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房屋可否出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9:07:00 335 人看过

法院执行开办的房屋不能出租。法院在在执行时,房屋有租赁合同的,执行不影响原租赁合同的效力。执行法院可以在保留租赁权的前提下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和出售。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支付租金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向承租人发出冻结租金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承租人向法院或者申请执行人支付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法院执行可以传唤被告吗

法院是可以传唤被告的。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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