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3.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5.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刑事执行会被公安拘留吗
分情况判断。《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什么情况下构成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如下: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情形有什么?
第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第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第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第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第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第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第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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