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医疗纠纷的部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51:16 233 人看过

处理医疗纠纷,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双方先进行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

一、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我国法律对做司法鉴定的时间问题没有做出规定,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限是有规定的:简易程序3个月必须审完;普通程序6个月必须审完。司法鉴定所花费的时间可以加进去计算,打个比方说,做司法鉴定花了1个月,那么,简易程序可以在4个月内审完;普通程序可以在7个月内审完。鉴定是你打官司的前提,鉴定后,才能知道医疗事故究竟是谁的责任。鉴定需要由当事人提出,法院不会主动要求鉴定的,但可以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如果是做司法过错鉴定,则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该在正式受理鉴定后三十日内出具鉴定结论,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最多二个月应该出具结论。但医疗纠纷的案件中,经常还是会遇到鉴定机构拖延具鉴定结论的情形。

医疗鉴定的前提是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因此,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应当组织双方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然后再根据双方的申请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在实践中,很多法官嫌麻烦,医疗纠纷案件一到法院,就要求当事人提交鉴定申请。由于质证是关键的一步,建议患者一方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二、铜川市医疗纠纷调解新机制的作用

1、强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铜川市医调委健全调解组织机构,发挥保障作用,严把调委会调解员的选拔关。选出个人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的“三高”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担任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专职调解员5人、兼职调解员3人。1名从事政治工作20多年的县团级军转干部担任医调委主任,两名从事法院工作30年以上的高级法官返聘为首席调解员,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工作经历和经验的法律事务工作者担任调解员。3名大专、5名本科学历,高文化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配备为复杂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夯实了基础。对重大医疗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医调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劝解、调解处置,在医患之间形成一道缓冲带,保护医务工作者,维护患者权益。

在发挥保障作用的同时,铜川市医调委积极发挥宣传培训职能,把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从“防”字入手,做好医疗机构的培训工作和患者的医学常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全力预防纠纷发生。一是抓好医务人员的医疗纠纷专业培训,让他们既是医学界的“能人”,又是法律法规的“明白人”,懂医更懂法。二是促进患者的普法学习,利用患者上门咨询、申请调解的机会,设立医疗纠纷接待、咨询、受理办公室,适时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降低医患对立情绪和患方的盲目性,及时发放调解程序和法律维权小册子,提高患方法律素质,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法律诉讼途径,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按照“依法调解、规范程序、灵活高效”的原则公正调解

铜川市医调委通过建立公正权威的医学评鉴机制,充分发挥医调委的“评鉴”作用,在铜川市卫计局和司法局的协助和指导下,组建了由医学专家、律师、司法鉴定专家组成的专家库。重大疑难医疗纠纷需要调解时,随机抽取专家,按照科学的制度、合理的程序及严格的标准开展医疗纠纷专家评鉴,彻底厘清诊疗过程中的问题与责任,为医调委客观公正地化解纠纷提供依据,改变了以往医疗纠纷调解不分责任只为息事宁人的不正常现象。

3、破解医患纠纷治理难题精准助力“平安医院”建设

铜川市医调委对接到的医患纠纷报案实行分级处置,发挥专业优势,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处置效率。为患者构建了可以理性、合法满足诉求,公平解决医疗纠纷的有效渠道;能够迅速将以医疗纠纷由医院内转移至医调委,走专业评鉴的路子,设置了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医院与患方可直接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5000元的,医患双方不得私了,须向医调委提出申请,经专家评鉴后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给付;不同意调解,仍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实现了医疗纠纷分级处理、专业客观,提高了医疗纠纷处置工作效率。

三、法医学鉴定存在的困难

(一)接受不真实的病历违反司法鉴定标准

实践中,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的基础就是双方均认可的病历以及患者人身检查。委托人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目前全国十大司法鉴定机构对有争议的病历均不予受理,原因在于缺乏基础性材料,鉴定机构为了避免矛盾,以及应付司法行政部门的检查,直接不接受此类司法鉴定委托。

(二)市场机制下,巨大经济利益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由于医院在掌控病历资料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对于不利于自身的证据,医院有条件采取各种方式手段伪造、篡改病历资料的方式来影响法院的判决,逃避法律责任。如电子病历中医务人员会对疾病发生发展全过程做出与实际不符但完全按照教科书描述记载,对病人的特殊治疗(如放化疗)的操作及计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对此很难准确判断。

(三)患者对于医疗纠纷案件期望值较高

进入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诉前已经过多次协调处理未果,医患关系紧张。患者对于医院病历上的任何微小差错,均会主观认为医院有重大过错。如果鉴定意见对患方不利,鉴定机构将面临巨大压力。

(四)社会舆论压力

近年来,舆论涉及医疗纠纷案件负面报道居多。鉴定机构为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减少矛盾,不会接受委托。

病历作为证据,必然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要求。认定“伪造、篡改病历”并非对病历的证据真实性的否定。只要是从医院提供的当事人的病历,即符合证据真实性、关联性的要求。所谓“伪造、篡改病历”只是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中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病历行为的认定。“该行为”应该含有病历书面表现形式的认定以及实质内容的认定。“该行为”是可以借助专家证人进行辅助认定或司法鉴定来确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纠纷相关文章
  • 私人诊所医疗纠纷投诉什么部门
    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当地卫生热线投诉或到卫生局事故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搜寻保存相关证据。此外,还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起诉。一、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
    2023-03-05
    371人看过
  • 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是去哪个部门
    一、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是去哪个部门向县级卫生主管部门投诉,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电话12320。12320卫生热线接受公众的投诉举报,初步形成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解决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畅通了政府与公众的沟通渠道。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二、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需要注意哪些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卫生主管部门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三、调解
    2023-04-14
    4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去找什么部门解决?
    (1)医患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能满足患方预期的可能性极低)(2)向医院所属地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能满足患方预期的可能性很低)(3)向医院所属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调解(能满足患方预期的可能性很低)(4)向人民法院起诉(能满足患方预期可能性极大)一、如何调解解决医疗事故纠纷?1、医疗机构一般不会认为自己及其医护人员的行为是医疗事故,有的即使自己也意识到错误,考虑到赔偿和行政处分方面,也会不承认。对于这种情况,患者只能采取共他的两个途径来维权。2、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
    2023-06-21
    85人看过
  • 医疗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处理好医疗纠纷的建议和对策
    1、医疗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强化医疗行政监督,规范医疗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医疗药品、器械质量的严格把关,以及对患者住院病史、原始化验单据的留存工作,杜绝随意变更、涂改数据等情况的发生。重视医疗鉴定工作,保证鉴定结论客观公正,确保医疗纠纷的审理有序、公正。2、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增强医疗机构的法律意识。对广大医务工作者应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其职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尽可能降低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的发生。尤其是对其在医疗服务中所负有的法律责任,更要提高自身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陈东)来源:中国法院网一、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2、加强质量管理,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4、改进服务作风,提高
    2023-02-04
    286人看过
  • 医院什么部门管纠纷
    一般医院的大堂都有投诉电话,或者投诉信箱再有就是院长信箱之类的。一般的医院的医务科,医务处一类的机构是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一、医院投诉办公室职责1、在主管院长及医务处处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2、接受患方医疗纠纷投诉,并及时进行医疗纠纷处置。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参与医疗纠纷院外调解和接访处置。4、配合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司法鉴定部门,做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准备工作。5、全面负责医疗纠纷诉讼工作,由本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律师、涉案科室共同参加诉讼活动。6、负责组织召开学术讨论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分析,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7、负责医疗损害赔偿事宜,根据相关依据向上级领导提供赔偿数额参考意见,执行院领导指定赔偿数额,拟定和签定协议书。二、医疗纠纷调解办法1、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
    2023-03-29
    305人看过
  • 根据规定医疗事故纠纷哪个部门管
    医疗事故纠纷归卫生行政部门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一、医疗事故纠纷中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
    2023-04-11
    343人看过
  • 上海市卫生局哪个部门管医疗纠纷
    一、上海市卫生局哪个部门管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2、医院办公室;3、县卫生局医政股;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院起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复印和封存有关物证。二、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医疗纠纷处理(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
    2023-04-07
    276人看过
  • 医疗纠纷向那个部门投诉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2、医院办公室3、县卫生局医政股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院起诉。一、医疗纠纷调解如何医疗纠纷调解的程序如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二、医保局投诉找哪个部门找当地卫生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的市长,还有现在的媒体,不过没证据最好是投拆卫生主管部门,当地的卫生局,他们一般只要有投拆都要给院长压力的。一般医院的大堂都有投诉电话,或者投诉信箱再有就是院长信箱之类
    2023-02-24
    235人看过
  • 苏州医疗纠纷鉴定由哪个部门进行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责,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聘请专家进入专家库,不受行政区域的限制。二、医疗纠纷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卫生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
    2023-06-21
    169人看过
  • 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的区别
    问题之一: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与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有无本质区别首先,应该明确医疗纠纷的定义。一般地讲,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产生分歧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请处理所引起的纠纷[1]。笔者认为,发生在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和发生在精神病院的医疗纠纷都符合上述医疗纠纷的定义,两者之间并无本质区别。其理由如下:1从学科划分的角度看,精神医学属于医学的一个分支,两者是子学科与母学科的关系;2两种纠纷涉及的主客体一致:都是医患之间的纠纷,主体是医院的医务人员,客体是患者;3两种纠纷之所以产生,原因都是客体(患者方)认为由于主体(医院方)的医疗不当而致使其权益受到了侵害。问题之二: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作者指出,精神病院内医疗纠纷的处理通常有三种途径:一是医院与患者家属自行协商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三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对此笔者同意,且认为发生在综合医院的医疗纠纷同样适
    2023-06-13
    114人看过
  • 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优缺点
    我国卫生行政部门是政府的一级职能部门,其职责主要是贯彻实施政府的卫生方针政策,保障人民的健康,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处理解决医疗纠纷是由其职责所决定的,当医疗机构和患者单独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解决。。优点:通过卫生部门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优点主要是:其一,快速方便。作为行业主管机关,卫生行政部门所具有的专业认知能力是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所不具有的;其二,节约费用。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医疗纠纷是职权行为,费用较低甚至不产生费用;其三,效力较强。行政裁决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性。其四,对行政裁决的不服,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再次进行解决。缺点: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机关调解医疗纠纷是以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主要来自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鉴定因所谓医医相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导致患方对其医疗事故技术鉴
    2023-03-04
    494人看过
  • 法医学教材医疗过错纠纷归哪个部门管辖
    医疗过错纠纷归卫生行政部门管辖,医疗过错纠纷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当组织调查,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一、医疗过错纠纷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过错纠纷的技术鉴定流程是什么?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
    2023-06-29
    109人看过
  • 锦州医疗纠纷律师参与处理流程怎样的
    一、锦州医疗纠纷律师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
    2023-03-23
    181人看过
  • 医疗纠纷需要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纠纷去卫生局医政科进行投诉。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一、医疗问题有哪些投诉部门医疗问题的投诉部门如下:1、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2、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二、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1、统一受理投诉;2、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3、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4、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三、医疗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患者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2023-02-25
    37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服务、医疗诊断、医疗保健、医疗美容、病历书写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与患者之间的纠纷。 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可由医患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处理;可以申请行政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还可... 更多>

    #医疗纠纷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不是医疗医疗纠纷部门管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6
      卫生行政部门对应当受理的医疗事故纠纷不予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纠纷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
    • 医院什么部门处理医疗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5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县卫生局医政股;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执行协商、申请第三方调解、行政投诉、起诉等方式解决。
    • 医疗纠纷怎么打官司,如何参与医疗纠纷仲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8
      一、医疗纠纷诉讼程序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
    • 哪个部门帮医院处理医疗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 1、医院医务科; 2、医院办公室; 3、县卫生局医政股; 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 5.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执行协商、申请第三方调解、行政投诉、起诉等方式解决。
    •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举证责任是哪个部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3
      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即推定医院存在过错。此时,医院的举证责任是在实施医疗救治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不能举证,或者证据不足,默认医疗事故成立,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相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三)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