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
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
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企业改制的债务清偿案例
自1998年以来服装公司累计欠纺织品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2002年6月,b服装公司管理层考虑到本公司虽然经营情况不好,负债率很高,资金周转困难,但是,他们的产品在本省还有一定的市场。因此,b服装公司向各债权人提出债权转股权计划,希望将主要债权人的债务转为股权,以减轻负债压力。主要债权人之中c供销合作社、d商贸公司等部分债权人同意债转股,a纺织品公司对b服装公司的盈利前景并不看好,因此迟迟还没有作决定。目前,b服装公司和c供销合作社、d商贸公司等部分已同意债转股的债权人达成正式协议,协议中还附称:在实施债权转股后的若干期限内,暂不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2002年8月,a纺织品公司以b服装公司和c供销合作社d商贸公司为被告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该债权转股协议无效。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该债权转股协议的内容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即b服装公司和c供销合作社、d商贸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股协议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有效,但有关在实施债转股后的若干期限内,暂不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的约定不能约束第三人而无效。
在民事合同关系中,任何人无权为他人设定义务。b服装公司与c供销合作社、d商贸公司等部分债权人也不例外,他们之间的合约对纺织品公司没有约束力。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十六条规定: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转股的行为,并不影响a纺织品公司向b服装公司继续主张债权。
《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
企业改制时,对债务如何承担
272人看过
-
企业改制时债务承担人对债务的承担
60人看过
-
企业改制后债务如何承担
211人看过
-
企业改制后债务如何承担
295人看过
-
改制后企业如何承担原始债务
50人看过
-
企业改制时的债务承担是如何进行的
307人看过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
企业改制时,对债务如何承担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3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债务起诉股份合作制企业的; 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 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
企业改制如何承担债务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9企业改制关于债务的承担,依据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和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在报纸上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告知债权人可在规定期间,向公司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认变更。债权人提出异议时,公司应进行清偿,或者提供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
-
企业改制时的债务承担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191、企业公司制改造 国有企业依公司法整体改造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企业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者转让部分产权,实现他人对企业的参股,将企业整体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原由改造后的新设公司承担。企业以其部分财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人认可的,由新组建的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者虽通知债权人,而债权人不予认可的
-
企业在改制时债务承担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7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3、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企业改制时债务承担是如何进行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61、企业公司制改造的,债务由改造后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2、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的,由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担。 3、企业分立的,债务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