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公示的适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1:44:53 211 人看过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法院

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

(二)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可以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问什么情况下需要催告公示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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