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发现新生儿病情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0:24:31 56 人看过

在中山的李某某夫妇因为儿子在出生后不久因病去世,将坦背医院告上法院,认为坦背医院没有尽早发现儿子患病,以致肺部感染延误了治疗时机。市第二人民法院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告是否存在过错。日前,该鉴定结果公布,结果称坦背医院在患儿出生后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和不足,过错比例为1%-10%。

回放:出生47天才发现病情

2012年8月,25岁的李某某开始在坦背医院进行孕前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当年10月12日,李某某在坦背医院住院产下一子,取名骆某。出生时的体检显示一切正常。出生后第30天,骆某在坦背医院体检,体检结果显示一切正常。当骆某47天时,再次到坦背医院体检,体检结果说骆某属于先天性心脏病。夫妇俩带着儿子到多家医院住院治疗,这一期间花费了20余万元,但不幸的是,儿子于2013年4月去世。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根据现有资料分析认为,医方在患儿出生后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和不足。该所说,患儿系大动脉移位、合并室间隔缺损等复杂先天性心脏病,在出生后心脏听诊时如仔细听应能闻及心脏杂音,但在住院病历、新生儿情况记录表及出生后1个月儿童健康检查中都仅有记录新生儿心肺正常,未见医方对新生儿心率、心律、心音等描述,据此认为医方存在过错。

鉴定:孕妇孕检未听意见进一步检查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认为,因先天性心脏病非中晚期I级产前超声检查的内容,且孕妇在坦背医院初次彩超时错过最佳观察时间,而且未听取医方建议到外院进一步进行产前超声诊断检查,失去孕期发现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可能。患儿出生后,由于医方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未能及时检查发现明确诊断先天性心脏病,使患儿失去及早手术治疗的机会,但患儿本身复杂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畸形是其死亡的根本原因,医方的过错属于轻微过错,过错比例为1%-10%。

原告:不接受结果或重新申请鉴定

对此,李某某夫妇表示不能接受。她说:法院要求30个工作日出结果,但过了大半年才出这么个结果,而且里面包括我儿子的体重等数字都搞错了。李某某说:我们还将申请其他部门鉴定。该案将于12月29日再次开庭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发生医疗过错该用什么鉴定?
    发生医疗过错该用相关的治疗材料作为证据进行鉴定。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在10日内作岀是否受理的决定。自作岀受理决定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给医学会组织鉴定。医学会受理鉴定5日内,应通知当事人准备材料。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材料。医学会接到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一、医疗过错认定的要求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二、哪些情况下医学会
    2023-06-19
    327人看过
  • 出生婴儿医疗过错法院怎么判?
    一、出生婴儿医疗过错法院怎么判?出生婴儿医疗过错法院怎么判,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还有就是根据医疗过错程度来确定。新生儿因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方法可以有三种方式:一是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二、医疗事故处置的规定是什么?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
    2024-01-28
    339人看过
  • 医院B超未能及时发现胎儿畸形,是否涉嫌侵权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7次B超没看出胎儿肢残产妇起诉医院索赔112万中新网7月20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7次B超检查显示胎儿正常,生出来竟然没有左臂!近日,产妇张女士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告上西城法院,指责医院侵犯了自己的选择生育权,索赔112万余元。据张女士介绍,从2005年底开始一直在北大医院定期进行孕期保健检查,前后做了7次B超,医院出具的超声波诊断报告都显示胎儿一切正常,可当生下孩子时,他却没有左臂。在法庭上,张女士认为医院没有提供准确的诊断结果,侵犯了她的知情权和生育选择权。产前B超检查究竟应不应该看
    2023-07-06
    88人看过
  • 爷爷的病情加重了,我们准备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问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呢?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是多少呢?说实话他还是比较高的,但是这个费用是预先垫付的,最终如果证明医疗有过错的,则费用由医院方承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程序一、法律依据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2、《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鉴定的提起法院基于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三、鉴定机构的选择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或法院指定。四、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异同点1、相同点:第一,都是一种证据;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2、差异性。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
    2023-08-09
    364人看过
  •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标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一、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标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每个省、市都有不同的标准,而不同鉴定机构收费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北京的收费大约是8000-10000元每件。医疗事故鉴定费应包括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的会务、调查取证、专家劳务等支出。经医学会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方支付。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具体情况如下: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
    2023-06-28
    324人看过
  • 医院在发生医疗过错时有哪些责任要承担
    一、医院在发生医疗过错时有哪些责任要承担医院在发生医疗过错时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医疗过错,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其中民事赔偿责任是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过错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过错诉讼时效是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
    2023-11-30
    345人看过
  • 医疗鉴定和司法过错鉴定哪个好?
    医疗鉴定和司法过错鉴定哪个好?医疗事故鉴定是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分析,鉴定内容主要是分析案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由司法鉴定部门针对医疗纠纷案件是否存在过错以及病历资料真假而进行的鉴定。由于二者在鉴定程序、鉴定方式、鉴定内容方面存在差异,必然导致两种鉴定结论在诉讼中的“公信力”相差巨大,所以就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简单的论述和比较。所以,两者之间究竟哪个好没有一个绝对的结果,希望当事人在明确各方面利弊的情况下,作出取舍和选择,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区别是什么?1.提起鉴定的申请人不同医疗事故的启动: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两种启动方式。前者属于行政鉴定,解决的是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专门性问题,即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和赔偿调解问题。后者属于自行委托的鉴定,其作用在于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判定的标准”。即可提起鉴定的申
    2023-06-01
    69人看过
  • 病人在医疗期间发现有医疗过错怎么办?
    一、病人在医疗期间发现有医疗过错怎么办?发生医疗过错后不要争吵,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如果影响到了医院的正常秩序还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要及时封存病例保存证据尽量和医院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给出公正的裁决的。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要求医院复印病历并封存,以固定证据,然后直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对医院提交的病历进行质证,由医院向人民法院申请,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任何一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再次鉴定申请,委托省级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人民法院开庭、判决。不服,上诉。二、医疗过错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
    2024-01-13
    171人看过
  • 法院如何采纳医疗过错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听证,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一、医疗过错的鉴定流程是怎么样的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法院组织质证;4、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5、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6、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7、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二、医疗过错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在侵权行为法中属于一般侵权行为。根据侵权法理论,一般侵权行为责任的成立往往需要具
    2023-02-17
    168人看过
  • 法院不允许医疗过错鉴定吗
    法院允许医疗过错鉴定,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一、医疗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无论是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还是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上,两者都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说,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无论是从诉讼策略,还是从利益权衡上讲,都对患者更为有利。“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在法律
    2023-02-27
    304人看过
  • 生育过程中如发现心脏病医院有责任吗
    产检一切正常出生后发现有心脏病医院是有责任的。一、孕妇产检具体时长和方法有哪些孕妇产检具体时长和方法有:1、第1-6个月,可享受一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生育指标申请、生产培训等;2、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的产检假;3、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4、第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的产检假,其中2天包括预产假。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能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怀孕后享受产前检查假期。在规定范围内,孕妇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视为正常出勤。二、生育险能否自己去报销生育险一般由单位代为办理,但是你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生育保险报销要根据流程来办理: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
    2023-06-21
    259人看过
  • 司法亲子鉴定及亲子鉴定医院
    一、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系。如父母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做亲缘鉴定。二、司法亲子鉴定(1)适用范围遗产继承纠纷要确定是否亲生;强奸犯的认定;认领被拐卖儿童;未婚先育落户,超生落户、无法提供出生证明;遇难者(空难、海啸等)身份无法辨认;抚养权纠纷;(2)特点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
    2023-04-27
    248人看过
  • 发生医疗过错鉴定找哪个部门呢?
    一、发生医疗过错鉴定找哪个部门呢?1、本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2、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3、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县级市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而要求重新鉴定的案件,以及市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医政处承担。二、哪些医疗事故鉴定不会受理吗?按照我国相关法规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会受理医疗事故鉴定。这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医学会不会受理的情况。因此,如果向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确定是否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的,应当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
    2021-09-03
    250人看过
  • 什么地方有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一、什么地方有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鉴定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的专门性问题委托专业性的检测机构或相关专家进行检验、评价、与判断,从而为争议问题的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活动。行政鉴定是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在行政执法或依法处理行政事务纠纷时,对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委托所属的行政鉴定机构或法律法规专门指定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与评判,从而为行政执法或纠纷事件处理、解决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行政活动。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其职权,或有关诉讼参与人的请求委派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或特别经验的人,对案件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从事的一项诉讼活动。二、医疗过错鉴定需要注意的事项1、复印医疗材料患者必须在场。当事人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打算
    2023-06-06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病人有病医生没有发现结果病情严重算不算医生的过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1
      医生没有发现,在很多情况下,是合理和允许的。因为医生不是神仙。但由于工作不负责,不仔细,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导致不良后果,那是要承担责任的。
    • 医生让转院而病人未去医院是否有过错?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2
      应当及时尸检以查明死亡的原因,!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又叫医疗过错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 医院抢救不及时致急诊病人死亡,医院是否有过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有医院抢救不及时的证据,医院当然有过错。
    • 怎么鉴定医院有医疗过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6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法院发现司法鉴定错误应该怎么办?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5-22
      1、可以去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或者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然,再审期间,一般不会停止对原来判决的执行。 2、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