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职工摔跤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定哺乳期是指哺乳期婴儿从出生到满12个月,法律对哺乳期女职工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不得在哺乳期降低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其他禁忌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情况。比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更倾向于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对哺乳期没有特殊规定。
出差受伤算不算工伤
算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其全部外出时间都认为是工作时间,其外出的地点以及沿途,也都认为是工作场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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