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权、隐私权与“私人侦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5:02:13 463 人看过

以窥探他人私人空间的秘密为谋生手段的人,无论我们将他叫做什么———私人侦探”、民间调查公司人员”等等,都具有这种特点:他不是国家立法、司法机关授权的代表国家或法律权威的专门职能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代表某些公民的私人利益或某些社会团体或公司的特定群体利益的受雇者;在被调查者面前,他们竭力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和行为动机,并常常采用欺瞒或欺骗的方式迷惑对方,整个调查过程具有隐秘性,这些处于法律边缘的职业者的行为往往对公民的私人领域构成某种威胁。正是由于这些特点,加之目前我国没有关于私人侦探或民间调查公司的专项法律,私人侦探行业存在的正当性才受到人们的置疑。

讨论私人侦探存在的理由,社会需求”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市场需要或民间需要某种行为的出现,并不表明该行为的产生就具有正当性。在现代社会中,判断一种行为的正当与否,应当首先看它是否属于一种合法行为。

现在的问题是,在涉及到利益关系时,处于利益的一方究竟有没有权利进入对方的私人空间,去了解对方的承诺或他人意愿表达的真实性;有没有权利通过某种非法律的途径,去验证对方的忠诚、诚意及其兑现某种承诺的能力?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又有哪一部法律文件赋予公民或法人这一权利,或者说,这一权利的逻辑推导又是源自何种法律精神和原则呢?

这里,我们看到了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以及掺杂于其中如调查权、取证权等诸多权利的交错。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知情权和隐私权在本质上属于派生性权利。尽管目前我国没有一部关于知情权或公民隐私权保护的专项法律文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说我国公民在法律上不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事实上在大量的法律文件规定中都渗透着这两项权利,它们常常隐含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法律制度中种种权利和自由及义务的法律设定,都包含着对公民私人空间或隐私的尊重和保护。

2002年底,有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不违法的偷拍、偷录所取得的证据可作为法庭有效证据,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有文身”、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这类新的社会服务项目,而推论私人侦探已从地下浮出水面,快要迎来了自己的春天”。

在日常生活中,调查?通常在科学研究或学术活动的意义上使用,而私人侦探的”调查行为则涉及到侦查权主体的资格问题。可以说,当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提交书证、物证原件的义务时,也就将调查、取证的权利给予了当事人,但是这并不是侦查权的转移。证据的取得方式并非只有侦查一种,从逻辑上讲,《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于证据取得方式的放宽,并不意味着对公民隐私权的否定,也不表明由国家司法机关所拥有的侦查权的下放,即使其主体扩大到民间组织。实际上在这一规定中,法律继续表明了对公民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如它规定”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提供人应当作出明确标注,并向法庭说明,法庭予以审查确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将”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其”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作为法庭审查证据合法性的内容;还规定”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以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等等。而”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对”侦探公司的承认,也不意味着这类人员的从业行为及其活动方式必然在法律界限内。现实是,在法律规范不明朗、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民间机构常常处于法律的边缘地带,其行为或运作方式极易失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隐私权相关文章
  • 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是什么
    /script知情权是指一个人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的权利,其主要功效是保护公民个人在知悉和了解有关公共事务、社会事务和属于私人信息的相关利益。知情权的内容主要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与个人信息知情权。知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知悉国家机关的活动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活动及背景资料的权利。知政权更多地具有公权即民主参政、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官员的权利的性质。社会知情权是指公民依法有权知道他所感兴趣的条种社会现象和事务的权利,又称社会新闻知情权。个人信息知情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了解有关自己各方面信息的权利。与知情机的三部分内容相适应,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也主要体现为如下三方面:1、公民知政权与国家官员隐私保护之间的矛盾。根据知政权,公民有权了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高级官员的学历、出身、行为背景、财产状况、个人品德、廉政与勤政状况等,而根据隐私权,这此又都属个私人信息,是受隐私权保护的。此时,知政
    2023-06-23
    418人看过
  • 隐私权及其探究
    隐私权作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是由美国的两位学者在一个多世纪前开创性提出的。本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移入“隐私权”并开始了对它的研究和保护,对中国民众来讲,这一“进口产品”随着今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隐私权的正式确立而变得不再陌生和奢侈。隐私权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因素,它的研究将促使对隐私权的保护更加有力。一、隐私与隐私权隐私从“知羞耻”、“掩外阴”的普通心理,历经权利时代的发展,在与异质文化融合的过程中,产生了多种不同的解释。法国称之为个人生活,日本称之为私生活,也有称其为秘密的,但更多地还是以“隐私”这一具有法律意义的字眼出现。(一)隐私的界定及相关理论隐私如何界定,尚无一个被公众所承认的定义,“谁控制了定义,谁就控制了他人的生命”。[1]隐私权的发展也会因隐私的界定产生复杂的变化,由于本能和天性,人们对隐秘部位和个人资讯总是加以隐藏,
    2023-06-13
    216人看过
  • 夫妻间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但随着第三者介入婚姻的情况日益增多,夫妻间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不断加剧,而这种权利冲突的本质是价值观与利益的冲突。解决这种冲突可以通过立法和司法的途径,在立法未能短时间实现的情况下,司法途径更具重大意义。法院在协调夫妻间权利冲突时,在考虑了各种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应以公序良俗为指导原则,认可夫妻一方取证的合法性,但仅限用于诉讼目的,并根据夫妻一方隐私权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对其保护范围。关键字:夫妻隐私权知情权冲突协调婚姻虽为男女双方的结合,但绝非二者的简单结合,自婚姻的缔结至其后的维系,婚姻都免不了与社会其他各种因素碰撞,其中最为敏感的就是婚姻中夫妻间的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现代社会中由于第三者介入婚姻的情况日益增多及复杂化,有些夫妻出于猜忌或报复,千方百计打听对方隐私,偷看对方日记或信件,查询通话记录,跟踪拍录,甚至强迫对方公开其隐私等。由此导致夫妻间的隐私权和知情
    2023-06-13
    409人看过
  • 处理隐私权与知情权冲突的敲门规则
    新技术带给我们新奇与方便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困惑与焦虑,有关“来电显示”是否构成侵害隐私权的争议,就是一个证明这种矛盾情形存在的很好例子。**公司开办“来电显示”业务,可以向被叫方显示主叫方的电话号码,对此情形给予的法律解说是“满足被叫方的知情权”。但有人认为,自家的电话号码属于隐私,**公司未经其同意把电话号码“来电显示”给他人就是在侵犯其隐私权,并因此诉至法院。关注社会现象的专家学者们对此亦有不同见解:有观点认为,隐私权保护与知情权保护应当协调,法律保护隐私权是有边界的,为保护被叫方免遭骚扰电话,被叫方的知情权应处于优先保护的地位;与之对立的观点则认为,在此种情形中知情权不能对抗隐私权,是否接电话是被叫方的权利,而是否告知电话号码是主叫方的权利,“来电显示”有强制交易的色彩,属于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唉,对于“来电显示”这样一种给人带来生活方便的小小技术服务,当用知情权和隐私权这样的
    2023-05-02
    407人看过
  • 3.6亿元大奖:隐私权与知情权如何妥协?
    允许中奖者的隐私权向彩民的知情权“适当妥协”我国《彩票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此法律条款是否与彩民乃至大众的知情权相抵触?王薛红(北大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执行所长)解释,这个条款主要是针对高额彩票的中奖者,主要目的是替这些中奖者保密,因为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习惯“不露财、不露富”,此条款是从中国的现实情况考虑的。中奖者的信息是否公布,主要是看彩民自己的意愿,属于隐私权,予以保护。至于保护中奖彩迷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是否相抵触,王薛红认为,这是一种误读,个人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这是两个方面的信息。“个人隐私权是跟个人相关的一些信息,比如你的婚姻、家庭状况等,你不愿意告诉别人,别人还想通过你得到的话,就有侵犯隐私权的嫌疑。公众的知情权不是要知道你个
    2023-06-07
    351人看过
  • 隐私权和知情权有什么区别
    知情权与隐私权区别在于知情权给予公民了解自己应当知道的一切权利,以满足其政治与精神生活方面的需求,具有积极与主动性;隐私权给予公民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不让他人接近、侵入、公开和传播自己的私人事务,具有消极与被动性。什么是隐私权和知情权知情权的内容主要包括知政权、社会知情权与个人信息知情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2023-08-03
    161人看过
  • 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差异解析
    一、首先我们来了解什么是患者知情权和隐私权:患者知情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病情了解权。病情了解权就是指患者有权力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信息,了解自身所患疾病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医务人员不得隐瞒任何与病人健康有关的信息。2、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治疗措施的知悉权是指患者为了避免和降低风险有权力知道医方为患者所提供的治疗疾病的具体方案措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者拒绝。患者隐私权:患者隐私权是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别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医务人员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义务,如果因医疗机构泄露患者隐私造成患者精神伤害或者生理上的缺陷,有损个人名誉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患者隐私权和知情权有什么区别通过上述对两者概念的分析,患者隐私权给予公民保护自己隐私的权利,不让他人接近、侵入、公开和传播自己的私人事务,具有消极与被动性;患者知情权给予公民了解自己应当知道的一切权利,以满足其身
    2023-07-06
    389人看过
  • 为了搜集证据请私家侦探偷拍侵犯隐私权吗
    请私家侦探偷拍侵犯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但是,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社会需求的范围内,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揭露和干预。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不构成侵犯隐私权。而且,侵犯隐私权和了解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必须具备侵权的法律要件,即有非法的行为、损害后果,以及非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单纯地了解他人的隐私,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随意加以扩散、宣扬或者用于其他非法用途,从而没有造成损害后果的,也不能算侵害隐私权。现行法律不禁止上文涉及的那些取证活动,现行法律同时也对这些取证活动所针对的对象,提供了足够的保护。首先,取证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宪法》及《国家安全法》中的规定。其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以特
    2023-06-03
    113人看过
  • 探究隐私权的界限
    1、公民享有保守姓名、肖像、住址、住宅、电话等秘密的权利,未经其许可,不得加以刺探、公开或转播。2、公民的个人活动,尤其是在住宅内的活动不受监视、监听、窥视,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3、公民的住宅不得非法侵入、窥视或者骚扰。4、公民的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窥视、调查或公开。隐私权属于名誉权的范围吗不属于,公民有权维护其名誉,包括姓名权、名称权、隐私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在内,他人必须对其进行公正的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隐私权和名誉权有一些区别,包括: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2、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不愿公开的秘密,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3、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方式是未经同意而披露传述等,侵害名誉权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4、侵害的内容不同。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虚构,侵害名誉权的内容
    2023-07-06
    455人看过
  • 官员的隐私权与公众的知情权怎么平衡
    据媒体1月4日报道,针对几日前网友爆料郑州“房妹”一家有29套房,其兄名下有14套房产,15岁时名下即有公司等相关情况,郑州市有关部门正展开调查。初步调查显示,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峰已触犯法律。郑州市检察院已决定依法对翟*锋立案查处,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我们现在还无法得知爆料者从何处获得“房妹”的房产信息,但“房妹”事件与广州“房-叔”事件都是通过网络爆料后导致当事人被查处,已是不争的事实。此前“房-叔”事件的查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针对网友对“举报‘房-叔’、‘房婶’被追查处理”的误解(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对泄露“房-叔”房产信息的责任人给予撤离岗位和行政记过处分),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接连回应,称相关部门只是对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通过媒体发文向公众道歉,
    2023-06-11
    143人看过
  • 解决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人知情权冲突的设想
    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人知情权的冲突,多为相关权利人行使知情权时未能把握合理的度,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而引起。这种侵害,轻则能削弱未成年人与亲人的亲密关系、麻痹他们的羞耻心、破坏他们的人际关系,重则能伤害他们的自尊心、打击他们的自信力,甚至导致未成年人与家长、老师的直接对立冲突并作出某些过激行为,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普遍关注。为解决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人知情权所引发的冲突,笔者试提出如下设想:1、加强和完善隐私权立法,为解决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人知情权提供直接的法律保障。为此,笔者建议:(1)在未来《民法典》中,应直接将隐私权作为民事主体的具体人格权予以规定;(2)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单行法规,提高人们对信息等隐私权保护的意识;(3)通过相应的司法解释明确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概念、内容及侵害未成年人隐私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2、不断借鉴和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丰富协调未成年人隐私
    2023-06-06
    298人看过
  • 新闻侵害隐私权探讨
    自1890年首次提出隐私权概念以来,世界各国对隐私权的保护日益深入。同时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以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谋体为被告的新闻侵权案件呈持续增长之势,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新闻侵害隐私权而引起。其中又引发了新闻自由权与公民人格权、公众知情权与个人隐私权等等权利的冲突。由于我国尚未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新闻立法又存在许多空白,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常出现无法可依、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判决结果可预测性低等情况。这些问题的解决,还有待于新闻法的创制、法治建设的完善,以及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的一系列举措的逐步推进。本文拟对新闻侵犯隐私权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隐私和隐私权(一)隐私的概念关于隐私的概念,学界历来有不同的主张。信息说认为,隐私是指不愿被窃取和披露的私人信息。私生活秘密说认为,隐私是不受他人非法干扰的安宁的私生活或不受他人非法收集、刺探公开的保密的私人信息。学界通说则
    2023-06-13
    436人看过
  • 公司知情权与劳动者隐私权如何平衡保护
    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将隐私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私法权利予以规定和保护,使得隐私权的保护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普通劳动者的隐私权意识日益高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下、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工作,当然存在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要求。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从而确立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但却没有确立具体规则对劳动者的隐私权加以明确保护。对劳动者不履行必要告知义务以及单位滥用知情权侵害劳动者隐私权的界限如何把握?海淀法院对受理的几起涉及用人单位知情权和劳动者隐私权保护的劳动争议案件和普通民事案件进行调研,发现用人单位出于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资源浪费、保护商业秘密、避免承担替代责任、遵守涉相关强制性规范等考虑可能会要求知道劳动者的某些隐私,如对劳动者进行相关疾病体检、毒品检测、搜查、电子邮件监视、录像监控等。劳动者
    2023-06-13
    346人看过
  • 公民隐私权及个人隐私权的规定
    公民享有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公民的隐私权包括:1、个人生活自由权;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3、个人通讯秘密权;4、个人隐私利用权。自然人的隐私权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泄露个人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泄露个人隐私权的相关法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
    2023-07-07
    479人看过
换一批
#人格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私权
    词条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 更多>

    #隐私权
    相关咨询
    • 私家侦探会有隐私权侵犯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现行法律不禁止上文涉及的那些取证活动,现行法律同时也对这些取证活动所针对的对象,提供了足够的保护。首先,取证时不得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宪法》及《国家安全法》中的规定。其次,对涉及个人隐私的证据,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内以特定的方式使用,主要是在法庭上向审判机构提交,使用不当造成侵害隐私权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表示,如果某一个内容或情况虽然为他人个人所有,并不愿被他人知晓,但其实质
    • 私家侦探偷拍是不是侵犯隐私权?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6
      所谓隐私权,是指公民保持其私生活中的秘密不为他人知悉的权利。但是,任何人的个人隐私都必须限定在合法、合乎道德和社会需求的范围内,对于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他人都有权揭露和干预。公民为维护个人权利的需要,在必要范围内了解他人隐私,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而且,侵犯隐私权和了解隐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意义上的侵权,必须具备侵权的法律要件,即有非法的行为、损害后果,以及非法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的
    • 怎么区别患者知情权与隐私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9
      患者知情权包括: 1、病情了解权; 2、治疗措施知悉权。 患者隐私权是指患者在治疗或就诊过程中只跟主治医师公开的一项权利,不让无关人员知道患者自身的私人生活、领域和个人信息等,这也是医务人员应该保护患者隐私权的义务。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给予公民了解自己应当知道的一切权利,后者给予公民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利。
    • 患者有哪些知情权,隐私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5
      知情权 是指公民应该注意有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和权利 职业医师法第22条,26条明确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家属介绍病情,及保护病人的隐私。 患者知情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权了解自己的病情,了解做何种检查,了解有可能出现的注意风险,以及医院的规章制度。 医务人员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义务,这些隐私是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别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 如果造成患者精神伤害的疾病,
    • 民权可以请到私家侦探吗/民权可以请到私家侦探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郑州那边省会城市才会有的,小地方的有也不一定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