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对对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34:15 245 人看过

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特点: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其中缴纳费用按一定缴费基数执行,缴纳最低年限为女满25年,男满30年。

优势:按统一标准享受待遇。同样的准入条件,收费标准相同,享受的待遇也相同,不存在高低差别。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如10000元以上部分,在一级及其以下医疗机构就医,个人负担8%,二级医疗机构10%,三级医疗机构为12%。如果员工连续几年不生病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累计滚存。

缺陷:每一次住院有一个基本起付线的免赔额,对在职职工而言,分别为: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50元,三级医院850元,这些费用需要员工自行承担。甲类药和乙类药按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2006年度为4万元。

■商业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指由专门的保险机构经营的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特点:商业医疗保险兼具社会保障作用,由企业或职工自愿参加,保险费用完全由个人负担(单位愿意负担除外)的特点。据记者了解,目前省会市场商业医疗保险主要有三类——重大疾病保险:以疾病发生为给付条件,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被保险人被确诊患了合同界定的某种疾病,不管发生多少医疗费用,都可按保险合同上的约定额度获得赔偿;住院费用报销型保险:以发生意外或疾病而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为给付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比例报销。这类保险与社会保险形成互补;住院补贴型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住院,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标准给付保险金补贴的收入保障保险,与社会保险和其他商业医疗保险无关。

优势:有较强的选择性。单位可以根据员工从事不同的工作类型,参保不同类型的商业保险,而遵循的原则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缺陷:一般来说,商业医疗保险中的重大疾病险能较好的满足中高收入者高层次的医疗需求,但其医疗保险费用较高,保险公司对参保人身体条件有一定要求,对病种有严格的限制,且有一定的享受年限限制。另外,一旦过了投保期限,哪怕是过期了一天,如不及时续保就得不到任何保障(针对短期型的险种)。

■社会医保VS商业医保

保险专家指出,社会医疗保险是竞争社会的避风港,能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但保障程度很有限。而商业保险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投保人可以根据投保险种享受到不同保额的保费。两者相比各有其优势,各有其弊端。

与商业医疗保险相比,社会医疗保险覆盖人群更广、费用也更低廉,但同时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对于生活中出现的咳嗽、感冒之类的小毛病,社会医疗保险的门诊费用就可以解决了,万一员工发生了重大的疾病或意外时,对家庭经济无疑会造成巨大的打击,这时候仅仅靠社会医疗保险是不够的,此刻商业医疗保险体现出了它的重要性。它解决的不仅仅是医药费用的报销,而是提供一种保障。

因此,如何将二者更好地结合起来,为自己编织一张更牢固的保险网是每个企业和员工都应当考虑的。

■专家建议合理投保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是每个职场人士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因此拥有一份社会医保必不可少,切忌因为自己年轻体健而省略这笔支出。而商业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尤其对于从事危险性相对较高的职业来说,选择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保险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转嫁风险的方法。

具体说来,对于不同的人群而言,由于家庭的经济状况、肩负的家庭责任、已有的保障情况等不同,在选择时也应有所侧重,选择险种首先要考虑是否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险专家表示,如果有社保,那么投保商业健康险就是一个补充,因此宜先考虑补贴型医疗保险。如果没有社保,则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先选医疗费用,再考虑医疗补贴。此外,35岁以上的成年人,应考虑搭配重疾险。

除了考虑与社会医保的结合外,在商业医保的选择上还应根据自身的年龄阶段来选择不同类型的健康险。保险专家表示,一般来说,刚走向社会的年轻人,身体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意外伤害,在医疗保险的组合上可以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为主。而人过30岁就可以重点买住院医疗保险,应付一般性住院医疗费用的支出。

相关例证——

小张,女,25岁

工作年限:1年;工作单位:省会某小型私营公司

月工资:1250元;各项补贴共计:400元

专家分析:在私营公司就职的小张属于社会灵活就业人员,应向档案寄存机构办理个人档案寄存和参保登记手续,由档案寄存机构负责组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继而由市医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账户,《石家庄市市区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中明文规定: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应以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7.5%缴纳医疗保险,并以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基金,其中35周岁以下的为0.5%。

2006年石家庄市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15195元,因此,小张每月需缴纳社会医疗保险15195/12×7.5%=94.97元,个人账户金为15195/12×0.5%=6.33元,可为什么我的医疗卡中没有这6块多钱呢?小张疑惑,原来,按照规定,45岁以下的参保人员须每月扣除7元的大额医疗保险费,6.33-7<0,故小张的医疗卡至今尚无冗余。

以小张的收入来说,除了参保社会医疗保险,拥有一份商业医疗保险也是十分必要的,尤其应选择一份低保费、高保障的意外伤害型医疗保险。如中国人寿的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公司职员每年只需缴纳保费50元,即可获得一万元的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障和一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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