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让审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1:20:39
197 人看过
一、许可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县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已签订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许可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三、许可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
四、承诺办理期限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县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五、办理地点:房地产交易股(房地产大厦四楼交易办证大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可以转让吗,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能否抵押
85人看过
-
怎样进行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转让?
22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出让是什么,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哪些?
423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区别
187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依据有哪些
133人看过
-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25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词条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最新文章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土地使用权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什么山东在线咨询 2021-04-10(一)行政干预性强。由于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因此其转让须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才可有效,审查的内容包括转让双方的情况及转让协议是否合法、转让后用途及土地使用权类型是否符合规划和国家供地政策、土地权属是否清楚等,其目的是保证国有土地收益不流失和防止划拨土地使用权流入市场对国有土地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冲击。在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行政管理机关虽然不是一方当
-
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转让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批准审批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18《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比划拨划地产权证好些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2是需要先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为出让,才可以办理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0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第二个阶段为办理出让手续阶段。如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转让,则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待双方取得一致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