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工程款如何结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8 00: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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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
发包人实际参与了管理,也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管理费的情况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其适用前提应为备案的中标合同合法有效,无效的备案合同并非当然具有比其他无效合同更优先参照适用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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