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岳某和张某,在2011年3月份至5月份期间,多次伙同他人因琐事对他人实施殴打等行为。2011年3月9日和3月19日,被告人伙同他人分别因为朋友出气、和他人争小弟等琐事,对曹某、凌某进行殴打,致使凌某轻微伤。4月22日凌晨,两人又在某中学宿舍内无故持刀砍伤丁某和刘某,5月14日凌晨,因琐事殴打沈某,造成沈某轻微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岳某伙同张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岳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岳某、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岳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
-
寻衅滋事罪的裁量标准,寻衅滋事罪情节轻重如何认定
19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并从轻或减轻处罚?
173人看过
-
参与寻衅滋事但情节较轻如何处理
11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签了认罪认罚书可以从轻处罚吗
29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处罚的轻重如何划分?
18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主犯判缓刑吗,寻衅滋事罪如何处罚的?
364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的处罚情节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04关于寻衅滋事的量刑情节: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
-
寻衅滋事罪的从犯判几年, 寻衅滋事罪的从犯情节轻微的应该怎么判刑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4一、刑法规定239条,有下列寻衅滋事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纠结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27条,在共同犯罪中,其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刑事诉讼法规定,65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的犯罪嫌疑人、
-
涉嫌寻衅滋事什么样的算情节轻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情节较轻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21如果寻衅滋事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秩序,或者是公众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都能够算是情节严重。通常如果在寻衅滋事的过程中给别人造成了人身伤害都算是相对严重的行为,一旦别人报警或者是向法院发起起诉,那么作出寻衅滋事行为的当事人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后情节较轻会怎么处理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8情节较轻可能会被管制或拘役。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