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违法者的处罚之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0:44:54 260 人看过

生态环境处罚程序按日连续处罚。经济的发展不能以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为代价,如果环境被过度污染不加以制止,最终会影响公民的生活。在生活当中要保护环境,每个中国公民都有保护环境的责任。国家制定的保护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其中的处罚措施,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用最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这部法律增加了政府、企业各方面责任和处罚力度,赋予了政府、企业更加严格的保护环境的职责和义务,被业界专家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造假机构承担法律责任等创新性条款,让受到环境污染侵害的公众有了新的期待。

新《环境保护法》在赋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更大权力的同时,也针对监管主体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新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在第六十八条提出,有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等8种违法行为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同时,如果出现环境违法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其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新《环境保护法》也在此次自治州两会中引起热议。州政协委员、州环境监测站工程师博XX结合自己的工作,带来切实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建议。

博XX说,当前,个别领导对发展才是硬道理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不少领导干部环保意识不强,对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缺乏正确的认识,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只重视GDP,却忽视了引进项目对地方环境造成污染的负面影响。

污染企业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认为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对环保法律法规无所畏惧。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出台前,我国环境保护面临一个大的问题,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如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废气超标,最高额可罚款十万元,但对于投资数百万甚至上亿元的企业,十万元只是九牛一毛,这样的处罚力度根本无法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因为企业的目标永远是降低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而环境保护的意识是相当淡薄的。

按照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形势和州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环保部门的监管工作逐年增多,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但是许多环境能力建设问题得不到重视,环境监察队伍现状远远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这都影响了环保工作的健康发展。

博XX委员建议树立科学发展观,改变传统的政绩观,同时加强地方官员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学习,树立环保优先、促进环境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同时将环境保护列入各级领导和政府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将环保指标作为与经济发展并重的指标来衡量政绩,推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和环境保护问责制,促使个别领导干部转变观念,增强治理环境污染的积极性、自觉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让污染企业付出惨重代价。

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和倾斜力度,以便更好地满足不断提高的环境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辞职相关文章
  • 生态环境的基本状况
    刑事责任年龄
    总体在恶化,局部在改善,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赤字逐渐扩大。主要表现:水土流失严重。建国初期,全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16万平方公里。据1992年卫星遥感测算,中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79.4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8.7%。中国水土流失特别严重的地区(从北到南)主要有:西辽河上游,黄土高原地区,嘉陵江中上游,金沙江下游,横断山脉地区,以及部分南方山地丘陵区。沙漠化迅速发展。中国是世界上沙漠化受害最深的国家之一。北方地区沙漠、戈壁、沙漠化土地已超过149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5.5%。80年代,沙漠化土地以年均增长210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近25年共丧失土地3.9万平方公里。目前约有5900万亩农田,7400万亩草场,2000多公里铁路以及许多城镇、工矿、乡村受到沙漠化威胁。草原退化加剧。70年代,草场面积退化率为15%,80年代中期已达30%以上。全国草原退化面积达10亿
    2023-04-12
    395人看过
  • 违反国家规定破坏生态环境有哪些行政处罚
    违反国家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处罚有:1、赔偿修复期间生态环境损间服务功能丧失造成的损失;2、赔偿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3、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4、赔偿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的费用;5、赔偿防止损害发生和扩大合理费用。一、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者,还应包括现场抢救、人身伤故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当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
    2023-06-27
    93人看过
  • 生态环境监管实践
    房地产开发
    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暂行办法是由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拟定的。生态环境部门是以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为重点的监督管理体系建设。从管理的主体上来看,该《暂行办法》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区的监督管理,以及制定环境环境体系规范的从业人员进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理工作的规范性约束文件。从空间范围来看,该《暂行办法》是适用于每一类的自然保护地的。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我国对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的条件规定如下: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
    2023-07-01
    324人看过
  • 生态环境处罚行政复议什么时候提出?
    一、生态环境处罚行政复议什么时候提出?生态环境处罚行政复议需要在受到处罚决定书后的六十日之内提出。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二、环境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案由:因对_______(单位)____年__月__日__号处理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要求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申请人: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附:本申请书副本___份。原处理决定书___份。其它证明文件___
    2024-01-13
    333人看过
  • 【环境损害】危害生态环保最高拟罚10万
    四类行为行政处罚上限拟提高,市民可旁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危害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四种行为的行政处罚上限拟由3万提高至10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9日召开的第35次常委会上审议《北京市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提高了四类行为的行政处罚上限。此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以前的政府规章中设定罚款限额上限为3万元,将部分行为的罚款限额提高到10万,主要是为解决目前公民或企业违法成本太低、职能部门执法成本过高的问题。草案设定对危害公共安全、危害生态环境保护、危及人身健康和财产等4种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2023-06-08
    177人看过
  • 西部开发生态保护之环境成本分析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东部的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为经济的发展所付出的巨大的环境代价。西部大开发政策无疑是西部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但是面对着西部脆弱的生态环境,机械的走东部发展的老路显然是行不通的。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实质上还是一个经济问题,本文在分析环境成本的基础上,提出应将环境成本纳入到企业的生产成本当中,实现环境成本的内部化,以促进西部生态的保护。【英文摘要】Reformandopeningp30yearsago,ineasternChinaseconomicachievementshavecaptredworldattention,btwesholdalsoseetotheeconomicdevelopmentfortheirenormosenvironmentalcosts.Thewesterndevelopmentpolicyistheeconomicdeve
    2023-04-21
    300人看过
  • 生态环境安全的法律问题初探
    国家环境安全是与新时期的国家安全观的发展紧密相联系的。全球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等一系列的环境问题己经成为影响全球安全的重大问题。目前,国际上正在展开生态环境与安全性的大讨论,需要借鉴国际和国外有关生态安全立法的先进经验,普及环境安全观念,最终建立起我国自己的环境安全法律体系。【英文摘要】Nationalenvironmentalsecrityistightlylinkedtonew-periodnationalsecrityconcept.Aseriesofenvironmentalproblemsschasglobalenvironmentpolltionandresorcesshortagehavebecomemajorconcernsimpactingglobalsecrity.Atpresent,discssionsoverecologicalenvironmentandsecrit
    2023-06-11
    259人看过
  •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建议
    【出处】中国环境法网【摘要】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但建国以后农业增长倚赖资源的局面尚未得到有效改变,农业用地的无序开发利用,为了提高产量而大量使用农药化肥,工业化过程对农村环境的破坏和生物资源的过度开发,加上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遭到很大破坏。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引起国家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一部全国统一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法已成为必要。本文拟以农业生态保护立法为目的,从立法原因、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等方面提出建议。【关键词】农业环境污染;农业生态环境;单行法【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三农”问题则是制约我国全面奔小康的瓶颈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农业投入产出经济效益低下,我国农业表现出明显的弱质性。当前,我国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大转型时期。传统农业由于生产力水平
    2023-05-05
    255人看过
  • 造成海洋生态系统和环境破坏会受到处罚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珊瑚礁、红树林等海洋生态系统及海洋水产资源、海洋保护区破坏的,由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相关知识点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设置入海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关闭,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发现入海排污口设置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的,应当通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转移危险废物的,由国家海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非法运输该危险废物的船舶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十九条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2023-06-13
    206人看过
  • 要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环境侵权的范围
    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环境侵权的范围1.将环境本身损害及环境风险纳入损害赔偿范围环境行为引起损害后果的过程包括两个基本方面:首先是人类的活动影响环境,造成生态环境自身的损害,其次才是受影响的环境影响了人的利益。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类的行为所引起的环境损害后果。生态环境自身的损害,具体指因为环境要素被污染和破坏而导致的环境质量的下降或环境功能的丧失。因此,环境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对于环境本身的损害和由于环境损害而带来的不利后果。从环境公共权益的角度出发,对于环境本身的损害而引发的不利后果也应当纳入到赔偿的范围中来,环境损害的发生本身就具有着潜伏性和广泛性的特征,这样一来对于环境污染范围能够影响的一定区域内存在着环境风险。借鉴环境影响评价中“俄罗斯生态鉴定制度”可以对一定区域环境风险进行界定,在生态鉴定制度中,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对拟要进行的经济活动和与环境资源利用有关的活动,按照既有的标准进
    2023-06-13
    201人看过
  • 农村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思考
    生态环境法制建设是事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村可持续发展;要完善立法,达到环境法制的科学化,可行化,用法律手段治理农村生态环境问题。【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环境法制;环境立法;环境政策【写作年份】2009年【正文】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比较存在着明显的不同步。昔日的山青水秀土肥村美的秀丽乡村,出现了水体大面积污染、土壤肥力下降、垃圾随意堆放、工业污染加剧的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够,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落后于城市速度,对农村居民卫生和健康构成了巨大的威胁。尽管近期国家加大了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政策力度,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由于农村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工业及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使农村环境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并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和
    2023-06-11
    461人看过
  • 环境侵权人是否有责任修复生态环境
    1、环境侵权人是否有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违法排放污染物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环境侵权人有责任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前的状态和功能。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原告要求恢复原状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被告恢复生态环境的状态和功能在损坏之前。如果不能完全修复,则允许使用其他修复方法。人民法院在判决被告人修复生态环境时,可以确定被告人不履行恢复义务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恢复费用;也可以直接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恢复费用。生态环境恢复的成本包括制定和实施恢复方案的成本和监测监督的成本。人身损害是指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造成受害人残疾或者死亡。人身伤害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因环境侵权造成被害人生命(死亡)损失;二是因环境侵权损害人体组织器官完整性,导致人体组织器官功能丧失或丧失,如残疾等;(3)由于环境侵权行为,如受害人饮用污染的水导致某些疾
    2023-05-02
    54人看过
  • 环境侵权人对生态环境有修复责任吗
    一、环境侵权人对生态环境有修复责任吗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环境污染侵权人有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原告请求恢复原状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人民法院可以在判决被告修复生态环境的同时,确定被告不履行修复义务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也可以直接判决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包括制定、实施修复方案的费用和监测、监管等费用。二、环境侵权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1)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2)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
    2023-04-30
    389人看过
  • 破坏生态环境罪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罪这一罪名。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法律规定了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根据刑法规定,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是生态环境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11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辞职
    词条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 更多>

    #辞职
    相关咨询
    • 生态环境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8
      排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输送、贮存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等向地下排污的,由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排污单位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
    • 违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有什么具体处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0-18
      法律分析 违反国家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处罚有:赔偿修复期间生态环境损间服务功能丧失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等。
    • 违反国家规定破坏生态环境有哪些处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08
      违反国家规定破坏生态环境的处罚有:赔偿修复期间生态环境损间服务功能丧失造成的损失;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等。
    • 如何理解环境生态环境的特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9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环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物质性。作为人类生存条件的环境由各种物质所构成,如大气、水、草原、湿地等。二是稀缺性。环境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随着人类对自然的索取越来越多,环境的负担将超过环境承载能力,从而破
    • 怎么处罚环境卫生违法行为?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2
      违反本条例关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卫生设施的,可以处以应建配套设施工程造价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未建的配套设施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建设。(二)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