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是在主刑结束再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4:22:59 378 人看过

我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一、sp附加刑包括啥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附加刑主要有四种,分别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的附加刑。我国的刑事处罚可以分为主刑与附加刑,而不管是主刑还是附加刑其中都是包括了具体的刑事处罚种类的。

二、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方法有哪些

关于计算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方法有哪些的问题,依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方式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因此,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主刑罚执行期间,犯罪人不具有政治权利;附加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被假释之日起计算。

三、管制和刑罚有什么区别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到刑法制裁建成刑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管制是刑罚的一种,对于判处管制的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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