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矫正的任务
1、依法对矫正对象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依法组织矫正对象参加适当的社会公益劳动;
4、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内容
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司法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各项矫正活动。
(一)管理方面
管理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
管理的主要方式包括:矫正干部的监督管理、监护人的监督管理、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管理以及社会积极力量的监控等。
实施管理的目的是:通过规定活动范围等方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有效控制,规范他们的行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秩序,确保非监禁刑刑罚的有效执行。
(二)教育方面
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教育等。其中政治思想教育是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它又包括认罪教育、世界观人生观教育、法制教育、道德规范行为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等。在正治思想教育中,认罪教育是前提,世界观人生观教育是核心,法制教育、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是关键。
教育的形式主要包括:集体教育、个别谈话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社会志愿者帮教、培训实践活动等。
教育的目的是:通过教育,使矫正对象提高对所犯罪的认识,认罪服法,接受矫正组织的教育矫正,矫正他们的不良心理和行为,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在思想上、素质上、行为习惯和道德习惯上都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实现人格的重新社会化,顺利的回归社会。
(三)公益劳动方面
劳动是我国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是改造人的基本手段。受矫正人员必须定时定量地参加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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