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可投保证金责任保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0:00:25 229 人看过

11月16日,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正式启动。今后,无船承运人可选择采用保证金方式或者责任保险方式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首批共5家无船承运人获准投保保证金责任保险。这是交通运输部与中国保监会联手推出的促进行业发展、创新行政监管方式、发展现代物流和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新举措。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向首批获准以投保保证金责任保险方式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企业颁发证书。

据了解,目前共有3600多家中外企业获准在中国境内开展无船承运业务。由于无船承运人不具体经营船舶,为了保护托运人利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无船承运人必须交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万元;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增加保证金20万元。

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李宏印介绍,无船承运人交存保证金作为唯一的财务责任担保方式,受到当时历史条件限制。80万元作为非流动资金用于申请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对多数申请企业来说无疑增加了资金压力。交通运输部一直想方设法完善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今年9月28日《关于试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的通知》发布,自11月1日起,无船承运人申请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可投保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责任保险,只需缴纳与80万元保证金相比,数额较少的保险金即可。

据了解,承保该保险的保险机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保险产品应经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保监会共同认可,但不受数量限制。目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已具备了承保资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3: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船东对船员责任保险条款(人民保险)
    本保险为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附加险,并适用于沿海内河渔船保险。一、保险责任保险船舶在航行运输或停泊中船上在岗船员发生死亡或伤残,根据劳动合同或法律,依法应由船东(被保险人)对船员承担的医疗费、住院费和伤残、死亡补偿费,保险人负责赔偿。二、除外责任战争、类似战争行为、叛乱、罢工或核子辅射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殴斗、自杀、自残、疾病、违法犯罪行为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船东的故意行为所致船员的伤残或死亡。任何人的工资、奖金、补助等。船员在岸上发生的死亡和伤残。三、保险期限保险有效期为一年,起止日期以船舶保险单载明的时间为准。四、保险金额、责任限额、最高赔偿限额及费率保险金额按船舶定额船员每人的责任限额累加的总额确定。船员每人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对每位船员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限额范围内选定,并在投保单和保险单内注明。本保险对每位船员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叁万元至拾万元。保险费率
    2023-06-06
    393人看过
  • 无证驾驶被保险人投保保险公司可以免责么
    无证驾驶交强险保险公司也是免责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无证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免责?[案情]2009年5月22日,李某无证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从萍乡市开发区玉湖十字路口方向沿安源中大道的非机动车道逆向往北院加油站方向行驶。11时40分,行经四季花城门口与相对方向同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由郭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张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后,萍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李某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郭某负次要责任。李某的二轮摩托车已经向中国**财产保
    2023-08-10
    258人看过
  • 投保后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吗
    一、投保后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应承担保险责任吗担保后没有签发保单,但双方签订了保险合同,并且保险合同生效的,保险人要承担保险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二、保
    2023-04-19
    238人看过
  • 保险人无力承担保险责任可以取消保险合同吗
    保险的投保人无力负担的,经过协商是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超过应交保险费日期60天未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自中止之日起满两年未缴纳保险费,且未能与保险公司达成新的缴费协议,保险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应当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一、签了保险合同可以退吗签了保险合同可以退。签约后仍然在犹豫期内的,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此时不会对投保人造成任何的经济损失。保险合同已经过了犹豫期正式生效的,那么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按照保单的现金价值返回给投保人,此时必定会给投保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二、保险人还能解除保险合同吗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有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
    2023-03-30
    247人看过
  • 无证驾驶违反保证条款保险人无需承担责任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比较短,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保险纠纷和诉讼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1995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已逾10年,但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离对其正确适用还有很大差距,这也是保险诉讼案件中,对相同事实的保险纠纷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判法;同一地区,不同法院也有各自判法;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亦有不同判法;甚至于同一法官在不同时间判法亦不相同,局面甚为尴尬!本站律师曾就同一事实的案件收集了六种不同版本的判决书。
    2023-04-23
    126人看过
  • 陆运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承保责任范围
    陆运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的承保责任范围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的水渍险相似。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覆、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外,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公司也负责赔偿,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在投保陆运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根据需要加保一种或数种一般附加险。陆运险的保险责任期限也采用仓至仓条款,但是最长至被保险货物运抵卸载车站起满60天为止。
    2023-04-23
    317人看过
  •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带病投保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刘某在保险公司营销员王某的劝说下,同意为其女儿李某投保20年期的养老保险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金额50万元。王某代其填写了投保单,刘某在投保单上签字,并支付了首期保险费。(据刘某讲,她当时不知道应投保什么险种,就告诉王某女儿有糖尿病,但王某说:“不用写,反正这个险种也不体检,也不是什么重病。”)三天后,王某将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交给刘某。后李某因糖尿病住院治疗,在治疗中因医院出现失误导致李某死亡。处理完后事,刘某想到女儿保险之事,便找到保险营销员王某,通知其女儿已病故,王某帮助她办好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手续。保险公司经过向医院调查,了解了被保险人带病投保的事实,遂作出拒赔决定。刘某不服,多次找到王某,最初王某说帮忙,后来说他也无能为力。刘某极为恼火,提出要告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提出可以把保险费退还给刘某,刘某不同意,一纸诉状将该保
    2023-04-23
    193人看过
  • 承运人责任保险是按交通事故责任来吗
    承运人应对自货物接管之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全部或部分灭失和损坏以及货物交付中的任何延迟负责。对由于为履行运输合同而使用了不良状况的车辆或由于承运人已租用其车辆的人或他的代理人或他的受雇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引起货物灭失、损坏或延迟交付的,承运人不应免除责任。法律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36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一、承运人责任险的理赔计算是怎样的在认定保险责任并核定损失的条件下,保险人即可按条款规定的赔偿处理方式计算赔款,具体如下:1.以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损害和仲裁或诉讼费用赔偿的最高限额,超过部分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旅客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以及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两项的每次事故的赔偿总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其中人身伤亡以不超过每人的赔偿限额为限。即仲裁或诉讼费用与赔偿责任一并计算赔款,在赔偿限额内支
    2023-03-01
    307人看过
  • 保险公司可否追偿无责投保人及被保险人?
    【案情】安某于2010年7月11日将其轿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2010年7月12日至2011年7月11日。保险期间内,刘某无证驾驶保险车辆与第三者牟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致牟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牟某亲属等就该起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牟某亲属110000元。保险公司履行完赔付义务后,向安某及刘某追偿,要求二人连带偿付保险公司垫付款112500元。安某称,自己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对事故的发生无责任,不应成为本案被告。【分歧】无证驾驶情形下,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后享有追偿权已为司法实务认可,但保险公司应将何者作为追偿对象,有以下两种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安某可以成为保险公司追偿对象。安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其对车辆具有直接的监督管理责任,尽管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安某正在劳动教养,
    2023-04-19
    464人看过
  • 船舶碰撞承运人责任比例
    一、船舶碰撞承运人责任比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船舶发生碰撞的,承运人要按照过失的程度的比例承担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前款所称船舶,包括与本法第三条所指船舶碰撞的任何其他非用于军事的或者政府公务的船艇。第一百六十八条船舶发生碰撞,是由于一船的过失造成的,由有过失的船舶负赔偿责任。第一百六十九条船舶发生碰撞,碰撞的船舶互有过失的,各船按照过失程度的比例负赔偿责任;过失程度相当或者过失程度的比例无法判定的,平均负赔偿责任。互有过失的船舶,对碰撞造成的船舶以及船上货物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依照前款规定的比例负赔偿责任。碰撞造成第三人财产损失的,各船的赔偿责任均不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比例。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
    2023-04-29
    460人看过
  • 不谨慎属承运责任不是保险责任
    这是一起海上运输货物救助费追偿案件。尽管保险公司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使追偿成功,在追加利息后为公司挽回45万元的经济损失。同时,此案也给我们留下许多启示,即在国际海事运输案件中,由于条件、时间及各国的法律规定的限制,作为保险公司必须利用有利时机,通过协商和扣船取得足够金额的担保函并建立管辖权,为日后追偿打下基础;其次,应仔细吃透仲裁裁决书等第三方文件,发现有利证据,寻找船方责任,当然,这一系列工作必须做在前边,才能使追偿赔付得到正确实施。一、案例简介V轮是某国一艘载重量近2万吨的巨型油轮,建造于60年代末期。××年9月,该油轮受我国一家大型外贸企业的委派,前往南美洲阿根廷巴拉那河上游的罗萨里奥港装载一批毛豆油前往我国青岛。同时,该外贸企业在保险公司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由于V轮上一航次装载的是原油,必须经过洗舱方能继续装载毛豆油,洗舱期间,巴拉那河水位一直在下降,该轮不得不比预计装载1800
    2023-04-23
    92人看过
  • 投保人如何承担保险事故通知的责任
    投保人负有保险事故的通知义务。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由此可见,保险财产出险后,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义务通知。通知的内容应以保险人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为基础,而不是任何事故,同时,保险客户有义务防止损失不当扩大,尽可能采取适当措施抢救被保险财产。因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作为法定通知义务人,应当严格履行保险事故通知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履行什么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履行的义务是及时向保险人报案,将事故具体情形告知保险人,还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但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
    2023-07-12
    403人看过
  • 货物拖运向第三方投保责任险
    货物所有人甲向运送人乙托运。乙就其运送责任向保险人丙投保责任险。丙于发出保险单后,另以记载有被保险人应自负损失额10%书面通知乙,乙置之不理。运送中发生车祸,货物全部毁损。附理由回答下列问题:丙对乙的书面通知是否生效?甲向丙请求保险金的给付,丙应否为给付?1.保险单送达投保人后,保险合同生效。2.通知对保险单的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视为新要约。3.如果通知在保险单到达投保人后到达,乙未对新要约做出承诺,不影响合同效力。丙应该按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在保险限额内支付保险金4.如果通知在保险单到达投保人之前或者与保险单同时到达投保人,该通知产生撤销承诺(保险单)的效力,乙应就新要约做出承诺,否则视为合同不成立。丙不用支付保险金。
    2023-04-23
    220人看过
  • 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
    甲方: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2004]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北省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一、统保业务范围(一)统保对象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二)统保险种甲方在保监会备案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详见《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方案》(三)统保标的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的客运车辆全部座位二、统保标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设定5档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档限额对应保险费如下:每座责任限额4万7万14万20
    2023-06-09
    35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人和具体责任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7
      【运输合同知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投保人和具体范围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投保人应限定为道路客运经营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作为承运人责任险的其中一种,理所当然的被限制在道路客运经营的范围内,而且也只能由合法的道路客运经营者投保。该保险的投保人仅为经县级以上道路运管机构许可的合法从事
    • 投保人被投保险有哪些承担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4
      1、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特别对责任免除事项,要向投保人明确说明。 2、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以下简称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3、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人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审核医疗费用。 4、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多份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
    • 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保证金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按照外国法律已取得经营资格且有合法财务责任保证的,在按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申请从事进出中国港口无船承运业务时,可以不向中国境内的银行交存保证金。但为了保证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清偿因其不履行承运人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当所产生的债务以及支付罚款,满足《海运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该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政府主管部门与中国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就财务责任保证实现方式签订协
    • 客运经营者必须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六条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 承担法律责任的投标人可否收回投标保证金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5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