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一般是由立嘱人亲自到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如有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也可与具体的公证处协商上门办理。公证遗嘱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人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公证遗嘱已不再具有最高效力!
如果遗嘱人作出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被视为撤销遗嘱有关内容。如果几个遗嘱内容不一致,则以遗嘱为准。可认为公证遗嘱已不再是遗嘱效力最高的形式,即使立遗嘱时,如果内容被撤销或变更,也可以直接立其他形式的遗嘱。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
具体规则如下:
①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
②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③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A.身份证明;
B.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④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⑤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
⑥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⑦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
-
的遗嘱是什么? 起草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
175人看过
-
遗嘱代书人的同意遗嘱见证程序是什么?
269人看过
-
公证遗嘱注意事项是怎样的,公证遗嘱办理所需的材料
234人看过
-
代书遗嘱和遗嘱办理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84人看过
-
遗嘱公证具有哪些注意事项
265人看过
-
公证遗嘱注意事项包括几种
87人看过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公证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遗嘱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以及遗嘱只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更多>
-
什么是遗嘱公证, 公证遗嘱应当注意什么问题?公证遗嘱应注意的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所谓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立遗嘱人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因不愿意使自己未来的合法遗产全部交由其法定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等),或根本不愿意让其法定继承人得到任何遗产,在公证机关的公证员面前当场书写并签名的遗嘱,而出具的公证书。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在遗嘱公证中我们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
-
要立遗嘱,遗嘱公证的过程要注意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11、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要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2、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时,除了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遗嘱人是年老体弱者、危重病人、聋哑盲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证人员在与其谈话时,要录音或录像。 3、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公证人员对遗嘱草稿进行审查后打印,遗嘱人核对后
-
遗嘱的公证程序和产权公证程序是什么?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2财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
-
房屋遗嘱公证需要什么程序房产证遗嘱公证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房屋遗嘱公证需要首先到人事部门开亲属证明,再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在公证进行之前,首先需要准备公证所需材料和公证费用。一、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
-
公证遗嘱什么材料,注意事项有什么呢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1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