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0 20:02:47 88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随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只能由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人无权申诉。当事人近亲属坚持要申诉,法院可以征求当事人本人意见;本人同意的,以当事人申诉处理;本人不同意申诉的,不作申诉处理。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对行政诉讼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于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也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就属于最终裁决。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对不对

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正确的,但是有例外情况。

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五章 证 据  第三十七条 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诉讼的当事对判决不服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程序。上诉程序是指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服法院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间向上一级法院提起变更或者撤销该未生效裁判的请求所引起的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提起上诉,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第一,只有原劳动争议诉讼一审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诉。第二,须在法定的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提起上诉一定要把握好上诉期间。第三,须提交上诉状。提起上诉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提交上诉
    2023-06-22
    34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期限
    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裁定上诉的期限1、上诉期限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民事诉讼二审的流程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2、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
    2023-06-17
    463人看过
  • 当事人不执行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怎么办?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和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通知其履行后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在强制执行中,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甚至以暴力、威胁方法予以阻碍,人民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可对其罚款、拘留直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仲裁机关的裁决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如一方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于提出申请执行的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以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023-06-13
    3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裁定如何当庭生效
    执行诉讼案件裁定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方式。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执行。行政诉讼的裁定需要解决哪些问题法律咨询:行政诉讼的裁定要解决什么问题律师回答:解决的是行政案件审理过程或者是案件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第十五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2023-07-27
    393人看过
  • 对执行诉讼时效裁定不服应该怎么处理
    一、对执行诉讼时效裁定不服应该怎么处理如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方坚信某项具体执行措施背离了相关法律条款的规范,则有权向负责处理该执行案件的相关人民法院提交正式的书面异议文件。在收到此类书面异议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须于十五个自然日内进行审核,若异议理由充分且可信,法院将作出裁定宣布撤销或纠正该执行行为;反之,若异议理由不足以支持其观点,法院也会做出裁定予以驳回。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当事人或有利害关系方,可在裁定文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复议申请。在执行过程中,若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同样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进行审查,若异议理由成立,法院将裁定暂停对该标的物的执行;若异议理由不成立,法院将裁定驳回。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案外人或当事人,如果他们认为原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申诉;而对于与原判决或裁定无关的事项,他们可以在裁定文书送达之日起
    2024-07-13
    197人看过
  • 行政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处理为若是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申请再审必须有法定情形。一、对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吗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一审法院判决不允许,但二审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确实破裂,不可能和解,不能直接判决,应调解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调解不成,应送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二审法院直接判决,处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剥夺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上诉权。当事人认为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和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已经具有法律效力的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二、民事案件中的申诉程序有哪些民事案件申诉的程序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
    2023-06-28
    159人看过
  • 对已生效仲裁裁决不服的管辖法院
    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依据规定,对于有仲裁协议的案件,一般的原则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除外。仲裁具有严格的契约性质,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来源于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正是基于对当事人的意愿的尊重,才产生排除法院诉讼管辖的效力。但仲裁协议的效力也不是绝对的,它既然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明示协议或者某种行为来放弃或解除,例如双方签订书面解除仲裁协议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应诉作出答辩,都能解除原仲裁协议。仲裁与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受理案件的机构性质不同。仲裁是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专门仲裁机构;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法院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关。(2)管辖的依据不同。仲裁实行的是
    2023-06-14
    480人看过
  • 对于不执行行政诉讼判决的怎么处理
    执行当事人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怎么办?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造知人民法院;(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2023-05-01
    418人看过
  • 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第三条人事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其中军队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的人事争议,可以向聘用单位的上一级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人事争议仲裁与申诉控告有什么不同(1)性质不同。人事争议仲裁是相对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仲裁机构居中处理人事争议,具
    2023-06-12
    34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中止后不服裁定有效吗
    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一、行政诉讼诉讼时效能中止吗行政诉讼时效可以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二、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行政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
    2023-06-21
    434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处理决定可否诉讼?
    一、不服行政处理决定可否诉讼?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能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有三个主要内容:一是罚款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的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而由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
    2023-04-21
    345人看过
  • 怎样处理已经过去的行政诉讼时效?
    时效过了则行政诉讼行为无效。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既是为了有效保护行政机关管理活动的效率,也是为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拆案过了行政诉讼时效如何救济遭遇违法征地拆迁时,超过行政诉讼时效未起诉的,还可以维权。村民可以申请审判监督或者合理上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实体权利)仍然存在,所以,义务人在诉讼时效届满之后自愿向权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人仍然有权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
    2023-07-08
    115人看过
  • 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有异议应怎么办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
    2023-04-21
    286人看过
  • 法院已经生效的虚假诉讼判决如何处理
    一、法院已经生效的虚假诉讼判决如何处理1.提出再审申请: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原判决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2.申请检察院抗诉:如果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的判决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会向法院提出抗诉。二、法院已经生效的虚假诉讼的处罚虚假诉讼罪量刑具体如下: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
    2023-11-12
    14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6
      1、当事人对于已经发生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3、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司法依据《中华
    • 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不服怎么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22
      1、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人停止执行。 2、申诉就是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要求人民法院再审的一种活动,它是针对已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的,一审判决、裁定作出后超过上诉期限而未起诉的为生效判决、裁定,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裁定后立即生效。可以提出申诉的是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共
    • 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该如何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0
      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依法向作出该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诉受理的条件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可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
    • 民事诉讼法关于裁定生效后当事人对判决、裁定不服的,能否提起上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7
      1、判决已经生效不能上诉,可以申请再审。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
    • 人事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5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