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执行程序中的注意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8:51:47
190 人看过
申请执行人代位执行权只能对第三人享有,而不能针对第三人的债务人,即所谓的“第四人”、“第五人”。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发现他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不得再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这是因为,如果实践中无限制地依次类推第三人,会使环节增多,关系复杂,难以达到代位执行的目的,反而造成执行秩序混乱,增加执行难度。另外还应注意,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不能继续代位执行,而应中止执行,通知申请执行人参加财产分配。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的代位执行程序要点
312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执行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381人看过
-
代位执行债权程序
425人看过
-
行政诉讼程序中要注意的知识点
269人看过
-
论代位执行程序的法律适用
287人看过
-
在执行程序中,有哪些执行异议问题?
292人看过
律师服务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
词条
#强制执行
最新文章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代位执行是什么意思,代位执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有什么程序规定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代位执行也称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代位执行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300条明确确立,该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
-
执行程序中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27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受当事人授权的约束,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执行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委托人授予代理人的权限的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委托代理分为一般委托代理人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而不能够处分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是指
-
帮亲戚问,行政执法简易程序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3这要看是什么执法,不同的执法事项程序上是有差别的。 常见的是行政处罚。 行政执法简易程序中的程序是这样的: 1、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处警告或公民50元以下、法人或其他组织1000元以下适用简易处罚程序。 2、监督检查发现或受理投诉举报当事人涉嫌有违法行为 3、表明身份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告知: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 5、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处罚决
-
在套利交易执行过程中应注意哪几点?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0套利交易又叫套期图利,是指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短期利率的差异,将资金由利率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转移到利率较高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投放,以从中获得利息差额收益的一种外汇交易。期货市场的套利交易是指同时买进和卖出两张不同种类的期货合约。
-
故意伤害执行程序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害人应向案件发生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立案调查。派出所对被害人伤情应申请法医技术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或重伤的,就应正式立案,证据确凿的,事实清楚的,就应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以上就是故意伤害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