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母婴保健法规定医学技术鉴定人员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19:40:10 92 人看过

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母婴保健工作,建立医疗保健工作规范,提高医学技术水平,采取各种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做好母婴保健服务工作。

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的鉴定需要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的申请,医疗事故如果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所在地的医学会受理,当事人已经向人民大院提起诉讼的情况,则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六条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母婴保健相关文章
  • 安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安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受理条件有哪些1、工作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应当做到严肃、认真、亲切、守密;2、婚检医师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泌尿外科临床经验,已取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者;3、主检医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已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婚前医学检查医生必须经过由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二、安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受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根据项目服务指南内容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政务中心卫健委窗口报送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2、办结:窗口当场发放证书或依申请快递送达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当
    2023-05-25
    246人看过
  • 技术人员从事业余兼职的法律规定
    为了协调处理好科技人员本职工作与业余兼职两者之间的关系,1988年1月18日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科委《关于科技人员业余兼职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科技人员业余兼职问题做了系统而且具体的规定。《意见》第1条指出,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利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意见》第2条也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以决定科技人员暂不兼职:(1)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或者不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的;(2)担负的工作涉及国家机密,从事兼职可能泄露国家机密的;(3)承担国家科技攻关或本单位重要任务,在此期间兼职可能影响完成国家计划和单位任务的;(4)因与兼职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情形,应当回避在该单位兼职的。
    2023-04-25
    331人看过
  • 信宜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注销办理有什么规定
    法律依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1995年)第十一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以及从事家庭接生技术服务人员的资格考核,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核内容由卫生部规定。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二、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二)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人员标准1、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医德医风。2、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的医师,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3、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明,已获得医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1995年)一、婚前医学检查(二)前医学检查
    2023-05-28
    4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于医学鉴定,二者可以从本质、诉讼地位等方面进行区分。1、二者本质不同医疗鉴定多注重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认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而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2、诉讼地位不同在诉讼活动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而医学鉴定则不是诉讼证据,不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
    2023-04-17
    486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属于医学鉴定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同于医学鉴定,二者可以从本质、诉讼地位等方面进行区分。(一)二者本质不同医疗鉴定多注重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认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而医学鉴定,应当是指伤者在医院里的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和损伤、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内容。(二)诉讼地位不同在诉讼活动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诉讼证据的一种,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而医学鉴定则不是诉讼证据,不具有独立的证据作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在医疗损害赔偿的诉讼中是证据的一种,在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中也是关键的证据。尽管按照《民事诉讼
    2023-03-19
    378人看过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设立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第10、12条;《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卫妇发〔1995〕第7号);《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3号,2002年)第8条;《卫生部关于印发〈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卫基妇发〔2002〕307号)附件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33条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流程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市卫计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b)《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2010年修订)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2001年)第35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
    2023-05-31
    11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共卫生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是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技术服务。结合行业现状和年度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积极推进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为母婴安全保驾护航。... 更多>

    #母婴保健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医学会是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您说的事情是不是医疗事故,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后才能够下结论。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 母婴保健法第26条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22
      从事医学技术鉴定的人员,必须具有临床经验和医学遗传学知识,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医学技术鉴定组织的组成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提名,同级人民政府聘任。
    • 母婴保健法30条规定原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 母婴保健法第三条新规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0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母婴保健工作。母婴保健事业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母婴保健法第33条如何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7
      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