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的法律性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41:53 118 人看过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作出的具有终结刑事诉讼的法律效力的结论。

1、不起诉表明刑事诉讼程序的终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即表明不将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刑事诉讼在起诉环节终止,犯罪嫌疑人不再处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状态。如果在押,应立即释放;财产被扣押、冻结的,应予以解除;需由行政机关处理的,应移送行政机关。尽管被害人、被不起诉人有权提出申诉,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但在变更不起诉决定前,刑事诉讼仍处于终止的状态。

2、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在程序上的处理。刑诉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表明人民法院具有专属定罪权。免予起诉取消后,人民检察院不再具有实际上的定罪权,不起诉本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放弃诉权而非进行实体处理。尽管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事实及其性质作了认定,但这种认定不具有终局性,故只具有程序价值。另一方面,不起诉决定作出后,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也表明案件的实体性问题并未因不起诉而得到解决。如果不起诉具有定罪效力,人民法院对被害人的自诉进行审判,就违背了针对同一事实对被告人不得进行两次定罪的原则,这也反证了不起诉并不具有实体处分的效力。

3、不起诉终止诉讼的效力是相对的。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并不表明被不起诉人将不会因同一事实再受刑事追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人民检察院仍可以提起公诉,使刑事诉讼得以继续。在这点上,不起诉与刑事判决的效力不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一经确定,即产生实体上的效力,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不得对该案再行起诉;而不起诉因其尚未解决案件实体问题,如果又发现符合起诉条件,可以再行起诉。

4、不起诉是因放弃诉权而作出的无罪认定。不管是法定不诉、酌定不诉还是存疑起诉,其法律后果都是不确认有罪。基于无罪推定原则,被不起诉人属无罪。对于酌定不诉,因其适用条件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容易使人理解为对被不起诉人作了有罪认定。但犯罪情节轻微只是指控机关的认定意见,不具有定罪效力,因此,酌定不诉与其他两种不诉一样,都是在作无罪认定的同时终止诉讼。不起诉的无罪认定与人民法院所作的无罪判决性质上也不同:后者是对被告人作出无罪的实体确认后终结诉讼,前者则是在没有进入实体确认的审判阶段就终止诉讼,是因程序上公诉机关放弃诉权而形成的无罪,两者终止诉讼的原因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1: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妨害行为的法律性质
    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案外人故意破坏和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妨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行为人实施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应为而不为)两种情况,即并不只有作为的行为才能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如拒不到庭的不作为的行为也可以构成妨害民事诉讼。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哪些强制措施关于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强制措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最新《民事诉讼法》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
    2023-07-12
    208人看过
  • 房屋继承诉讼费用的法律性质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九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八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七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六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五交纳。房屋继承遗嘱的格式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
    2023-07-09
    497人看过
  • 票据质押行为的法律性质
    票据行为是指能产生票据债权债务的要式法律行为。在理论上把票据行为分为基本票据行为和附属票据行为。出票行为是基本票据行为,是创设票据权利的行为,除此以外所有的票据行为包括背书、承兑、付款等均为附属票据行为。票据的背书分为转让背书和非转让背书。设定票据质权必须根据票据法在票据的背面或其粘单上记载表明出质的文字,并将票据交付给质权人。设质背书不属于票据的转让,因此是非转让背书的一种。因此,具有票据行为的一般特征。具体而言,具有以下几点特征:1、票据质押行为的要式性。要式性体现为票据质押要以法定方式进行,以便当事人从统一的票据款式中,明了行为的法律性质,清晰的辨认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出质人必须将出质的意思予以明确记载,同时签名盖章,注明背书的时间和被背书人。缺少法律要求的任何一项都会导致票据质押行为的无效。2、票据质押行为具有独立性和无因性。票据质押行为和其他票据行为体现在同一张票据上,但是这些票据
    2023-06-06
    455人看过
  • 合同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
    合同的性质是一种两方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1.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共利益,因此被确认无效的合同。3.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或追认才能生效。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是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予以撤销的合同。采矿权抵押登记/备案的性质与效力采矿权抵押登记或备案的本质是行政许可。无论是采矿权抵押的批准还是备案,都关系到行政机关公权力的行使,关乎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和具体职权,涉及公权力对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审查,影响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关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利益和矿
    2023-07-20
    442人看过
  • 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一样吗?
    一、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一样吗提起公诉审查起诉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提起公诉是审查起诉后作出的决定,但审查起诉阶段,不一定会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也有可能不予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二、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
    2023-04-18
    430人看过
  • 检察院的可以不起诉的性质是什么
    检察院可以不起诉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交通事故肇事者死亡追究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肇事者死亡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刑事诉讼程序不再继续。现代法律不再实行连坐制度,俗话说一人犯罪一人当。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023-06-20
    185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及法律性质
    一、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管理人员等的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诉权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意义,中国在新修订的公司法中规定了该制度。本文尝试着对该制度加以介绍,以利于对其的理解及适用。二、股东派生诉讼的法律性质(一)股东派生诉讼具有代位性从诉权行使目的的角度来看,显然属于一种间接诉讼。因此,它必然与股东因公司侵犯其权益而提起的直接诉讼存在本质的区别。直接诉讼的诉权在实体上来源于自益权,即股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提起诉讼,且诉讼利益亦归属于股东本人。股东派生诉讼的提起所基于的则是一种共益权。其诉讼原因并非属于作为公司机构成员的股东自身,而是属于公司整体,胜诉的效果表现为公司利益的取得或者损失的避免,而这种结果又间
    2023-04-12
    182人看过
  • 打架事件的法律性质
    对打架进行定性,需要结合后果分析。如果只是给对方造成了轻微伤的,那么一般情况属于普通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属于民事纠纷;如果涉及到故意伤害或者是其他严重情节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此时公安机关刑侦部门就要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措施,根据具体的上海情况进行量刑处罚,这是属于刑事案件。打架斗殴案件民事赔偿争议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
    2023-07-07
    259人看过
  • 婚姻登记的法律性质
    我国学者通常认为,婚姻是为法律所承认的,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男女两性结合。婚姻要为法律所承认,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目前最常见的形式要件有登记制、仪式制、登记与仪式结合制和公告制四种,我国采取的是登记制。婚姻登记制是指以依法进行结婚登记为婚姻成立的唯一形式要件。婚姻当事人必须接受法定机关的审查,履行登记程序。我国婚姻登记职能是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机关以签发婚姻证书为表现形式并创设或者消灭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关于婚姻登记性质的学说1.关于婚姻登记性质的学说(1)广义行政许可说该说认为所谓广义的行政许可是一个范围很大的概念,意指行政机关允许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非经许可而为之,即属违法的行为,是国家依申请实施的一种监督管理手段。在我国《行政许可法》立法过程中,有学者。建议将民事权利的登记纳入行政许可法,以避免行政机关规避法律,这显然是
    2023-06-11
    89人看过
  • 紧急避险的法律性质
    1、国外学者的学说(1)处罚阻却事由说。该说认为紧急避险行为完全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与有责性,但刑法考虑到人情的弱点,不处罚这种行为。因此,紧急避险只不过是一种处罚阻却事由。(2)责任阻却事由说。该说主张,紧急避险是侵害第三者的法益,所以不能免除违法,只是由于面对急迫的危险,不能期待行为人做出其他的适法行为,即不存在合法行为的期待可能性,所以阻却责任。(3)违法性阻却事由。该说认为,现行法承认为保护他人的法益而实施的紧急避险行为,而且也规定了法益权衡的要件,这就表明了把紧急避险作为违法性阻却事由的旨意。(4)二元论说。该说主张,为了挽救大的法益而牺牲小的法益的场合,可以成为违法性阻却事由,但是在被侵害法益与保全法益等值的场合,就可以成为责任阻却事由。2、国内学者的学说在紧急避险法律性质的分析上,我国学者的研究具体到了各个点面上:(1)紧急避险有无社会危害性?学者们的意见还不完全一致。
    2023-06-11
    127人看过
  • 海难救助的法律性质
    一、什么是海难求助海难救助又称海上救助,是指对遭遇海难的船舶、货物和客货运费的全部或部分,由外来力量对其进行救助的行为,而不论这种行为发生在任何水域。二、海难救助的法律性质海难救助的法律性质,在于如何认识救助人所实施的海难救助行为的法律属性。海商法领域内的海难救助行为属于民商法意义上的私法行为,这是没有异议的。但是,它应归属于哪一种私法行为,则存在不同观点。概括来讲,主要有无因管理说、特殊事件说、准合同说、不当得利说,有的学者还提出并存说。其中,无因管理说被广泛接受。笔者认为,就海难救助的实际情况而言,存在着自愿救助和基于合同实施的救助。两者有严格区别,难以用统一标准归纳海难救助的法律属性。因此,有必要以海难救助的实施为根据,分别认定其法律性质。如果是自愿救助的,其法律性质应属于无因管理。如果是合同救助,其法律性质则属于服务合同行为。至于请求和给付救助报酬所依据的“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对于
    2023-06-18
    156人看过
  • 财物毁坏罪的法律性质还是经济性质?
    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经济犯罪,而属于我国《刑法》中侵犯财产犯罪的范畴。《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金额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不过数额较大一般认定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则为五万元以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6
    472人看过
  • 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
    家庭共同财产
    对于分家析产的法律性质,未见法律有明文规定,理论探讨也不多见,多为个案由审判实践判定。关于分家的法律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分家是一种赠与性,即父母将自己所有的财产赠与给子女。另一种观点认为,分家是对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应当认为分家是赠与与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两种法律行为的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分家是原来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中的家庭成员之间,为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家庭,而将原有家庭财产分成份额给分家后的各个家庭所有的一种法律行为。至于财产所有权如何变更,则根据财产所有权原有的状况,发生赠与或分割的问题。如果用于分家的财产属父母所有,则属父母对其所有的财产以赠与方式处分的问题;如属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则属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如家庭财产中既有父母所有的财产,又有家庭成员共同所有的财产,则赠与、分割均包括在内。一、分家析产与财产继承的区别。财产继承,发生在
    2023-02-16
    101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法律性质
    竞业禁止是指雇主要求雇员于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一段期间内,不得为与雇主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服务,亦不得自营与雇主同一或有竞争关系的事业。竞业禁止要求是企业用于保护商业秘密最常用的措施之一,实践证明也是非常有效的。但广义上理解,竞业禁止除了禁止员工使用、泄漏企业商业秘密外,同时也禁止员工利用在企业获得的专业经验、技能或某些非秘密的信息为竞争性企业服务。事实上,对于商业秘密,即使没有竞业禁止要求的约束,员工无论在在职期间还是离职后,都有保密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竞业禁止要求对于商业秘密保护是可有可无的,因为竞业禁止要求是防患于未然,只要被切实执行,就基本上能从源头上切断了员工泄漏、使用商业秘密的渠道。而且一旦商业秘密被侵犯,企业在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大大减轻,也有助于商业秘密的认定。竞业禁止有法定和约定之分。前者指法律法规强制特定主体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后者指当事双方通过协议约定一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我国
    2023-06-09
    40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诉讼借条的法律性质有什么不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9
      1、如果是欠条,那么必须有证明欠款发生的基础法律关系证据,如果是货款,那么要有收货依据、合同等。。 2、如果是借条,小额借款借条就可以作为唯一证据。如果大额借款借条就需要有借款交付的证据,如银行汇款记录等。
    • 诉讼法律性质与审查起诉证据起什么作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5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正确定罪量刑的前提,查明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正确定罪量刑的依据和基础。在查明犯罪事实和取得确实、充分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对犯罪的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恰当进行鉴别。
    • 行政复议法的性质是什么样的法律性质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行政复议具有行政行为的基本法律特征。认识和确定行政复议的性质,有助于发展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保障行政复议职能的正确发挥和行政复议活动的正确运行。笔者认为,行政复议在形式上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本质上是一种行政监督法律制度;行政复议法的性质在方法上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在程序上是一种按行政司法程序运行的程序规则。 (一)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复议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监督法律制度
    • 合伙法律性质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8
      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 合伙协议作为一种共同的民事法律行为,要取得法律的确认和保护,从而对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必须具备法定的如下要件: (1)合伙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伙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伙协议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合伙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 刑诉法院的拘传性质等同于传唤性质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3
      肯定的告诉你刑诉法院的拘传性质等同于传唤性质截然不同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传唤是指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时,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知诉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的一种措施 拘传和传唤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诉讼诉讼行为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