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依据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09:55:28 191 人看过

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依据指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什么情形下合同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以下情形下合同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
    2024-08-19
    142人看过
  • 依据合同成立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1、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2、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订立合同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法。2、双方当事人订立
    2023-07-18
    78人看过
  • 无效合同是什么意思,有哪些情形
    在法律领域中,无效合同相较于有效合同而存在,指那些无法满足相关法律规定要件,并因此缺乏法律效力的合同类型。无效合同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构成主体不适格条件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自然人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现象,其以此为基础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则是无效的。2.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特征的合同。例如,当行为人和相对方通过虚假的意思表示来施行民事法律行为时,此类合同便是无效的。3.违反法律规章制度且存在违法违规性质的合同。如果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具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此类合同就是无效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这些强制性规定导致了某个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就必然无效。4.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合同,这类合同的本质在于其违反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属于无效范畴。5.涉及恶意串通以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合同。换言之,当行为人和相对方之间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并对他
    2024-08-11
    259人看过
  • 订立合同有什么依据?
    订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勘察合同,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委托,经双方同意即可签订;设计合同,须具有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方能签订;小型单项工程须具有上级机关批准的文件方能签订;如单独委托施工图设计任务,应同时具有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方能签订。订立合同可以有哪几种形式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目前,法律规定的订立合同主要可以有三几种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8-06
    368人看过
  • 合同效力终止什么意思,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
    一、合同效力终止什么意思合同效力终止的意思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合同效力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1.合同期限届满自然终止;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终止;3.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4.合同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5.因合同解除而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三、合同终止和中止的区别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
    2023-06-24
    457人看过
  • 起诉依据合同不成立怎么判断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一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还要注意的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当然不成立。一、合同成立应该具备哪些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
    2023-03-18
    285人看过
  • 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有哪些(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二、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2-09
    423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依据是如何的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一、租房合同什么时候会生效租房合同一般是从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生效时间或者生效条件的,合同自生效时间到来或者生效时间达成时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
    2023-03-11
    290人看过
  • 中标不等于合同成立意思
    中标不等于合同成立,因为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目前司法实践中又一个突出的矛盾是承发包双方当事人就一个工程在中标前后签订两份或两份以上合同,而数份合同的计价方式各不相同,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往往实际履行的是未经中标备案的黑合同。对此类情况,不少办案法官无所适从,判案思路各不相同。司法解释第23条对此作出统一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再行订立与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其他合同,应以中标并经备案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依据。”司法解释仅对黑白合同的工程款的结算依据问题作出统一规定,这对黑白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的主要矛盾已经开出了最有用的药方,有助于此类疑难案件的切实解决。至于黑白合同的
    2023-07-25
    256人看过
  • 技术合同有哪些情形是无效情形,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技术合同中的无效情形有:1、合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4、违背公序良俗的;5、是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
    2024-04-27
    354人看过
  • 起诉离婚感情不合的证据是什么意思
    证据(evidence)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一、离婚能多分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过错是指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夫妻因为家暴而离婚的,属于法定的离婚过错,此时就可以对施暴者少分一些财产,同时还可以要求继续赔偿。因此,家暴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只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就可以多分得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
    2023-03-03
    465人看过
  • 草牧场转让合同不成立情形有什么?
    一、草牧场转让合同不成立情形有什么?草牧场转让合同不成立的情形: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二、多重牧场买卖合同有什么效力?债权行为不适用法律上的取得在先即享有优先权的原则。债权行为除其目的自始客观不能、无从确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反公秩良俗及其他法律特别规定外,其他均应确认为有效。多重买卖合同中的每个合同,只要符合上述要求,都应是有效的。因此,不能以能否得到实际履行为标准确认多重买卖合同中第一个合同以外其他合同无效。至于在多重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如何履行重合的债务,主要依出卖人的意思表示为之,这是由买卖的自由权决定的。当出卖人全部履行其中之一时,
    2024-01-23
    408人看过
  • 劳动仲裁依据什么意思
    劳动争议仲裁指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的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当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老板把财产转移如何要回工资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二、员工被辞退如何要求赔偿员工被单位辞退是需要根据不同的原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如果在索赔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
    2023-03-10
    292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确权的依据是什么意思1.土地确权的依据主要指的是在进行土地权利确认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律基础和实际依据。2.它通常以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为基准,若该合同不存在,则会依据第二轮延包时期的地亩台帐或当时的土地分配情况,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确权方案来进行土地权利的确认。这一过程中,重点在于尊重历史分配事实,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合理,同时明确不得重新调整土地,以维护土地的稳定性与农民的合法权益。二、土地确权与户口关系土地确权与当时的户口之间并无直接关联。1.土地确权的本质在于通过一系列法定程序,如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造册及颁发土地证书等,对土地权属进行最终的确认与界定。2.土地确权过程主要聚焦于土地权属的来源、权属性质的确认,而非户口信息,所以无论户口状况如何变化,都不会直接影响土地的确权结果。三、土地确权争议处理方法面对土地确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需
    2024-07-29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同的成立要件是什么?有什么依据?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1
      出借人“提供借款”是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要件,则那种将借款交付行为解释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就存在先天的法理障碍和逻辑矛盾,故借款交付地显然并非合同履行地。
    • 借据形成的鉴定时间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7-28
      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依据什么法律来认定合同成立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1
      认定合同成立要求当事人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合同,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立合同时其标的和内容合法,合同订立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规范要求。
    • 依法不成立的合同类形有哪些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8
      依法不成立的合同类形有哪些 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 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 不属于合同成立要件的情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7
      不属于合同生效的要件无法一一列举,只能从合同生效要件之外进行排除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要件是: 第一、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除此之外,违反以上三个条件的,合同均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