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一、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法律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约定
借款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上限,但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过度高于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合同违约金过高是否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违约金过高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具体如下:
1、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2、当事人延迟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
用工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及违约金过高如何处理
213人看过
-
如何处理过高的违约金问题?
319人看过
-
违约金过高标准认定,违约金过低如何处理
65人看过
-
在劳动合同中如何约定违约及如何处理违约情况
400人看过
-
如何防范合同中的过高违约金?
106人看过
-
收受定金违约情况如何处理
275人看过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 更多>
-
违约金过高的处理方法如何处理违约金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28《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003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
-
违约金过高标准认定,违约金过低如何处理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05违约金过高、过低的认定和处理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1、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因此,主张违约金时,可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作为要求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定依据。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
-
重庆xx违约金高吗?违约金高的如何处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7首先要问你你的卡是不是合约卡。如果是合约卡不想用了也得一直用到合约到期后注销。避免产生高额的欠费,高额的欠费会产生滞纳金及违约金。如果欠费金额高有可能会引起联通对你的法律诉讼。如果所欠费用不高,会使你成为联通的黑名单。以后想用联通业务就必须结清欠费才能办理其他业务。没必要因为一点点小钱不在乎。如果不是合约卡,建议及时结清欠费去办理销号。
-
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约定出现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是否合理不合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苦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的规定,无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者都可以提出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主张。因此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此外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
-
什么是默示的预期违约?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合同中预期违约的情况?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5默示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意提供必要的担保。在默示预期违约中,由于合同尚未到履行期,所以债权人为了争取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可以不顾对方的毁约而等待合同履行期届至后,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如对方仍然不履行,则默示毁约已转化为实际违约,从而债权人可以采取实际违约的补救方式。 三、默示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