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合同义务的相关规定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3:50:35 253 人看过

后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终止后,当事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而应当履行的旨在维护给付效果或者妥善处理合同终止事宜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0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定概念如何定义
    一、劳务派遣合同的规定概念如何定义劳务派遣合同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进行派遣的合同。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一般要到2年以上,内容要写明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二、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
    2023-12-17
    131人看过
  • 关于夫妻间的互相扶养义务有何规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间扶养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当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对方应当扶养和照顾其生活。2、当一方生病时,对方应当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3、当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对方有担任法定临护人的权利和义务。4、当一方没有固定收入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对方应当给予必要的生活费。夫妻扶养义务随夫妻关系解除而消灭,若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积极履行扶养义务,另一方在离婚时可行使追索扶养费(如医药费)等相关权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律师补充:夫妻间的扶养义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的效力而产生的。夫妻扶养义务即夫妻在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的义务,为生活保障义务。其目的在于保障夫妻共同生活,是婚姻关系的必然要求。夫妻关系的建立赋予了夫妻双方特殊的身份
    2023-05-06
    247人看过
  •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定义是否相同?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并非是同一法律关系,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并非是同一法律关系,两者存在一定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3)法律调整不同。(4)合同的法律责任。(5)纠纷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遵循仲裁前置原则;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争议双方可以。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的区别如下:第一,劳动合同,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并承担劳动风险;劳务合同,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
    2023-07-02
    274人看过
  • 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是如何样的
    一、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是如何样的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法律的规定为债权债务是相对的,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二、法律是怎样规定有第三人担保的债务的民法典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第三人作为担保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2024-01-12
    461人看过
  •  债权债务合同转让的相关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1. 基于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2. 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3. 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若当事人同意转让非金钱债权,则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若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则不得对抗第三人。若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则需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可以将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1.基于债权的性质,不得转让;2.根据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3.依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若当事人同意转让非金钱债权,则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若当事人约定不转让金钱债权,则不得对抗第三人。若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则需经债权人同意。在合理期限内,债权人未表示的,则视为不同意。 债 务 人 转 移 债 权 需 经 债 权 人 同 意债务转让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其中第三个条件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
    2023-09-19
    494人看过
  • 技术合同免税相关的税务规定
    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一、技术转让增值税优惠政策技术转让方在技术研发过程中常常要采购一些价值不菲的研究设备,这些设备的价款中包括了增值税的税款。如果技术转让方是专门从事技术研发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在“营改增”之前,他们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其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是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的;而在“营改增”试点之后,他们作为免征增值税的增值税纳税人,其购买设备所支付的增值税税款也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因此,对于专门从事研发与技术转让的公司或事业单位,如果在研发过程中需要购买大量的研发用设备,其承担的增值税税负必然较大。二、技术转让税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
    2023-03-01
    425人看过
  • 父母子女赡养义务的相关规定
    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规定:1、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2、晚辈对长辈的赡养。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子女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比例继承遗产的份额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
    2023-07-15
    409人看过
  • 撤销合同后,何时开始合同无效相关法规如何规定
    可撤销合同自其被撤销之日起即失去了法律效力。该类合同所带来的效力便是使其自始就未产生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尽管受到被撤销相对应的影响,但是在被撤销之前,这类合同仍具备法律所规定的约束力。而我们之所以会选择对已生效的合同进行撤销,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消除这些合同原有的法律约束力。另外,在合同中,即使某部分内容被认定为无效,也并不妨碍其余部分继续发挥其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024-08-02
    404人看过
  • 监护人有抚养义务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监护人抚养义务的相关规定是:1、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2、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父母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3、父母不抚养孩子的,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帮助孩子起诉索要抚养费。老年人的监护人有年龄限制吗老人如果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会需要监护人,与年龄大小无关。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法律规定的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需要有法定监护人。《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2023-08-01
    58人看过
  • 债务人失踪后该如何处理?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债权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债务人跑了犯法吗债务人跑了不犯法。面对债务人跑了的处理办法如下:1、如果债务人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一方失踪的,配偶就有为对方还债的义务;2、或者债权人可以以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向申请法院宣告失踪,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债权人再向财产代管人请求债务履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
    2023-07-05
    293人看过
  •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先合同义务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法律规定及目前的实际操作,二手房买卖中的“先合同义务”主要有以下五项内容:(一)瑕疵告知义务即二手房的提供者,不管是上家还是中介公司,应当将房屋的瑕疵状况告知购房人,不得隐瞒。如该房屋是否设定抵押,房屋是否有质量问题等,都应当如实告诉下家。否则,因为该瑕疵而造成签订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则要向下家赔偿损失。(二)重要事项的通知义务对于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重要事项,一方应当如实通知对方。如下家要告诉上家自己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大致状况等。在二手房买卖磋商过程中,有些人并不是房屋产权人,而是背着家里人把房屋拿来挂牌上市,结果造成不能签约或合同无效,使下家因此失去了与其他人订立合同的最佳时间机会。有的下家经济条件一般,等磋商到签订合同时,才通知对方自己需要以房屋作抵押办理贷款,使上家措手不及。(三)协助与照顾的义务在二手房买卖合同订立过程中,上下家应当尽力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利益损失,并且
    2023-06-14
    60人看过
  • 合同义务转让的相关情况详解
    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主要包括:1、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2、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即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合同义务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合同权利转让和合同义务转让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合同义务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连带地向债权人负责,叫作并存的债务承担;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各自按份负其责任,则按份之债的规则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
    2023-07-03
    445人看过
  • 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我们通常将合同双方法律责任称之为“违约责任”,也就是指当合同各方未能履行其在合同中的各自义务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强制性责任。合同责任的具体范畴则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即缔约责任、预期违约责任、实际违约责任以及后契约责任这四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举凡涉及到合同义务的内容,基本上都是合同双发约定好的义务,其中也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内容:首先,是法律规定的各种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的强制性义务;其次,我们还需考虑到附随义务,这些义务主要是出于诚信原则出发的,体现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以及合同结束以后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2024-08-14
    300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如何规定的
    承揽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一按约定完成工作。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完成交付的工作。承揽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二点接受监督检查。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验,以保证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第三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但在定作人未按约定给付报酬或材料价款时,承揽人可以留置工作成果。定作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第一支付报酬。定作人应依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承揽人支付报酬同中对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按交易惯例还不能明确,应依同时履行原则给付酬金第二点验收并受领工作成果。对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验,对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接受该工作成果。超过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负受领迟延责任。一、定作
    2023-02-04
    4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合并后的具体义务和义务如何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3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或分立的,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承担是: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 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有哪些相关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04
      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
    • 什么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有哪些相关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4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的情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 劳务合同中关于劳务合同分解如何定义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关于劳务合同分解,参考下列内容。 1.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2.没有约定补偿金额,具体数额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上海市高院内部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
    • 赡养义务诉讼费的规定是如何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8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所以因赡养费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