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方有权不公布征收文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09:40:45 376 人看过

必须要公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根据此《决定》可知,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且因是《决定》中规定的,政府在征地前告知被征收人征地信息的义务为强制义务,也就是说政府必须进行告知,不告知可以说是违法行为。

从整体的政府告知义务来讲。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相关土地的地点、用途、区位、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以书面的形式制作《土地征收告知书》,将此书于征收范围内的乡、村、组、队内张贴。

张贴后还要组织相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农户、村民填写《告知书送达回证》。并于报批时向审批部门提供被征收人知情的相关书面材料,如果未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审批部门有权不受理该报批。

当地政府部门在征地报批前未告知当地被征收人相关的征地信息,报批时显然也未提供相关知情的书面材料,完全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作为被征收人面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过法律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特别是同时发生补偿不合理的情况时,更应以此作为突破口,提起诉讼向政府施压,从而谈判提高征收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8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征收相关文章
  •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有什么异同
    一、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有什么异同第一方面:土地征收程序第一步: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第二步: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第三步: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
    2023-04-27
    112人看过
  • 催收员是否有权不发布催收文件
    催收员是否有权不发布催收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在征地过程中,应当保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依法报批征地前,应当将征地的目的、地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告知农民;征地现状调查结果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必要时,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材料应当作为征地审批的必要材料。根据《决定》,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并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材料作为必要材料。由于《决定》中有规定,政府在征地前告知被征收人征地信息的义务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政府必须告知,不告知可以说是违法的。就政府的总体告知义务而言。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以被征收土地的位置、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形式制作土地征收书面通知,张贴在征收范围内的乡、村、组、队。张贴后,还应组织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农民
    2023-05-08
    146人看过
  • 发布了征收启动公告,就一定会征收吗
    一、发布了征收启动公告,就一定会征收吗发布了征收启动公告,并不一定会征收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是土地征收工作的启动,但能不能征收,要看相关部门是否审批,如果土地征收方案通过的,就会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
    2023-06-12
    477人看过
  • 被征收人需要签署哪些征收文件
    1、哪些托收单据需要被申请人签字。征地通知书——无需签字征地前,相关部门会书面告知您拟征地的目的、地点和补偿标准,这也是合法征收的第一步,此类文件无需签字。有关部门张贴征地通知后,不得急于种植、覆盖、建设被征收的土地。如果你这样做,你就不会得到征地补偿。2。征求意见表-无异议时可签字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征求意见表,被征收人知悉并确认的相关材料也应作为征地审批的必要材料。遇到征地时,要办理手续。被征收人有权就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申请听证。对于这份文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签字。土地调查表是当地有关部门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附着物权属、数量等进行的调查,无异议的,可以签署土地调查表,调查结果应当与被征收人共同确认。对此,被征收人在确认时必须核对细节,这也是以后要求补偿或获得合理补偿的依据。被征收人发现有关部门误登记或者未登记的,可以不予签收。征地审批和公告-
    2023-05-02
    280人看过
  • 征收文件在哪里查看,没收到可以拒绝征收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征收文件会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被征收人可以在村中查看,如果没有征收文件,可以拒绝土地征收。一、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
    2023-06-20
    114人看过
  • 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对征收不服应该怎么办
    一、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后,对征收不服应该怎么办征收启动公告后,被征收人对征收不服的,可以向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二、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征地报批前将征地的有关事项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是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二)
    2023-06-17
    377人看过
  • 河道整治征收需要征收批文吗
    一、河道整治征收需要征收批文吗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二、征收土地报批程序
    2023-04-27
    122人看过
  • 房屋征收部门公布补偿方案
    1、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征收人均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1)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2)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如年代久远,所有权人下落不明。2、谁有权利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作出补偿决定的主体和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一致,是同一个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已有明确规定。3、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需要什么材料?(1)征收决定及公告;(2)被征收房屋的权属调查资料,涉及产权不明确的可提供查证和公
    2023-07-04
    295人看过
  • 哪些征收文件需要被征收人签字的
    一、征地公告——无需签字在征地之前,相关部门就会将拟征地的用途以及位置、相关征地补偿标准等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大家,这也是依法征收的第一步,对于这种文件就不需要签字。在相关部门贴出征地公告以后,切忌在拟征土地上面抢栽、抢盖、抢建等,如果那么做了,在征地时将一律不会给予补偿的。二、征询意见表——无异议时可签字征询意见表就是寻求被征收人的意见,而且也要将被征收人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遇到征地时就必须要履行程序,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收人是有权申请听证的。对于这份文件,被征收人在无异议的时候可以选择签字。三、土地调查表——无异议时可签字土地调查表是当地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的结果应当与被征收人共同确认。对此,被征收人在进行确认时,一定要核对详细,这也是之后要求补偿或是拿到合理补偿的依据。被征收人如果发现,相关
    2023-05-09
    275人看过
  • 被征收人是否有权查看相关征地拆迁文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根据此《决定》可知,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也规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国土局具体实施。征地公告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
    2023-06-18
    102人看过
  • 国有土地被征收时,征收人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集体土地的征用需要经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再制作征地批准文件。这是必要的批准文件,没有非法征地。(注:征地批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2。一书四方案“一书四方案”是指建设项目用地报送规范、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由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有关资料编制,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国务院、省政府)逐级审批。一书四图是征地审批的前端文件。土地利用项目的立项、规划和选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地单位在进行项目建设前,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并由有关部门编制规划许可和规划红线图。大型项目也需要有选址意见。如上所述,征地需要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的审批,但有征地审批是不合法的。征地审批需要公示。未依法发布征地公告的征地审批,对被征地人不具有法律效力。超过两年的土地征用批准无效,土地征用批准无效,土地征用公告也不合法。
    2023-05-08
    235人看过
  • 征收公告和征收决定有什么不同?
    一、征收公告和征收决定有什么不同?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之后的具体行政行为。(1)两者数量不同。在一个政府征收项目中,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有且只有一个,不可能存在两个,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则可能是数个或者没有。(2)两者针对的对象不同。房屋征收决定的相对人是一定范围内的所有被征收人,而每个单独的房屋补偿决定的是每个单独道德被征收人,不可能针对所有被征收人。(3)两者做出的条件不同。房屋征收决定只是在符合公共利益,符合各项规划,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经过征收社会公共意见等条件之下才可做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镇守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
    2023-06-16
    63人看过
  • 征地需要什么文件才能征收?
    一、征地需要什么文件才能征收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4、征地公告。这个内容较多,也最为重要。包括:(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农村征地之前应该做些什么准备(一)征迁前期准备1、区建投的公司、区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拆管办)按区征地拆迁领导小组时限要求与用地单位对接并完成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等手续的办理。2、国土分局牵头办理集体土地
    2023-06-16
    434人看过
  • 国有土地征收公告由谁发布
    一、国有土地征收公告由谁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征收国有土地的基本流程有哪些?(一)制定房屋征收年度计划;(二)提出征收申请,审核相关材料;(三)确定征收范围,明确实施单位;(四)发布征收预告,告知停办手续;(五)拨付工作经费,组织房屋登记;(六)交付拆迁款,动土开工。三、申请征收国有土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
    2023-06-16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以补偿为条件,依法强制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的城市用地的行为。 用地单位在征地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给予被征地农民或集体组织的补偿费用。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属物和青苗... 更多>

    #土地征收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征收文件,征收文件有哪些内容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5
      土地征收文件即指为实现这一法律行为所需要的法律性规范性文件。包含: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的相关申请文件;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国务院或者省政府对征收土地方案的批复;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建设项目
    • 土地征收文件和房屋征收文件是一样的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6
      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其实与征收房屋需要出示的文件是不同的。征收土地需要出示的文件包括征地告知书、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征询意见书、征地公告。而征收房屋要出示的文件有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决定、房屋评估报告以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所以二者的文件是不一样的。
    • 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了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01
      当省或者国务院批准了土地征收方案之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应当在当地发布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期限之内,被征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人,可以带着土地权属证书去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 村集体发布的征收文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22
      村委会、乡镇政府无权征收耕地房屋,也无权发布征收文件,因此没有法律效应。按照土地性质的划分,农村的耕地以及农村房屋下面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故,村委会无权进行土地征收。
    • 可以否拒绝征收征收文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7
      土地征收的相关文件是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来看到的,在遇到征地时可以要求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文件并对内容进行解释,如果没有文件的是可以拒绝征收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