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申请预告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9:24:29 120 人看过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的功能是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等债务人处分其权利,即“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以保障债权人将来实现其债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告登记相关文章
  • 房屋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就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二十一条【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房屋预告登记后的房屋产权归谁,主要内容如下:(一)预告登记后房屋产权归开放商。虽然已经进行了房屋预告登记,但是因为没有进行最后的过户,所以此时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开发商,但是这种产权是不完全的,在没有卖房者的同意情况下,开发商不具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由于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更加杜绝了善意第三人在善意情况下取得该房产的可能,如果其他人去过户,则房管局会发现该房屋已经进行了预告登记,从而不会再为其他人办理过户。(二)预告登记的保护期间有限制。《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款
    2023-03-31
    187人看过
  •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减免交纳公证费?
    在通常的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事务都必须交纳公证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公证事项的性质及当事人的经济困难程度,由当事人申请;经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审查决定,可减免收费。依照规定,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减交或免交公诬费用:(一)办理抚恤金j(或劳工赔偿金)、劳动保险金的证明;(二)办理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证明;(三)当事人所在单位、城市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当事人确实经济困难无力负担者;(四)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减免者。
    2023-06-06
    48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改和登记债权证
    首先,债权人根据债权凭证启动执行程序后,债权凭证记载的债权可以部分实现。在这个时候,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履行所有的债务。此时,人民法院应当在债权凭证上记载部分执行和未实现债权的数额。二是债权凭证的债权人因法律原因需要变更。公民债权人死亡后,依法取得继承权的继承人可以向法院办理债权证变更登记,成为新的债权人。作为债权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时,权利继承人可以向法院以新债权人的身份办理债权证变更登记。人民法院审查后,以裁定书的形式确认新债权人,并在原债权凭证上登记有关事项的变更。三是债权凭证债务人因法律原因需要变更的,债权人可以在债权凭证签发后依法变更或者增设被执行人,债权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增设或者变更持有债权的被执行人证书和其他证据。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增加或者变更被执行人的理由充分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增加或者变更被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并执行。可以强制执行的,收回债权凭证;不能强制执行或者不能
    2023-05-08
    21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
    1、公司不能偿还或者不能完全偿还已经到了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而且有证据证明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全部负债的,比如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公司财产不能偿还全部债务,可以申请破产。2、公司不能偿还或者不能完全偿还已经到了合同约定还款期限的债务,而且公司的账面财产虽然多于负债,公司长期没有盈利而且扭转盈利困难,无法偿还债务,缺乏清偿能力,可以申请破产。一、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如何处理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的处理办法有:1、按约定全部清偿债务;2、为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3、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4、或者向债权人申请延期偿还债务。一、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1、登报;2、注销社保;3、注销国、地税;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注销银行账户;6、注销印章,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
    2023-03-25
    4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应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023-06-09
    303人看过
  • 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三、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
    2023-04-16
    252人看过
  • 当事人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请律师
    1、从常理上看似乎很简单,其实蕴藏着复杂的法律关系的案件,最好请律师。有些案子表面上看好像很简单,用普通的常理就可以讲通,但实际上却因蕴含着复杂的法律关系,需要严格地把握法律程序和诉讼技巧,如诉讼主体的确定,诉讼请求的提出,证据的收集、选择等,都要精心策划。有些人贪图省钱,找几个律师咨询一下或者到书店里买几本法律书一看,临阵磨枪,不委托律师,结果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小失大,把能赢的官司也打输了。2、证据材料不全、漏洞大,定性模糊的案子,要请律师。相当多的案子都是证据不全、材料存在矛盾,疑点众多或定性处于两可之间。这种案子回旋余地大,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是律师最能起作用的时候。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律师细致、认真和谨慎。当事人要特别注意不要只想听好承诺,满足于律师大包大揽,而对持真正认真、谨慎的态度的律师,以为是吃不准案子。结果会误大事。其实只有能看出病的人,才能真正治好病。3、平时请律
    2023-04-16
    6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设置抵押登记
    房屋抵押登记申请相关条款说明:(1)抵押权人:某银行或接受抵押的单位、个人等个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加盖行政印章);(二)抵押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盖行政公章);(三)债务人:主债权合同中的债务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盖行政公章);(4)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房屋自然状况,包括小区、路(街)、建筑物、单位、房号;(5)档案号: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档案号;(6)合同备案号:预购房屋的合同备案号已购商品房;(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内容;(8)现行抵押面积:抵押面积;(9)房屋规划用途:房屋登记簿记载的设计用途;(十)有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主债权合同约定的数额;(十一)债务履行期间:主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以最高额抵押物填补债权确定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的,记为无约定;(十二)担保范围:即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可以是主债权及其利
    2023-05-08
    150人看过
  •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彩礼的返还?
    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一)离婚后,当事人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二)离婚后,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三)未领取结婚证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若是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法院一般不会判返还彩礼。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023-07-06
    209人看过
  • 确认未预告登记情况预告登记效力的最新方法
    办理了不动产买卖等合同的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若债权消灭或预告登记权利人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本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房屋预告登记效力是什么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
    2023-07-04
    355人看过
  • 问: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下列情形可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三、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但也有不返还彩礼的相关情况:1、已登记结婚并同居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在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未办理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虽然男女同居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但双方的婚姻生活因为生孩子而更加牢固,因为生孩子而更能成为真正的家庭;4、男女双方未办理登记手续同居,接受的彩礼确实用于共同生活。一方面,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消费,其权利的对象不再存在,不能返还;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它与夫妻的共同财产相混淆,不应返还;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干扰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财产。禁止配偶与别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不予返还彩礼八种情形(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
    2023-07-07
    256人看过
  • 如何在当事人离婚的情况下申请再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
    2023-03-28
    125人看过
  • 申诉时可以在什么情况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7、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8、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9、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10、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11、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12、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13、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
    2023-08-05
    424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什么情况下可以抗诉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要求。另一种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审
    2023-08-01
    39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更多>

    #预告登记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4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但根据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
    • 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有效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做预告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7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但根据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
    • 当事人申请进行预告登记的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7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预告登记的功能是限制房地产开发商等债务人处分其权利,即“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以保障债权人将来
    • 在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条件下,哪些不动产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10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但根据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
    • 申请人在不实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房屋登记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30
      存在欺骗可以要求撤销,需要法律帮助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