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可以行使选举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4:34:07 255 人看过

被决定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可以行使选举权。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是如何规定的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是指在上述国家机关中担任领导、管理以及其他工作职务。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以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继续工作,但是不能担任领导职务。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必要前提和有效途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能享有此项权利。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六项自由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政治自由,是人民发表意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自由权利,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行使这些自由。

二、取保候审有选举权吗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在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期间没有作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尚未确定是否有罪,更没有被被剥夺政治权利,因此,享有作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作为党员在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取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否被开除党籍,如果没有被开除党籍,仍然享有作为党员应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但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被选举担任党内职务的。如果已经被开除党籍,就不存在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

三、服刑人员是否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如果服刑人员没有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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