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制度变迁与中小股东权益法律是如何保护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21:44:08 259 人看过

一、制度变迁——股东权保护的历史轨迹

一般认为股份公司源于1600年的英国东印度公司。早期股份公司之设立必须经国王特许,并被授予一定的行政权,而非纯商业公司,相应地早期股东保护也十分脆弱和不规范,股东无权选举经营者,甚至没有股东大会,亦没有确定股东有限责任。18世纪到19世纪,各国公司法对股东权的保护从弱到强,从欠缺到完善逐渐地发展起来。股东权在法律上获得平等保护,股东有限责任得到确立,股份公司机关、制度的基本框架得以建立,资本和股份制度得到确立。

19世纪是公司机关分化的初期,同时也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蓬勃发展的时期,民主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套用政治生活中的民主概念去理解股份公司中的股东民主,并把股份公司的章程与国家的宪法进行类比。在这种思潮和历史背景下,股东的权利得到加强,股东大会权力被强化。股东大会在公司诸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凡与股份公司可经营有关的事务无其不能行使。而董事会则不过是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者而已,股东大会可随时就股份公司可经营的任何事项向董事会发号施令,董事会完全沦为股东大会消极的机械的附庸,此为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时期。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时期股东大会直接指挥股份公司经营,又比较注重股东民主,再加上股权分散程度不高,因而股东的积极性很高,股东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表达自己的意见,行使管理股份公司的权利和决定股东的分红。为避免大股东的排挤,这一时期有的国家还对大股东表决权施加了严格限制,如1882年意大利《商法典》规定,投股100股限度以内每5股有一个表决权,超过限度的每20股有一个表决权。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民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股东大会作为万能之机关,对股东权起到全面有效的保护作用,此时期,股东权的保护并不是一个很突出、很迫切的问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股份市场的发达,大规模的股份公司日益崛起,公司参与市场经济流转不断加快,经营范围空前拓宽,经营活动亦趋于高度复杂化和专业化,如果仍然由定期举行的股东大会决定一切经营活动将不利于股份公司经营的效率,从而可能错过很多商业机会,另一方面经营活动的复杂化和专业化也更使得作为一般投资者在很多情况下缺乏作出决策的能力。此时如果还任由股东大会直接干涉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活动,将不利于股东公司的发展。于是股份公司可经营权力的重心逐渐转向董事会,并最终实现了由股东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变迁。在立法上,先是1937年的德国《股份有限公司法》率先改革股份公司的权力机关,规定股东大会只是对在法律和章程中所规定的特定事项有权决定,股东大会未经董事会请示,不得直接下达任何指示。之后,欧洲大陆各国纷纷效仿,英美等国也作了类似调整。在董事会握有大部分经营决策权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时期,众多股东第一次感到无助,他们手中除了任免董事,决定分配盈余和其他一些很少有机会行使的权力如变更章程,公司购并、增资、减资等外,对股份公司经营活动无权染指。股东除了查阅报表等权利外,其他权利只能依赖于股东大会才能行使,此时的股东大会再也不是过去的“万能机关”了。董事会的董事们自己付给自己高薪,选择有利于保证自己经营成功而非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方案,使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处在不断被侵害的危险中。所以,在削弱股东大会权力的同时或稍后,各国公司法纷纷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平衡董事会的权力,如美国允许股东之间互相自由串联、互通消息,以便降低拉选票的成本,实现股票所有权最终控制公司的目的,日本《商法》修改后导入股东提案权,董事与监事的说明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得知,出于对经营效率目标的追求,公司权力结构实现了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到“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变迁,股东会在现代公司权力结构中变成了制衡机关,这一趋势是合乎经济发展要求的,是必要的,是不可逆转的,我们必须正视它,尊重它,而不能为了保护股东权而偏激地变我国公司法“董事会中心主义”为“股东会中心主义”。同样我们也不能因采用董事会中心主义立法主义而漠视甚至放弃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正确的态度是,在坚定地坚持“董事会中心主义”这一理念的框架内,认真地解决股东会与董事会关系异化的问题,完善股东权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

二、重塑与变革观念环境——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路径

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基本等同,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法律观念是影响人们外在显性行为的内在潜因素,它较之于一些物质因素,对人们行为的影响更为深刻持久,难以捕捉。首先,法律意识的形成是法的形成的前提条件,它影响法的原则与各项具体制度的设置。其次,在执法与守法中,它影响人们对既有法律条文的解释与评价,执法者与守法者是根据依法律观念对法条所作出的解释来执法或守法的。正确适宜的法律观念有助于公平正义价值的实现及法律秩序的稳定,反之亦然。正因为法律观念有着如此重要作用,所以要实现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必须通过变革法律教育、司法影响来重塑一个良好的观念环境。即保护弱者的“倾斜立法”观念和股权实质平等观念,诚信观念及正确地认识公司的社会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权益相关文章
  • 中小股东如何通过公司章程进行权益保护?
    一、公司章程中可以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通过比例《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以看出股东是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对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进行特别约定,若中小股东在股份不占优的情况下,通过提高公司重大事项的通过比例完全可以实现公司的控制权。例如中小股东占有的股份仅有26%在三分之二表决权下不享有重大事项表决否决权,如果经公司章程将重大决议事项约定为四分之三以上通过,则中小股东完全足以实现其公司控制权。二、公司章程中可以详细约定股东分红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
    2023-06-18
    355人看过
  • 小股东权益救济的法律制度解析
    小股东权益救济的具体法律机制如下:1。停止对危害行为的请求权在于股份制公司,控制股东可以通过控制董事会来控制公司。董事的行为有可能对公司造成无法恢复的损害。仅董事个人责任不能完全弥补,这些行为必须事先控制;2、反对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制度反对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是指与股东利益有重大关系的具体事项。当股东大会的大部分决议成立时,持有反对意见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股份。公司拒绝回购时,法院可以根据股东的申请强制公司收购股东的股份;3、对于有缺陷的股东大会决议的诉讼制度,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可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股东应当按照法定召集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并依法通过决议;4、股东向法院申请质疑公司是否有权控制股东滥用控制权,压榨或不公平对待其他小股东,严重损害公司或小股东的权益;5、股东衍生诉讼制度当公司利益受控股东、母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等行为人直接侵害公司利益,最
    2023-07-06
    499人看过
  • 小股东利益在公司法中受到的保护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知情权是股东行使一系列权利的前提和手段。公司法第34条明确规定,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为平衡股东与公司利益,行使查阅权的股东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根据新公司法第98条规定,倘若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因此,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倘若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上市公司的股东遭受虚假陈述、内
    2023-04-02
    306人看过
  • 股份企业拆迁中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
    拆迁补偿是给企业的,至于企业怎么分,政府不会管的,你可以要求,如果你分不满意,可以到法院起诉。按其各自的贡献比例分配股份和收入。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以其出资承担公司的经营、股利和债务。一般来说,这意味着如果你赔钱,你的贡献将被浪费。此外您将不承担任何债务或经济责任。你说有10%的股份。如果公司破产或清算,你将没有钱投资,你将不负责偿还其他债务。以前的股息不会被扣除。股东有知情权吗股东有知情权。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不限制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其立法意图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下列情形:1、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相关信息,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3、股东在
    2023-07-01
    121人看过
  • 怎么在公司章程中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一、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公司法,累积投票制不是强制性规定,由公司自由选择适用。累积投票制可以使代表小股东意志的人选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保护小股东利益。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应当争取在章程中明确董事、监事选举中采取累积投票制,这样可以使小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上有一席之地,反映小股东的正当要求。二、通过对相关概念的界定,更好地保护小股东行使知情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查阅会计帐簿是否包括查阅会计凭证法律未明确规定。查阅会计凭证是股东知悉公司情况的最重要手段。因此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权有权查阅会计凭证,可以有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法又规定若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如果不进行界定不正当目的,小股东的正当要求往往被大股东以此理由而拒绝。三、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
    2023-06-09
    316人看过
  • 如何保护被骗公司股东的权益
    一、主动联系企业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指出当时工商登记中股东登记有误,这种途径有可能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不主动改正时需要提起行政诉讼。二、要求公司其他股东更正错误登记行为或注销公司。这种途径在有可能其他股东不作为时,可以向其他股东提起侵权之诉。怎么注销公司股东注销公司股东手续如下: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相关规定,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2023-07-07
    288人看过
  • 股东诉权解析: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
    中小股东行使股东诉权的方式如下:1、股东直接诉讼权,是指股东根据股份所有人的地位,为自身利益向其他侵犯自身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2、股东代位诉讼权,是指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者实现这些权利,按照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诉权的救济——派生诉讼在我国之确立股东诉权的困境现状?股东诉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权被侵害而享有的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公司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是我国公司法的宗旨和目标。然而现实中,股东合法权益因董事们滥用公司内部权利而遭受侵害却诉说无门的事件越来越多,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2023-07-02
    369人看过
  •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新公司法五大地利器
    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的五大利器具体如下:1、增强中小股东的知情权;2、中小股东依法享有诉权,股东利益受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中小股东依法享有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4、中小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5、符合条件的,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新公司法章程范本是怎样的一、总则二、公司名称和住所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四、公司注册资本五、公司股东名称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八、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九、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十一、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十二、公司财务、会计十三、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
    2023-08-11
    416人看过
  • 如何在公司法框架下维护小股东的权益
    一、如何在公司法框架下维护小股东的权益在公司法框架下维护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如下:1.保证中小股东的知情权。2.保证股东可自由地转让股份权利。3.中小股东有席位保障及话语权。4.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5.可以提起直接诉讼。6.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7.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一股一表决权。二、股东权益的内容1.股票本金,即按照股票的面值来对股票本金进行计算的一部分;2.资本公积,即股票的法定的财产重新估计增值、发行的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总价值等部分;3.盈余公积,一般分为任意的盈余公积与法定的盈余公积两部分。后者是为了应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风险,强制对企业税后利润额的10%进行提取;当法定的盈余公积总计达到了注册资本总额的50%时,便可不再进行提取;4.法定公益金,即对企业所有税后利润额的5%-10%进行提取,主要被用于企业福利方面的支出;5.未分配利润,即企业留置以后分配处理的利润
    2023-05-27
    200人看过
  • 公司法对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何保护措施?
    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小股东权益的公司法救济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023-07-03
    421人看过
  • 小股东的权益该如何保护,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保护小股东合法权利的方法如下: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024-04-19
    261人看过
  • 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小股东如何保护自身利益?
    一、大股东侵害小股东权益,小股东如何保护自身利益?由于大股东对于公司具有控制力和支配力,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大股东发生冲突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对于中小股东的侵害,目前主要是来自两方面的侵害,一方面是公司管理层对中小股东的侵害,主要表现为1、违反法律或者规章故意拖延或者拒发股利;2、不合理向董事或者控股股东担任的高管支付高额报酬和福利;3、用公司的财产为控股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者高价租其财产;4、对于中小股东隐瞒企业的相关信息等等等等。另一方面是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侵害,主要表现为1、大股东滥用其表决权;2、为中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设置不合理的条件;3、任意罢免或者阻挠中小股东担任高管职务;4、任意决策和实施公司的重大事项;5通过关联交易增加大股东的收益减少大股东的风险和损失等等等。(二)针对越来越严重的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国新的《公司法》对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设定了保
    2023-06-09
    402人看过
  • 如何确保改制后小股东的权益得到保护?
    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下,可以在章程中制定更严格的规定,以限制大股东的行为。2、公司法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等相对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和调查权。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规定的,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方法如下:1、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单独或者联合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中小股东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股权;3、股权优先购买权,这是所有股东享有的一项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
    2023-07-02
    365人看过
  • 公司只有两个股东,如何制定公司章程以保护小股东利益?
    公司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做法如下:一、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公司法,累积投票制不是强制性规定,由公司自由选择适用。累积投票制可以使代表小股东意志的人选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保护小股东利益。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应当争取在章程中明确董事、监事选举中采取累积投票制,这样可以使小股东在董事会、监事会上有一席之地,反映小股东的正当要求。二、通过对相关概念的界定,更好地保护小股东行使知情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查阅会计帐簿是否包括查阅会计凭证法律未明确规定。查阅会计凭证是股东知悉公司情况的最重要手段。因此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股权有权查阅会计凭证,可以有力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公司法又规定若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如果不进行界定“不正当目的”,小股东的正当要求往往被大股东以此理
    2023-03-17
    203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权益是,股东因其股东地位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有分红权、公司经营决策等事项的知情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及自身权利受到损害的诉权。 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是指股本、资本公积、盈... 更多>

    #股东权益
    相关咨询
    • 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有哪些保护制度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08
      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有如下保护制度: 1、要求大股东严格遵循诚实信用义务的制度; 2、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决议撤销权、解散请求权、损害赔偿权等方面的制度; 3、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的其他保护制度。
    • 如何规范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31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措施如下:1、保证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确保股东能够自由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中小股东有席位保障和话语权。
    • 对新公司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4
      一、允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强化了股东知情权。 公司对查阅股东的不正当目的承担举证责任。倘若公司无端怀疑,无故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二、明确赋予股东对公司经营者的索赔权。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自由更具弹性和效率。 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履行股东
    • 公司法关于小股东权益的规定,如何保护,保护大股东的合法权利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23
      1、《公司法》第42、43条对公司股东的表决权进行了规定。该规定的意思是:对于公司法已经有规定的,如“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作出与之不一样的规定,否则无效;对于公司法没有规定的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效力优先。 2、对于如何保护小股东的权利的
    •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是否受到公司法的保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如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1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很难获得法律的认可。与其写这样一份协议不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因为我国公司设立采取登记制,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只要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才受法律保护。因此应由“显名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至于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的私下协议,可视为债权,若双方约定股东权利、投资风险均由“隐名股东”承受,可以按约定,但不得对抗公司。若双方对股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