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备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23:44 230 人看过

一、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备案吗

不动产买卖合同需要备案。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也就是商品房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时需要先将契税和印花税交完,办理预告登记的时候还需要交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整个办理时间也就是前后15分钟就能完成了。需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的。

二、涉外商品房买卖中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2、商品房买卖事同示范文本;

3、商品房销售专用发票;

4、进户通知单;

5、商品房结算单;

6、住宅使用说明书较验原件;

7、工程质量保证书较验原件;

8、单户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9、涉外人员公民护照较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10、涉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11、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具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1、房屋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属诺成性合同,而产权过户登记只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备要件。

2、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在前,产权过户登记在后,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要件的观点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就登记行为本身的性质看,登记仅起物权公示作用,并没有决定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职能。

4、将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在实践中将会遇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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