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如何规定网聊记录在民间借贷中作为证据使用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6 21:03:03 83 人看过

1、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

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实践中当事人提交到法院的网络聊天记录多以QQ聊天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为主,而QQ聊天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界面显示出来的聊天主体均具有特定的昵称,举证责任人需举证证明该昵称所代表的人物和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是同一人,这可以通过到提供聊天软件服务的相应服务商处调取QQ和微信号码注册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证明。

另一方面,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表现为内容的真实性。由于网络聊天记录以计算机数据技术为支撑,具有易复制性和易破坏性的特定,在数据提取过程可以通过特定的计算机技术进行复制、修改和删减,因此,在网络聊天记录的提取过程中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至关重要。在实践操作中,举证责任人可以采取聘请提供聊天软件的服务商技术人员进行信息提取或者对提取的聊天记录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寻求适格证人作证,在证人的监督下进行聊天记录的提取,这些方法均可以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对于聊天记录的保存形式可以是将手机或电脑上的聊天界面进行拍照或者截屏后打印,也可以是通过特定技术将聊天记录提取出来后打印或者存贮在特定的设备或者介质中,将特定的设备或者介质提交给法院。

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

一是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聊天记录;

二是经过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或者个人鉴定过或者公证部门公证的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民间借贷案件中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使用;

三是适格的证人以作证或者有效证人证言方式证实是真实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

完整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必须完整的提交整个网络聊天记录,不能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删减或者不提交。网络聊天记录的关联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的内容须与该民间借贷案件的借贷事实有联系,包括该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有实体意义上的联系和法律意义上的联系,如聊天记录中提到了借款的金额、借款的交付方式、借款的用途、借款利息的约定、借款及还款的时间等等,这些都对民间借贷案件需要查明的事实和法律界定具有重要意义。

3、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证据是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借款支付凭证。在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对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约定并有借款支付凭证佐证的情况下,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佐证证据对借款的事实予以佐证,在这种情况下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辅助证据,与借条或借款协议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证据链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并没有给出借人出具借条或者签订借款协议,而是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向出借人提出借款,出借人给借款人支付借款后,难以收回,产生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载有出借人和借款人商讨借款事宜的网络聊天记录就成为了关键证据,但是仅凭网络聊天记录就对案件事实作出认定还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10: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人证言相关文章
  •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法院认定借贷关系
    两年前,新疆乌鲁木齐市民张某给朋友李某借了10万元,却没留下欠条,如今这笔钱成了糊涂账。6月24日,张某告李某案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份意外的证据帮张某获得胜诉。2014年7月,张某接到好友李某的求助称需要借10万元钱建房,并承诺一个月内归还。张某将现金37000元交给李东,随后又转账63000元,并没有要对方出具借条,只留下转账63000元的银行凭单。当年10月,李某偿还25000元后,就以各种理由拖延抵赖。张某不得已只好诉至法院。今年6月,庭审中,李某辩称双方不存在任何借贷关系,张某转给他的63000元是炒股盈利提成,并非借款。张某属于恶意诉讼。张某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欠自己的钱,而李某也没有证据证明转账的63000元属于炒股所得。案件一时陷入僵局。在律师建议下,张某向法官提交一份2014年的微信聊天记录,对话方在通讯录中显示微信号liXX,昵称李某,头像为本案中李某的照
    2023-06-04
    236人看过
  • 能否使用离婚证作为证明聊天记录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是证据。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电子数据是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答案是肯定的。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在诉讼过程中是可以使用的。提交聊天记录证据要注意几点:1、除了提交聊天记录的截图外,庭审中法官会核实作为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一定要保存好,即使一审胜诉,对方可能上诉或申请再审,在裁判文书未生效之前,请妥善保存原始载体。2、聊天信息要提交本人的信息页面,聊天过程中可以提及对方的身份信息,让对方确认。3、如果不掌握聊天对象的实名信息,可申请法院调取微信实名认证信息。4、聊天记录中可以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作出确认。5、聊天记录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经过公证的聊天记录真实性更具有证明效力。6、聊天中涉及到视频、语音,应单独录成光
    2023-07-06
    336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微信转账记录可否作为有效证据
    一、民间借贷中微信转账记录可否作为有效证据1、民间借贷中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但该转账记录必须是真实的、是当事人使用合法手段收集的。除微信转账记录外,当事人还可提供借据、收据等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2、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023-05-23
    192人看过
  • 聊天记录是否能够在法律程序中使用?
    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具体如下:1、当前聊天记录是属于电子数据的,但是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聊天记录很多时候也是参照视听资料进行处理的,而视听资料在国内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暂且不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度,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三个前提条件:(1)客观真实性。是指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独立于人的意志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关联性。即证据与待证事实有内在的联系,并能证明待证事实的全部或一部。网络聊天记录的内容本身要和案件事实相关,比如为了证明男(女)方有外遇、与第三者同居、重婚、赌博恶习等等,在聊天记录中应有文字体现,从而达到相应的证明目的;(3)合法性。就是证据必须具有实体法所规定的特定形式,证据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提供、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如果是当事人提供的聊天记录,一般要想
    2023-07-01
    457人看过
  • 聊天记录可作证据(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离婚起诉)
    微信是当今最流行的社交软件,很多日常生活中的交流信息都是通过微信聊天来实现的。加之其实行实名制注册,因此在起诉离婚案件中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可行的。我们应该如何将微信聊天内容制作成合法有效的诉讼证据并在法庭上出示呢?本离婚律师认为应该注意做好如下两项工作:一、妥善保管原始载体根据法律规定,存储于手机微信中的聊天内容是原始证据。原始证据是法官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最直接方式。因此,您在将聊天内容打印出来后不能删除手机中微信中的原有聊天内容。庭审中要做到随时能够向法官及对方展示原始证据,供他们核实。因此,您平时要慎用手机清理功能,防止误删重要的微信聊天内容。如果您必须要清空该内容,那么建议您在清理之前对聊天内容做一下公证。二、正确制作聊天证据的副本首先,您需要将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二维码、地区等信息一并
    2023-06-04
    357人看过
  • 聊天记录做为证据有什么作用
    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所需要注意的方面包括必须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即证据三性。其中的关联性指用作证据的聊天记录必须和诉讼案件有关联,并且出具的应当是完整的聊天记录。一、证据三性法律如何规定的证据三性法律的规定为:即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客观性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有意伪造的,同时其中的内容是能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二、三性证据有哪些?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三、民事诉讼质证的证据的特点1、证据应具备真实性。证据的
    2023-06-24
    214人看过
  •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我有出轨的证据来使用
    微信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1、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2、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3、微信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一、微信聊天记录,是否有效首先,微信聊天记录,很难拿到原始载体,也就是说,很难拿到,对方的手机,直接找你证据提交,一般的微信聊天记录,都是,手机拍照所取得的,对方的手机,不可能一直由你拿着,所以,原是在气这一块,比较难办,当然了,现在对于这个真实性啊,法官,一个是要求,原告自己举证,另外一个是,早晚会询问被告,这个例子,内容,是不是被告?自己和别人聊天的内容真实内容。其次,关联性,微信聊天记录上,是否能够反映,是属于夫妻一方,在聊天,如何表明夫妻一方的身份?昵称,还是说,微信账号,手机号,或者,聊天内容当中,提到了人的名字,因为微信的历史,是可以随意更改的,如果一个人,
    2023-02-27
    423人看过
  • 偷拍、偷录的录音录像能否作为认定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偷拍、偷录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认定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非法证据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2、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3、严重违背公序良俗。一、非法录音录像可以作为证据吗非法录音录像不可以作为证据。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在法律上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二、无效合同有哪些内容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点: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即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6、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
    2023-04-02
    117人看过
  • 微博、网聊记录等可作民事诉讼证据
    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未经准许不得网络直播庭审,法院可强制删除相关内容昨日,最高法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这部共计23章、552条、5万余字的《法释》,是最高法有史以来条文最多、篇幅最长、内容最丰富、参与起草部门最多、参与起草人数最多的司法解释。《法释》分别从民事诉讼程序公正性、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司法公开、证据的审查与运用等多方面对民事审判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重新规定。根据《法释》,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事案件中的证据。《法释》同时规定,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法院可以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焦点1界定电子数据证据类型《法释》规定: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视为民
    2023-06-08
    412人看过
  • 聊天记录能作为借条么?
    聊天记录能不作为借条,如果单纯的QQ、微信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是无法作为证据的。上述的这种情况如果有汇款的记录,并且这个记录的时间与聊天记录的时间相吻合的话,是可以作为证据的。欠条、借条是生活工作中常见的条据,这三种条据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义却相差甚远。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借条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借用或者借款关系。借条的有效期:(一)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
    2023-04-12
    450人看过
  • QQ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相关问题
    第一种意见认为,QQ聊天对话记录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才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这种观点的存在主要是讲,对于QQ对话记录这一电子证据来说,必须确定它的三性:即QQ对话与其它证据的相互关联性、客观性和合法性这三方面的认定。在这三性中,还必须确定两个关键问题:一是QQ的使用人是否为现实中的聊天人;二是QQ的使用人是否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案件当事人。这是因为实践中,法院单一采纳QQ聊天记录,仅凭聊天记录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的情况很少,必须要看有否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是否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虽然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出台,但上述意念仍是深深扎根于许多法官的头脑中。第二种意见认为,QQ聊天对话记录必须通过公证才可以作为诉讼证据。此观点认为,QQ聊天对话是电子记录的材料,“从证据学的角度分析,一个材料想要成为证据,最重要的问题和最大的一个前提,就是证据的来源和形式的合法
    2023-04-28
    237人看过
  • 借贷中网络聊天记录真实性
    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必须具有真实性。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主体真实,即网络聊天记录是记录真实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间聊天的记录。实践中当事人提交到法院的网络聊天记录多以QQ聊天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为主,而QQ聊天记录和微信聊天记录界面显示出来的聊天主体均具有特定的昵称,举证责任人需举证证明该昵称所代表的人物和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是同一人,这可以通过到提供聊天软件服务的相应服务商处调取QQ和微信号码注册者的身份信息进行证明。2、内容的真实性。由于网络聊天记录以计算机数据技术为支撑,具有易复制性和易破坏性的特定,在数据提取过程可以通过特定的计算机技术进行复制、修改和删减,因此,在网络聊天记录的提取过程中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至关重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通过自认的方式,即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聊天记录可以认定为真实的聊天记录,二
    2023-03-28
    367人看过
  • 聊天记录如何在法院举证
    应当庭出示,并将聊天记录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聊天记录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如果作聊天记录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会对聊天记录的内容、存储聊天记录的设备进行拍照或摄像,方便法院客观采纳事实。电子邮件举证一方应提供邮件的来源,包括发件人、收件人及邮件提供人,上述人员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邮件的生成、接收时间及邮件内容。庭审出示证据时,若双方均无异议,可直接出示邮件纸质件;否则,应在计算机上当庭演示,并下载打印成纸质件。若对电子邮件已作公证的,可不当庭演示邮件,而直接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对邮件作庭审前进行证据保全,省却庭中邮件的演示环节、方便法院参阅公证书中内容。判断邮件真伪的因素有(1)将电子邮件与其他证据进行比对,必要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对质;(2)审查邮箱的取得方式,系从网络服务商处购买的,还是免
    2023-06-14
    411人看过
  • 催收民间借贷后,能否记录作为凭证?
    可以,但有条件。公告催收是指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时,以其他形式无法送达债务人,可以选择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对债务人的公告催收,须以债务人下落不明为前提,公告期满,视为已送达债务人。根据举重以明轻原则,对于保证人的公告催收,也应以保证人下落不明为前提,公告期满,才能视为已送达保证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后者如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民间借贷纠纷立案之后如何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法院立案后会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审查,符合受理要件的,法院会发出受理通知,然后庭前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案件
    2023-07-03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证人证言
    相关咨询
    • 网聊借贷记录如何作为法律证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30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必须具有真实性,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另一方面,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表现为内容的真实性;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 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需与其他证据形成证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1
      民间借贷案件的主要证据是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借款支付凭证。在有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对借款人的信息、借款的金额、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方式、借款利息的计算方式做出明确约定并有借款支付凭证佐证的情况下,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佐证证据对借款的事实予以佐证,在这种情况下网络聊天记录作为一种辅助证据,与借条或借款协议自然而然的形成了证据链条。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借款人并没有给出借人出具借条或者签订借款协议,而是
    • 网络聊天记录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须具有完整性和关联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1
      完整性是指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的网络聊天记录一方面要在形式上具有完整性,包括网络聊天记录要以合法、完整的形式呈现出来,即网络聊天记录须以法律认可的证据表现形式呈现出来,包括文字聊天记录、视频聊天记录、语音聊天记录等;另一方面要在内容上具有完整性,即举证责任人在将网络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提交时,必须完整的提交整个网络聊天记录,不能只提交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对自己不利的部分予以删减或者不提交。 关
    • 民间借贷纠纷中,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转账记录能作为证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
      只要与要证明的事实有关联,转账记录具有客观性,可以作为证据。这里必须强调:转账记录必须具有客观性,方能作为证据。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必须能够反映客观真实性。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用,起到一种辅助
    • 网聊记录符合民间借贷法律作用的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06
      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必须具有真实性,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主体真实,另一方面,网络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表现为内容的真实性;具有完整性和关联性;与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条《民事诉讼法》第63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