同形式,可以将合同分为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班轮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三类。其中,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适用于大宗货物运输,班轮运输合同大多以提单的形式表现和证明,因此又称件杂货运输,航次租船合同主要用于不定期船运输。在编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时,需要注意合同的名称、适用范围、运输方式、承运人等内容,以保证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分类多样,包括单程运输合同、分批运输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全程货物运输和多式联运合同、海上货物运输协议或总合同、班轮运输合同和航次租船合同等。编写合同时,应注重合同名称、适用范围、运输方式和承运人等要素,以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合同成立】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节 承运人的责任 第六十一条 【实际承运人的责任】本章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适用于实际承运人。对实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五节 货物交付 第八十四条 【相互提供便利】承运人和收货人对本法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检验,应当相互提供合理的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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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中合同中卖方中止运输权利的行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中止运输(StoppgeiTrsit),指的是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在没有保留货物所有权的情况下,遇到买方无力清偿或不愿清偿债务时,对于脱离其占有但尚处于运输中的货物要求承运人中止原定航次运输的行为。这是法律赋予未收到货款的卖方的一种救济方法。卖方行使中止运输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卖方只有在买方无力清偿债务时才能行使,这种无力清偿债务是指一般业务过程中停止支付货款或不能支付到期的货款,而不追究其是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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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货物运输合同不包括旅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4货物运输合同不包括旅客条款。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旅客和承运人之间适用客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第八百一十四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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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包括什么特征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30有下列特征: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 2.是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费为代价。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虽然只有双方,但却直接涉及第三者,即收货人。 4.通常属于要式合同。《海商法》第41条,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