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交易法律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3:50:26 132 人看过

一,电子信息交易法律关系概述

电子信息交易是指就计算机信息或其中的信息权利的生成,修改,转移或许可使用而达成的协议,以及对此种协议的履行.电子信息交易是一种合同行为,它同时也是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这就是电子信息交易法律关系.

二,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主体

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主体又称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电子信息交易不同于现实交易,这不仅表现在运行的环境和使用的手段不同,而且表现在网上交易主体也具有虚拟性.但是,法律从来不承认虚拟主体,电子商务法的重要任务就是要确保网上交易主体的真实存在,并具备从事相应网上交易的资质.

电子信息交易虽然是交易主体利用网络环境和手段进行交易,但其主体仍然是现实主体,其中有些仍然是实体社会中存在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网络只是其参与交易的一种手段;有些主体是所谓虚拟主体—在虚拟市场中设立独立的摊位或门面,但在现实社会中没有相应的实体的企业.这种虚拟主体应当视为现实主体在网络世界中的延伸.为了保证电子信息交易的安全性,即使现实社会中没有对应的实体摊位或门面,电子信息交易的主体也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因此,电子商务法的首要任务便是确立网上交易主体真实存在的判定规则,保证网上交易主体的真实性.

一般来说,现实中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在线交易当事人,只是他们必须借助网络(也许是通过自设网站,也许仅通过终端设备)进入互联网,进行通信联络,缔结合同.在线交易当事人与在线企业或虚拟企业是两个概念.因为有时虽然某网络公司设立交易中心,但是它并不是交易当事人,而只是为他人从事在线交易提供服务.当然有网络公司开设在线超市,向其用户销售商品,其本身就构成在线交易的当事人.因此,电子信息交易当事人是承担交易(合同)关系的权利和义务的人.

在电子信息交易中,还有一些参与者,他们虽然不是交易的当事人,但是他们确是电子信息交易所必不可少的参与者.相对于电子信息交易的当事人,这些主体属于第三人范畴,他们在交易中与交易当事人之间也会形成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这些主体包括银行,认证机构,网络服务提供商等.

1.金融机构

在完全电子商务模式下,交易的支付全部在网上实现.银行和与银行有关的金融机构从一开始就进入到交易过程中,成为交易缔结和履行的重要环节.从功能上看,银行的作用仍然与传统银行一样,服务于交易中资金流转的需要;但在提供网络服务或电子货币服务方面,银行实际上直接参与了交易的大部分过程,形成在线交易不可缺少的主体.

2.认证机构

电子信息交易是无纸贸易,这就需要有值得交易各方都信赖的第三方出面,证明电子签字人的身份及其信用状况,从而消除交易双方疑虑,确保交易的安全.所以,认证机构是对电子签字及其签署者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服务机构.

3.网络服务提供商

企业既可以自己设立网站直接与他人交易,也可以通过他人设立的交易平台或网上商品交易中心与他人交易.在后一种情形下,网络服务提供商为交易者提供场所服务,信息服务等服务,成为交易不可或缺的辅助主体.

三,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客体

标的不同于标的物.合同的标的其实就是合同关系的客体.而合同关系的标的物是合同履行的对象.在电子信息交易关系中,信息是标的物,而非标的.

电子信息交易是通过数据电文形式来进行的,而电子信息本身也是数据电文.但是作为手段的信息和作为标的物的信息是不同的.作为交易形式的数据电文就犹如传统的合同书,它仅仅是一种手段,是用来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其内容的证据,而其本身不能等同于合同关系.这种电子信息在电子商务界被称为信息流.而后者则是电子信息交易的标的物,人们常将其称为数字化产品,或者信息产品.之所以称为产品,一是因为这些信息具有一般物的独立存在的属性,二是因为这种信息具有价值和交换价值,可以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于是信息就成为交易的标的物.这种电子信息在电子商务界被称为资金流.

四,电子信息交易的内容

电子信息交易关系的内容主要也是债权和债务.但是由于电子信息交易的标的物是信息,而且是通过电子技术手段进行的,因而具有一些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其特殊性集中体现在信息产品许可人享有的电子控制权,对信息产品的瑕疵担保义务等方面.

(一)电子控制权

所谓电子控制,是指信息产品的许可方采取某种电子措施和类似方法,限制他人对信息的利用.之所以赋予许可人此种权利,是因为信息产品具有易复制,易更改性信息许可方使用一定的控制手段,方能保障其权利.但是,该权利的行使要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规定,采取电子控制措施的情况如下:

下列情况下有权对信息的使用进行限制的一方可以在信息或信息的拷贝中加入一个自动限制措施并使用该限制措施,即使用电子控制措施:

(1)协议中有条款授权这种限制措施的使用;

(2)限制措施阻止的是与协议不一致的使用;

(3)限制措施阻止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到期后或一定次数的使用之后的使用;

(4)或限制措施阻止在合同终止以后,而不是规定的合同期限或一定次数的使用之后的使用,且许可方在阻止进一步使用之前向被许可方发出了合理的通知.

(二)信息的担保义务

传统关于货物合同与服务合同的分类,在信息产品交易中不再适用.因为信息产品合同较难归入这种类合同分类,如某人订制一软件,既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软件质量合格并适于特定的目的,又要求当事人提供软件的维护服务.

具体而言,根据《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信息的许可方的担保义务主要体现在:

(1)信息的许可方如是经常性经营同类信息的商家,则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免于任何第三方以侵权或侵占为由提出的正当请求,但如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提供了详细的产品规格要求以及符合产品规格要求的方法,则许可方对因为其遵守此种规格要求或方法而引起第三人的索赔请求,不受损害,除非该索赔请求是由于许可方未采用其有理由知道的不具侵权性的替代品,或未将此种替代品通知被许可方.

(2)许可方保证:在许可证期间,没有人会对信息提出基于许可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不是侵权或侵占的正当请求,且此种请求将影响被许可方对其利益的享有;以及对于排他性地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在许可证范围内:就许可方所知,在作为专利权根据的法律所承认的排他性和有效性的范围内,此种被许可的专利权是有效的,排他的;并且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在许可证适用的法域内,根据有关被许可权利的法律,对作为整体的信息所授予的信息权是有效且排他的.

(3)根据本条所做的保证仅得以明确的语言,或根据使被许可方有理由知道许可方不保证不存在对抗性请求,或许可方仅授予其可能拥有的权利的具体情况予以否认或修改.在一项自动交易中,语言如具有显著性即为足够.此外,如一份记录中如有说明不保证不存在妨碍您对信息的享有或信息被主张侵权的情形或其他类似含义的语言,即为足够.

(4)在商家之间如有放弃索赔或类似含义的规定,则在授予信息或信息权时不对侵权或侵占行为或许可方所实际占有或转让的权利作出默示保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个人信息违规交易的法律标准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只要符合司法解释列出的具体情形就属于是构成该犯罪。1、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2、非法出售住宿信息等五百条以上的;3、其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等情形,符合其中一个即可以立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标准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4.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6.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2023-07-01
    425人看过
  • 股权交易过程中的法律关系是什么
    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为例,股权交易过程的完成至少需要以下步骤:(1)公司股东与拟转让其股权的各方(包括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持有并转让公司股权的一方称为“转让方”,支付价款并转让公司股权的一方称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的法律关系应属于“约定债务”的法律关系(2)以公司名义,就股权转让事项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外商投资企业),并作出相关决议,编制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法律文件。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的内容一般包括:1.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股权转让的事实;(二)受让人不是公司其他股东的,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所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三)修改公司章程;(四)其他与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内容,包括人事变动等,可见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依法有义务配合完成股权转让,这主要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从某种意义
    2023-05-07
    388人看过
  • 电子政务信息系统体系结构介绍
    电子政务将是未来时代政府所提供公共服务发展的趋势,目前电子政务已经有其初步的体系和规模。本文主要从本人与导师所建立的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组织结构和功能结构的角度来阐述其体系结构的构建。0引言电子政务e-Governmentaffair是政府在其管理和服务职能中运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实现政府组织结构和工程流程的重组优化,超越时间、空间、和部门分割的制约,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的服务,使政府管理手段的变革。这里,介绍一下这个信息系统体系的结构,并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旨在抛砖引玉,与各位导师、同学、同仁商榷。1该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技术介绍导师与本小组接手的该市电子政务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规划,这个电子政务系统通过采用当前的先进技术,将软硬件集成起来,以克服体系结构不同及软件自身不成熟造成的影响。具体技术路线是:采用J2EE技术,保障系统的可伸缩性、可扩展性和开放性;系统采用框架体系设
    2023-06-06
    278人看过
  •  有关虚假交易信息传播罪的法律责任是多少?
    犯有散布虚假证券、期货交易信息罪的人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有散布虚假证券、期货交易信息罪的人,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编 造 并 传 播 证 券 、 期 货 交 易 虚 假 信 息 罪 应 该 判 多 久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它不仅损害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也误导了投资者,影响了证券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犯有此类罪行的人员应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
    2023-09-03
    356人看过
  •  有关交通违法投诉电话的信息
    交通违法举报电话是122。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决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警告、罚款或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则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改写方式:1.交通违法举报电话是122。如果违法行为人受到警告、罚款或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而如果违法行为人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则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2.交通违法举报电话是122。对于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决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警告、罚款或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则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3.交通违法举报电话是122。如果违法行为人受到警告、罚款或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而如果违法行为人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则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2023-09-09
    89人看过
  • 窃取信用卡大额信息罪的法律关系
    窃取信用卡大额信息罪的法律关系:1、犯窃取信用卡大额信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窃取信用卡大额信息罪就是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信用卡信息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可透支消费的银行卡,综合来看就是指提供信用卡信息的违反法律法规的罪名。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的定罪情节1、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要求,但并不等于只要实施了本法条规定的行为就一律认定为犯罪。综合案情分析,行为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应当不认为是犯罪。2、在相关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本罪定罪处罚:(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2)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数量较多的;
    2023-07-21
    88人看过
  • 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是否违法
    一、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如下:1.禁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正是由于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对企业经营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因而应全面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个亮点,是首次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规制。2.关联交易关系的界定。虽然我国的相关法律等对关联交易都有所涉及,却都没有明确对关联关系进行界定。3.具体制度的支撑。要使禁止的法律原则得以有效的遵守,具体技术性条文的支撑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法律规定具备可操作性的基本条件。4.法律责任的规定。明确具体法律责任的规定也是一项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为责任制度既能行为这起到威慑作用,以减少不正当关联交易的发生。二、关联交易是否违法关联交易不一定违法。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关联交易是违法的。关联交易容易成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途径,所以监管机构会特别关注,但是这并不是说关联交易违法,
    2023-06-19
    222人看过
  •  内幕交易法律制裁体系
    该段内容描述了内幕交易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有期徒刑和拘役等。具体来说,如果情节严重,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此外,如果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内幕交易的处罚措施如下:1.如果情节严重,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被处以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3.如果单位犯罪,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交易处罚措施有哪些?内幕交易是指在未公开信息的情况下,利用该信息进行交易以获取利润的一种违法行
    2023-08-20
    455人看过
  • 股权的交易程序具体有哪些法律关系
    股权的交易程序有:1、股权的内部交易程序有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变更登记、更新股东名册等;2、股权的外部交易程序有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变更登记、更新股东名册等。一、个人股份转让给个人怎么办手续对于股东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的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
    2023-06-20
    301人看过
  • 电子认证法律关系当事人及其行为
    一.认证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二、当事人各方的行为规范(一)认证机构的义务1、可信赖系统的义务2、担保义务3、持续义务4、忠信义务(二)证书信赖人(证书用户)的义务就认证机构的用户来说,其应当承担以下几项义务:1、就请求发放证书时提交的有关重要信息的真实性负担保义务。2、接受证证书后,用户向认证机构承担补偿其在颁发证书或公布证书中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的义务,3、一旦接受认证机构签发的认证证书,证书中所指明的用户则应承担合理注意义务,保密私人密码,防止将其披露给其他任何未经授权限制用户数字签名的人。(三)证书信赖人的义务相对方(签名信赖方)应当采取适当的行为,以确保相对方对该证书信赖是合情合理的。1、采取合理的步骤确认签名的真实性;2、在电子签名有证书证明的情况下,采取合理的步骤确认证书是否合法有效,是否被中止或撤销。
    2023-06-07
    351人看过
  • LLDPE电子交易合同
    买方:_________卖方:_________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1、标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LDPE)。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15182-94)LLDPE-FB-18D022、LLDPE-FB-18D022-1的优等品质量指标。卖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一级品或合格品质量指标的塑料替代交货。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执行。3、商品代码:_________。4、数量(单位:批,1批=5吨):_________。5、买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6、卖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7、交货价: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本仓单品种的市场结算价。买卖双方按照交货价结算。8、包装方式
    2023-04-23
    273人看过
  •  电信诈骗账户交易规律揭示
    本文介绍了电信诈骗账户交易特征。根据文中所述,90后更容易成为诈骗受害者,男性受害者数量是女性受害者的近两倍。诈骗手段呈现高度专业化、公司化和链条化的趋势,越来越智能化。中老年人往往被诈骗的金额较高。诈骗活动开始与赌博黑产活动相互勾结,诈骗形式包括广泛撒网、利用新技术以及跨平台等。电信诈骗账户交易特征:1.90后更容易成为诈骗受害者;2.男性受害者数量是女性受害者的近两倍;3.诈骗手段呈现高度专业化、公司化和链条化的趋势,越来越智能化;4.中老年人往往被诈骗的金额较高;5.诈骗活动开始与赌博黑产活动相互勾结;6.诈骗形式包括广泛撒网、利用新技术以及跨平台等。 诈骗手段专业化:从哪些方面体现?诈骗手段的专业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之一。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诈骗分子不断更新手段,使得受害者难以识别和应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诈骗手段的专业化体现得淋漓尽致。诈骗分子越来越熟练地运
    2023-08-20
    94人看过
  • 电子投保该关注哪些信息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一是消费者在电子投保过程中,同样应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其中涉及特别提示的免责事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退保损失等重要事项更要多加注意;二是消费者应知晓电子签名或反馈验证码具有确认投保意愿的法律意义,应像对待手签姓名一样慎重,在确认保险产品符合自身需求、确需购买后再履行电子投保程序,防止盲目投保;三是投保完成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方式进行保单验真并获取电子保单以及保险条款等信息,如有疑问可联系保险公司进一步了解,确保对条款理解无误,防止利益受损。
    2023-05-30
    251人看过
  • 涉及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法律责任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判刑标准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3、主体为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
    2023-08-12
    12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概念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26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指的是根据电子商务法律规范调整的以电子商务活动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由于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不同,因而也就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
    • 和电子信息表有关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4
      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自用
    • 非法侵入电子信息系统是什么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1
      您提供的信息不是太充分,不过据您所述可能涉嫌《刑法》第285条规定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该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非法侵入的行为便构成此罪。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拨打律师电话:187XXXX2280咨询。
    • 电商卖家拒绝交易信息怎么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经营者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将受到处罚。 同时规定,“商品已拆封”不得作为电商网店拒绝退货的理由,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最高将面临50万元处罚。
    •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客体,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09
      电子商务法律关系是有关于电子商务法系的公共的法律与私有的法律加在一起所组成的,它的客体就是它的主体施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事物。包括货币在内的各种物、财产中属于智慧财产的、一些行为还有每个人自身所特有的一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