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什么时候支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16:50:31 488 人看过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离职补偿发放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11: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什么时候支付合同赔偿金
    一、什么时候支付合同赔偿金合同赔偿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因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为了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支付赔偿金必须具备两个特殊条件:1、违约行为确实给对方造成了损失;2、支付违约金后还不足以补偿此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违反合同一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二、合同赔偿的范围是什么损失一般包括财产的损毁、减少、灭失和为减少或者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指的是利润)。1、直接的损失:财产上的减少、毁损、灭失;2、间接的损失:可得利益而没得到。如:从国外进口的种子是假的,收获时应收1000斤/亩,实收300斤/亩,受到700斤/亩的损失。限制性条件:1、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约时预见到的损失。确定赔偿责任的界限,不在于区分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而在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否能预
    2023-06-16
    361人看过
  • 按劳动合同期限终止,应该怎么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条件导致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终止是需要付赔偿金吗1、如果是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终止合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终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签或者单位降低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不续签的,需要支付补偿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2023-08-07
    171人看过
  • 是否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违约金
    1、雇员是否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违约金否。劳动法不限制雇主和雇员约定违约金。在实践中,采用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但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地方性法规规定了违约金的限额。例如,各地区禁止雇主和工人之间约定的违约赔偿金超过工人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工人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工人有权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以下方式解除劳动合同:(I)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无需按照劳动法规通知用人单位。这一问题已在之前的条款中介绍过III.工人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关义务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赋予工人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工人也应履行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性和实质性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工人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以下义务和权利:首先,应书面通知雇主。除因用人单位过错解除劳动合同外,劳动者行使权利时
    2023-05-07
    442人看过
  • 合同终止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法是什么?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时,双方均同意终止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双方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
    2023-08-12
    163人看过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是什么
    1、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的情况有哪些?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3。如果工人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雇主将终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5。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和裁员。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导致人员减少7。企业因生产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模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8。由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其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9。当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10。雇主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吊
    2023-05-07
    496人看过
  • 违约金是否需要在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
    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包括提前解除和随时解除。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任何理由,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还在试用期内的,则需提前三日书面或口头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劳动合同即告解除。物业服务有瑕疵是否要交违约金?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小区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业主理应交纳物业费。同时,物业服务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应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而不是以拒交物业费形式消极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果该劳动者符合这条规定的条件,那么应当支违约金,但只是普通员工单纯解除合同不应付违约金。
    2023-07-05
    354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培训费
    我于1997年开始工作,被分配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下属单位,并与该大型国有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2000年,我被国有企业下属单位选中,陪同我外出学习。在派我去陪我之前,我和大企业的下属单位签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我毕业后将在部队服役八年,否则我将不得不在护送期间加倍部队的培训费用和其他费用。目前,我在该单位已经工作了四年,2006年5月,该大型国有企业进行了重组,需要从其附属子公司转移。我们公司在重组范围内,所以我需要终止与大型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由于预测到我公司转岗后,我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我想终止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在目前的情况下我是否能够实现以下目标(国企主动与我解除劳动关系):1.如果我终止与大型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但不参与重组,我是否可以不补偿企业下属单位的培训费和其他费用?2.在参与大型国有企业重组后,从企业的子公司辞职企业,我还需要补偿相关培训费和其他费
    2023-05-07
    388人看过
  • 终止员工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也就是说,员工可以提前跟企业说明,也可以不提前说明。员工可以在合同到期时,交接工作之后,不再继续上班。
    2023-07-06
    175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2005年4月,王某进入某某机电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以下简称公司),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每月以现金方式向王某发放基本工资为1000元,住房补贴500元。2007年12月20日,公司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了《员工手册》,《员工手册》其中有一条规定,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自动离职。2007年12月22日,公司要求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遭到王某拒绝。公司当即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书面通知王某因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自动离职,双方劳动关系于2007年12月22日解除。王某于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提出了以下几项申诉请求:1、要求公司补缴自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的综合保险;2、要求公司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替代通知金1500元;3、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9000元。在庭审中,仲裁委要求公司出具最近2年的工资签收单记录,但是公司没有保管好这些签收
    2023-06-25
    396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期满后有没有补偿?合同终止应支付经济补偿吗
    1、劳动合同期满后是否有补偿金?首先,中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因下列情形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具体情况如下:第一: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本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合同终止第三: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仍不称职的,本合同终止第四:因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双方终止本合同第五:因上述五种原因,单位因经济原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应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合同期满属于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正常终止,以及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单位既不能依法界定业务,也不能依法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因此,在劳动合同正常到期时,不存在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问题II。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两倍于《合同法》第4
    2023-05-07
    3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问题?
    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劳动者过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
    2023-07-07
    165人看过
  • 支付劳动补偿金何时发
    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不及时发给经济补偿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补偿金拒绝支付的情形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7-21
    152人看过
  • 合同违约金支付时间什么时候支付
    离职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可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就不需要承担违约金。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
    2023-02-26
    259人看过
  • 终止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情况进行确定。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可能存在的情形:(1)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2)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3)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那么(1)情形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3)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么处理呢?司法实践中,应由用人单位对此负举证责任。另外,根
    2023-03-13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支付情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什么时候支付劳动补偿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15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金的支付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补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07
      4个月。 因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 教师签订终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到什么时候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1
      工资支付到解除合同时止。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地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应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时起支付到劳动关系结束之日止。教师与学校订立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中途解除合同的,工资应当支付到解除合同之日止,并不需要支付解除合同之后的暑假期间的工资报酬。但是,学校解除合同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因为教师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怎么补偿,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补偿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8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的最新规定,根据法不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