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分公司调动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订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9:01:39 410 人看过

不同分公司调动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重新签订的,因为同属一个总公司且合同也是与总公司签订的。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

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

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系非法经营,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

法律后果: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则应由设立它的公司承担,但是与分公司签定合同的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的,公司可以根据该第三人的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诉讼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不属于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行使民事诉讼权利,须有公司作为原告参与诉讼,行使合同当事人权利。司法实践中,第三人可选择将公司作为被告或分公司及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因起诉前并不知道分公司有无营业执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分公司相关文章
  •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签订劳务合同吗
    建议辞退,以免不必要的麻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面对以上的规定,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为了避免二倍工资的处罚,都能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目前在广东省内却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员工入职后,以各种理由,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这种情况有两个特点:一是多出现于对员工要求不高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二是集中、批量发生,即在一个公司同时入职的数个员工的身上同时发生。我们暂且称之为“骗赔”行为。遭遇到“骗赔”的公司,往往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还会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的进行,如影响正常生产进度,员工稳定性降低,生产士气受到影响等等。通过很多案例可以看出,骗赔现象的出现,部分员工本身明显存在着恶意。法律法规固然要遵守,员工的权益固
    2023-02-17
    22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签订后就开始生效,但也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导致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我国劳动法对于这类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做了规定,这样就有利于确保了合同的效力,当然我们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也需要特别的注意,以免掉入陷阱。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1、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3、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
    2023-04-22
    2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需要公证吗
    一、劳动合同签订需要公证吗劳动合同签订不需要公证的。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十五日内,当事人对劳动纠纷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离职要上交劳动合同吗离职不需要上交劳动合同。离职只需要提前30天上交离职申请即可。具体
    2023-04-26
    196人看过
  • 延长劳动合同需不需要重新签
    一、延长劳动合同需不需要重新签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顺延的,在顺延期间内不需要新签,法定情形消失后,双方要续签的需要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延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
    2023-11-20
    293人看过
  • 劳动关系转移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发生转移,劳动者应该和公司主张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关系转移是什么意思?劳动关系转移就是转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3-07-10
    239人看过
  • 离职再入职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离职后再入职原用人单位的,属于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是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一、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约定的工资不一致怎么办首先,员工工资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标准约定。所以,当公司给员工拿的劳动合同写的工资跟原先约定的不一致,员工要及时反映,否则一旦签字确认,今后若是发生工资纠纷,可能会被这份合同拖累。因此,入职后发现劳动合同有问题的,员工可以及时跟公司协商,要求写明约定的工资,若是对方提出其他原因,并且是正当理由的,要
    2023-06-24
    24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协议是否可以?
    一、劳动合同与分公司重新签订协议是否可以?成立分公司之前和总公司签的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订的,总公司在分公司成立之前可能每天都在签合同,这些合同不能因为成立了分公司就需要重新签订一遍,除非是总公司的员工调动到了分公司工作,这样的话可以和总公司解除合同,和分公司重新签合同。成立分公司之前与总部的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订,除非作合同变更。劳动关系转到分公司之后一般都应该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工龄都是连续计算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
    2023-11-18
    346人看过
  • 分公司劳动合同如何签订?
    一、分公司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质,劳动者只能与具备法人资质(有营业执照)的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盖公司公章才有效。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会无效(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二)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三)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
    2023-04-29
    37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公司主体发生变更
    劳动合同主体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因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当然,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且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而言也更加保险。如果是变更劳动者,那必须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母公司是法律主体吗1、母公司是法律主体,子公司也是。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破产清算时,也不用母公司偿还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可以独立缴纳税款。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
    2023-07-16
    230人看过
  • 调动岗位要重新签合同吗?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调动的,是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未提前30天辞退怎么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换岗位显然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不与你达成一致就强行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不知公司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否说明了解除原因,如果解除原因是不服从公司岗位调整,那就好办了。公司就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第四十七规定计算的经济补偿的两倍。因此,你可以得到两个月的经济补偿。二、劳动法调岗规定的详细内容是什么劳动法调岗规定的详细内容: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如果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岗位进行重大调整,则劳动者有权拒绝。2、如果单
    2023-04-11
    145人看过
  • 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再重新签
    劳动合同发先问题可以重新签订,员工和公司均有这项权利。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签署的时候注意合同内容,工作地点,职位,劳动报酬,特殊约定。一般更换的话是有利益涉及的。如果员工不愿意的话,公司与你现在执行的合同是有效的,公司单方面解除是要承担赔偿的。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证明吗可要可不要,要看实际是否需要。通常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给你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这个证明是有用的,因为等你以后有了新单位以后可能会用到。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如果要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需要提供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否则劳动保障部门是不予办理的。因此,劳动者离职时要索要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2023-04-06
    13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情形可以重新签订劳动者合同: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鼓励员工主动辞职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方案下,具体操作方式为:经与员工沟通,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与母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员工在母公司工作的司龄由子公司承继。由于辞职是员工个人行为,母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为鼓励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也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离职奖励金。此方案的操作要点主要包括:第一,员工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母公司提出辞职,公司应当保留书面辞呈原件,以证明系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023-07-22
    74人看过
  • 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不盖章吗?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这个问题的出现主要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并且没有上述无效的情形。所以,虽然合同未加盖公章,但如果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不能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二、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
    2023-04-29
    123人看过
  • 公司名称改变劳动合同要不要重新签?
    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即两者仍然是同一家公司。公司名称变更流程1、工商变更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2、换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体现公司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3、重新刻章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4、银行变更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5、
    2023-08-12
    5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分公司
    词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财务、资产、人事、业务等方面受总公司全面管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均不独立,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财产也由总公司财务同意管理,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大... 更多>

    #分公司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企业调动合同)要重新签订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最好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有。
    •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要求重新签订合同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8
      情况较复杂,须具体分析,例如: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
    • 签订劳动合同后又签了一份新公司的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一份合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如果另一份合同还是这家单位,只是相对于原合同有一些合法的变更,那么只要直接变更原合同即可,不需要解除再签。需要强调一下,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随双方的意愿而免除。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否则就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不得以额外发放社保补助来代替缴纳社保。单位不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向单位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 在一家公司之间调动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7
      展开全部一般情况下是不用的,因为现在的老总们用好几个壳很正常,手里控制着好几个公司很正常的。如果调动比较重大,比如说工作地点也换了,待遇、岗位都换了,那么需要重新谈一个合同,做一套手续。
    • 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日期需要重新签署合同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24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即依法可以变更的条款,但合同当事人条款及合同期限条款等是不能进行变更的。而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原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执行后,由于工作需要,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继续签订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