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意义上讲,对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
按照1999年颁布的《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八)、(九)、(十)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等三类行政不作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按照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四)、(五)、(六)项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等到三类行政不作为行为(当然,其中的拒绝颁发、拒绝履行不应视为行政不作为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从上述法条内容来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救济范围基本一致。当然,行政复议的范围表面上看要大一些。但从现在的司法实践来看,凡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不作为行为都可以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两者的救济范围本质上并无差异。
信访的救济功能不少人尚持疑义。信访的宪法依据是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上述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可见,对于行政行为(当然包括行政不作为),相对人可以通过信访的形式向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而信访工作机构和有关行政机关必须依照信访条例予以登记、处理、答复相对人。《信访条例》的规定,使信访已经成为了一种法定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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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法律救济的渠道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06对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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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的形式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4行政强制执行的救济方式包括通过国家赔偿获得救济、通过向执行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提出执行异议的方式获得救济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时被强制执行的行政相对人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利益受损,此时是可以寻求合法的救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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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5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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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的救济制度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1-07-07一般意义上讲,对行政行为的救济,主要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途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于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救济范围基本一致。当然,行政复议的范围表面上看要大一些。但从现在的司法实践来看,凡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行政不作为行为都可以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中,两者的救济范围本质上并无差异。凡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案件,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只要单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