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的判定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08:44:44 477 人看过

认定侵犯知识产权:

一、有效性审查规则,即主动对权利有效性进行审查;

二、权利范围确定的规则,即以权利的客体为中心确定保护范围。以营利为目的,有侵犯著作权情形,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擅自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行为,即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网络著作权内容侵权一般可分为三类:

1、对其他网页内容完全复制;

2、虽对其他网页的内容稍加修改,但仍然严重损害被抄袭网站的良好形象;

3、侵权人通过技术手段偷取其他网站的数据,非法做一个和其他网站一样的网站,严重侵犯其他网站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著作权内容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以及知识产权侵权处罚规定
    在这个注重创新,崇尚创新的时代,社会和国家对于创造性活动非常重视,并给予这些活动成果认证。这里的知识产权就是其中一种,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那如果知识产权被侵权: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是什么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1:关于违法性问题。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2: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
    2023-06-13
    190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违法吗
    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民事上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相关的知识产权部门有权对侵权人或者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侵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侵权纠纷的构成要件如下:1、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3、因果关系。不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引起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不法行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非不法行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
    2023-04-12
    106人看过
  • 知识产权在离婚中的分配原则
    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的分配,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1、离婚时,知识产权收入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知识产权的收入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对夫妻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3、婚前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归个人所有,共同所有。财产协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知识产权收入;2、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知识产权的转让收益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通过产权交易所的交易平台,它的价值与使用价值不仅可以体现,而且出让方可以通过转让知识产权取得转让受益。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转让知识产权,将一定期限内的垄断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不仅能使知识产权权利人收回科研投入,而且还能获得超额的财产收益。我国现在已经加入WTO,知识产权意识比过去明显增强,
    2023-07-07
    454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是怎样的呢?
    你好,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如下:1.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一款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据此,专利权受到侵犯时,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既可以诉诸司法处理程序,也可以寻求行政处理程序的保护。专利法所称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专利管理工作量大又有实际处理能力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凡属于某地区或某部门范围内的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向该地区或者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凡属于跨部门或者跨地区的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发生侵权行为地的专利管理机关或者侵权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专利管理机关是行政机关,主要由受过专利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培训的科学技术人员组成,因此具有较高的素质,处
    2023-08-08
    254人看过
  • 知识产权范围的侵权
    精神损害赔偿
    与损害赔偿标准相一致,赔偿范围是以损失范围为准的。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其侵权损害表现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方面,而且是以后者为主要的表现形式。由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智力成果以及工商业信誉是无形的,其本身也是无价的,因此,侵权行为对它不会造成直接的损害。对于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多支出的费用。比如,受害人因制止侵权行为,为诉讼而调查取证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等。这部分费用是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是被侵权人被迫扩大的支出,应列入直接损失范围。因此,如果只看到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产权被侵害时,没有象有形财产权那样直接表现为财物的毁损或灭失,因而认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并没有遭受直接的财产损失,这是片面的。司法实践中,往往是只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的利润赔偿受害人,致使受害人所获赔偿额不能弥补其所遭受的损失。这不能不说是与忽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给受害人造成的直
    2023-06-26
    194人看过
  • 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的司法裁判规则
    制裁侵权行为、实现赔偿救济是目前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最为重要也是最受困扰的问题。从国际公约精神、本国立法规定和司法经验出发,我们应建立科学定价系统,以维系知识产权的应有市场价值,改善知识产权驱动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的司法裁判规则,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值得关注:第一,以足以弥补为度。损害赔偿原则主要有全面赔偿原则、过失相抵原则和平衡原则。其中,全面赔偿原则为知识产权侵害赔偿乃至整个民事侵权赔偿中的最高指导原则。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侵权人应对权利人因侵权行为产生的实际损害进行全部赔偿,以让权利人恢复到未被侵权的状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可得利益、合理费用、精神损害等。制裁假冒、盗版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要达到足以弥补权利人损失的程度。从国际立法例看,欧盟、美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大抵采取权利人具体损失、侵权人所获得利益、合理的许可费的方法,以此作为损害赔偿计算的基本标准
    2023-06-08
    96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与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问题
    知识产权诉讼比普通的民事诉讼要复杂一些,最为特殊的是赔偿数额的计算。理论上讲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适用我国一般民事赔偿原则,采用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在实践中基本做不到这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赔偿的计算一般采取三种方式:第一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二是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两种计算方式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问题,想想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有哪个被告会主动交出账本,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收益,法院也不能做到强制被告交出账本,没有账本就无从知道被告到底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的收益。实务中还有比较极端的例子,被告刚刚开始侵权,还没有获得利益,反而因为前期准备花了不少的成本,其收益为负数,这种情况下怎么赔偿?第二种方式似乎原告可以向法院递交自己的账本证明自己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但是也有问题,怎么证明自己收益减少就是因为被告的侵权所致呢?司法实践
    2023-04-23
    118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原则?
    知识产权的法律基础包括多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行政法规包括多个部门颁布的条例和实施细则,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则包括一些地方出台的条例。此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也是知识产权的法律基础。这些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的法律基础,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知识产权的法律基础包括:1.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2.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其主要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实施条例、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3.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4.知识产权行政规章,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 知 识 产
    2023-08-31
    65人看过
  •  知识产权分类的基本原则与实践
    本文介绍了常见的知识产权分类标准,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这些分类标准在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知识产权分类标准:1.著作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商标权:指企业对其商标享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和转让等。3.专利权:指发明者或申请人对其发明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的申请、授权和保护等。4.商业秘密:指企业通过合理的商业措施,如采取措施确保其商业信息不会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从而获得竞争优势的权利。5.地理标志:指企业对其商标所代表的地域享有的权利,包括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等。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指企业对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权利,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申请和保护等。7.反不正当竞争权:指企业对其商业活动享有的权利,包括
    2023-09-04
    447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怎么办?知识产权侵权取证难怎么办?
    【越秀法院普法学堂】在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增长的当下,取证难、确权难仍是困扰权利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难题。申请公证机关保全证据,是权利人固定证据、维权的重要手段。但证据保全公证存在时间长、费用高等不足,从申请到出具公证文书一般需要15日、一宗保全公证大约收费1000元。近些年,越来越多的权利人使用电子“时间戳”取证系统保全证据。越秀法院**福生法官介绍,电子“时间戳”取证系统可为通话录音、手机录音、拍照、摄像、网页浏览等电子证据向国家授时中心申请签发“时间戳”电子印章。例如,在一起网络平台,商标侵权案件中,权利人登录某网站购买侵权物品,然后对网页上的购物订单、商品展示图、网店信息介绍进行截图并通过电子“时间戳”取证系统上传至“时间戳”服务中心,“时间戳”服务中心系统调用授时中心的时间对前述电子证据签发“时间戳”印章,证明自权利人申请“时间戳”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从而将证据内容和取证
    2023-05-29
    399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害需要知道的维权常识
    一、知识产权侵害需要知道的维权常识知识产权侵害需要知道的维权常识: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2.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3.搜集、保存对方侵犯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4.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二、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管辖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管辖权规定是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发生的地方法院来进行管辖,或者是被告住所地法院进行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2023-09-12
    441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
    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二、侵犯知识产权的如何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
    2023-02-17
    474人看过
  • 知识产权出资的规则
    从登记角度看,对于知识产权出资的审查与核准一般侧重于4个方面,即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要具备确定、现存、可评估、可转让的特点。因此,申请人在以知识产权出资时,要确定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4个要件的要求,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确定性是指用于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现实对象。也就是说,标的物应当明确、具体,不能仅仅是一种抽象的概念。现存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是事实上已经依法获得的知识产权,而且出资者对该知识产权依法享有处分权。可评估性是指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必须具有能够通过客观评价予以确认的具体价值,即可以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如果无法通过客观评价确认具体价值,无法用货币进行具体估价,则该知识产权不能用于出资。可转让性是指为了使公司股东能够履行出资义务,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应适合独立转让,即权利可以发生独立、完整的转移。一、知识产权出资的标的范围《公司法》、《中外合资经
    2023-03-26
    107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的条件是什么,如何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罪
    侵犯知识产权的条件是什么。必须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不得使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必须严重,才能构成犯罪,这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其严重与否,是罪与非罪、罪与一般侵权行为的分界线。所谓“情节严重”,还需要通过司法实践形成司法解释。一般来说,情节包括犯罪数额和其他情节(多发性、危害性、影响性)。起始处罚标准为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或者非法所得额3万元以上,与传统犯罪相比,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往往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犯罪分子已从原来的个体经营者、无证商贩和社会闲散人员发展到团伙犯罪、乡镇企业、小企业等单位。而且,团伙之间的分工往往很明确:谁负责制假,谁负责销售,谁负责联系和收钱跨地区犯罪增多,犯罪地点隐蔽。随着打击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开始将制售窝点向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农村、边远地区和城乡转移,跨区、跨省、跨市
    2023-05-02
    388人看过
换一批
#著作权法
北京
律师推荐
    #著作权法 知识导航
    展开

    著作权是指对于由个人创作的原创性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法定权利。这些权利包括复制、发行、公开展示、公开表演、改编和翻译等权利。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广泛,涵盖了文学作品、音乐、戏剧、艺术作品、电影、计算机程序等多个领域。著作权的目的是... 更多>

    #著作权内容
    相关咨询
    • 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要如何去认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7
      满足如下条件就可认定侵犯知识产权: 1、行为人有主观的侵权故意; 2、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3、给权利人造成了损害后果; 4、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联系。
    • 关于知识产权的侵权知识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01
      会展行业是一个比较容易遭受知识产权侵权困扰的行业。一方面,展会活动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型”和“服务型”产品,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名称、品牌、举办历史等无形资产方面,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题材类似的展会重复举办的问题自然难以避免;另一方面,从参展商角度,在展会上亮相的几乎全是最新的产品或技术,如果这些产品和技术得不到有效保护,企业的损失将相当惨重。通常所说的展会中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参展商展出的新产品
    • 侵害知识产权赔偿责任的赔偿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8
      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也称为全面赔偿原则,是现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赔偿原则,是各国侵权行为立法和司法实践的通例。 2、法定标准赔偿,鉴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特殊性,其损害事实、后果的不易确定性,不少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规定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法定赔偿制度。即规定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数额多少。
    • 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的客体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2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体要件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权益。 【法律依据】
    • 知识产权如著作权权利用尽原则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3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 首先,权利穷竭原则只适用于知识产权,并因适用对象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并且它只适用于排他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不适用于同为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 权利穷竭原则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