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前要经过哪些流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8:42:55 364 人看过

一、征收土地前要经过哪些流程

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前,需要办理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需要经国务院的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二、征地补偿金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所以征收土地前要经过审批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需要签署哪些文件
    在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涉及到哪些文件需要签署和征求意见书。本表的目的是征求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材料作为征地审批的必要材料。无异议后,农民可以在表格上签字。土地登记调查表本表显示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类型、面积以及附属于该土地的土地的权属、类型和数量的调查结果。该表是拆迁补偿的依据,登记错误或少的不得签收。3。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对于协议,如果您不满意请不要签字。不需要签署的文件。土地预征通知。所谓土地预征,是指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征地拆迁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公告是土地预征公告。征地批文和公告无需签字。征地批准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所在地、土地类型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方式;(4)
    2023-05-08
    283人看过
  • 农用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哪个部门?
    一、农用土地征收必须经过哪个部门?土地征收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部门实施。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土地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为土地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土地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
    2023-06-16
    301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需要什么流程
    国有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前置程序1、拟征地告知2、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确认第二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第三步: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第四步:确定补偿安置赔偿。一、棚改征收是什么意思棚改征收是指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需要征收房屋的行为,其具体流程如下:1、项目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且选址符合棚户区特征;2、符合四规划一计划;3、根据被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意见及时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组织听证等;4、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政府常务会议讨论;5、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二、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的怎么处理征地拆迁未达成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
    2023-06-24
    454人看过
  • 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及标准是怎样
    一、土地征收流程有哪些1、征地情况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2、征地调查确认。在征地报批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调查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据实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并经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盖章和签字予以确认。3、函告征地情况。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确认的拟征地的权属、种类、面积和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等情况函告同级劳动保障部门。4、征地听证告知。在征地报批前,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制作《听证告知书》,将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确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保对象的条件、人数、养老保险费的筹资渠道、缴费比例等内容;告知被征
    2023-04-04
    290人看过
  • 公司收购要经过的流程有哪些
    收购公司要经过以下程序:1、提出收购主张;2、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申请变更登记,并领取新营业执照。一、企业合并步骤有哪些?企业合并的步骤主要有:1、经股东会的会议同意合并;2、订立书面的合并协议;3、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公告;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二、公司吸收合并的程序和法律依据是公司吸收合并的程序:初步确定被合并方和合并方企业;清算产权验资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确定产
    2023-04-03
    383人看过
  •  在进行土地征收前,需要完成哪些手续?
    在土地征收前,政府需要发布一份征收土地公告,国土资源部门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示。之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被征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最后,权利人将土地移交给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前,政府需要发布一份征收土地公告。2、国土资源部门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3、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示。4、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被征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5、征收部门足额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权利人。5、权利人移交土地。 土 地 征 收 前 需 要 哪 些 审 批 手 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和超过七十公顷的其他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而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
    2023-10-08
    112人看过
  • 土地征收方案,过程如何?
    1.地勘测定界在征收方案确定之前,征收单位要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包括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房屋权属、种类、数量、结果等。2.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由拟征收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1)征收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2)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土地的目的及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置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情况等。3.审查报批。征收土地方案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
    2023-02-28
    431人看过
  • 签字流程剖析: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包含有签字确认、听证的的环节,严格依照该程序,农民的利益会得到保障。如果是关于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不签字的话,就将以国土部门调查的结果为准。当这些补偿到位的话,被征地农民就应当交出土地。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实地勘察程序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环节里面,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现场填制成表,一式三份,然后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双方共同确认表格内容,确认无误之后由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当将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好字的表格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土地征收的概念土地征收亦称征收土地。土地征收是我国政府依法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一项措施。所征收土地,不给代价;土地除归公有外,其余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
    2023-07-06
    55人看过
  • 征收农村土地的前提是什么?有哪些要求?
    1、征收农村的土地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根据法律的规定,征收或者征用集体土地的前提条件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者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即,无论政府是永久性地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还是临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其征收、征用的目的,都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但是,以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征用集体土地时,其目的不能泛化和抽象化,而应具体化。2、公共利益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学者们认为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是某一个或几个标准可以明确的,它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标准来进行判断:(1)法定性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通过法律来确定,只有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属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范围的事项,才能够对公民的房屋予以征收。(2)公众收益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是能够让不特定的多数人享有利益。(3)用途效果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能最终有效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福利。(4)可持续发展标准。我们在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时,不
    2023-07-02
    179人看过
  • 没经过征地程序征用,能否要求恢复土地原状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未经法定的程序征用土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责令退还土地,并且恢复土地的原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农村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是什么样的(一)预征告知。征地报批前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
    2023-04-27
    178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费征收哪些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
    出让土地被征收的补偿费标准,一般由当地省级机关制定。土地被国家征用赔偿的数额应当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因此具体的数额需要到当地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一、土地征收能得到哪些补偿土地征收可以得到以下这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
    2023-03-26
    228人看过
  •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需要通过哪些手续
    1、通知征地情况。在征集地依法批准之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征集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配置途径等被征集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通知后,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家在征收的土地上种植,种植,被征收的土地着物和青苗,征收土地时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与交通、林业部门一起调查征收土地的权利、土地类、面积、地面附着物的权利、种类、数量等现状,调查结果应与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面附着物的所有权者、各市移动办公室一起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批准之前,国土资源部门应通知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配置途径有权申请听证。当事人申请开庭时,应按照《国土资源开庭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开庭。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
    2023-08-05
    158人看过
  • 征收你的土地,经过你签字了吗?
    城镇化不断推进,征收农民土地成了必要过程。然而,征收土地,也必然会牵涉到农民的重大切身利益。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成了征收拆迁工程能否依法推进的关键,这也关乎到民生的建设。但在实践中,违法的征收操作引发了很多的征地纠纷矛盾……在征地拆迁实践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像是空穴来风一样,很多被征收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就被告知自己的土地要被征收。随后就有一群人员上门给自己做思想工作,大意就是说为了配合政府的征收工作,你得签字确认一些文件,而这些文件中不乏有“空白文件”。仅仅到这一步程序,不知被征收的你,有没有看出这其中的问题所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经常会遇到被征收委托人提出的这样的问题:征收土地并没有经过被征收农民的同意,村里也没有开过相关村民会议进行告知,这样的征收合法吗?我们要怎样维护我们的土地利益?首先,征地需要按程序审批,而不需要经村民会议。但征地拆迁后要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
    2023-04-19
    307人看过
  • 买二手房土地证要过户吗,土地证过户流程有哪些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很多买家比较关注房产证的过户,而对土地证的办理不太关注。按理说,在完整的商品房产权中,应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事实上,买房非小事,二手房买卖则更应慎重,尤其是产权证的问题。“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土地证过户分为普通商品房原土地证转让过户和划拨土地过户,土地来源不同,土地证过户流程和过户费用是不同的。划拨性质(如房改房)的土地证过户费用需要补齐3%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是二手房土地证过户只需缴纳手续费。一、土地证真的可有可无吗?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3-05-08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土地征地报批程序是怎样的?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具体操作步骤:(1)测量界(在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处理)用地单位委托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进行测量界,确定用地范围和面积。(二)调整规划(到县国土局办理)对于已确定用地范围的用地项目由国土局进行用地规划审核,对不符合用地规划的用地项目按要求进行用地规划的调整。(三)用地预审(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科处理)用地公司应提供以下资料:1、用地预审申请书2、预审申请报告书(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用地的基本情况.选址情况.
    • 经过哪些程序便可以征收土地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2
      1、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 土地征用一般需要经过哪些流程,怎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19
      土地征用一般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 其中征用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情况拟定,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设项目实施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申请
    • 征地需要通过哪些程序?征地时需要通过哪些程序程序才能征收土地?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
      征地是对被征地农民直接权益的处分。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必须保证被征地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听证权。 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征地方案得到批准后,被征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应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①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
    • 土地征收前需要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4
      土地征地报批前程序是: 1、发布拟征地通告; 2、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 4、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 5、征用土地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 7、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8、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 9、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