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工被车撞伤算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7:03:28 451 人看过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被车撞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一、工伤的认定程序:

1、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材料审核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但职工本人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等情形除外。然而,目前在办理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案件中,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关于职工因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外延是否包含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存在不同的理解,争议和分歧较大,往往造成同样情况,出现不同的认定和处理结论,影响了当事人权益的实现,也影响了法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一)受理机构:用人单位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行政部门;

(二)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其尽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日期:

1、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延长;

2、若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四)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在职证明,一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一份;

4、病例复印件一份;

5、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认定办结期限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哪些情况会导致工伤认定耗时较长?

一是劳动关系不明确。

部分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者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明确,这就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论有异议就得到人民法院起诉。

二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三、工伤鉴定时间是否有限制

工伤鉴定时间有限制。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员工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单位却不服工伤认定书
    小海(化名)是杭州文二路上一家以特价菜闻名的酒店员工。他自称,自己在下班路上被车撞了,导致脾脏被摘除。小海认为自己的情况属于工伤,市劳动保障局对此也予以认定。然而,当他向单位要求赔偿的时候,却得到否定的答案。昨天,该酒店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上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对小海的工伤认定书。跑步赶车,被出租车撞伤脾脏昨天,小海作为第三人出庭。据其代理人陈述,2009年10月25日,小海于晚上十点左右下班离店。回家路上,小海在追赶一辆常坐的公交车时,不慎被旁边一辆出租车打开的车门撞到腹部。当时,他感觉腹部疼痛不是特别厉害,所以并没有向出租车司机及当时开门的乘客索赔。小海说,回到家后腹部依旧隐隐作痛。第二天,疼痛开始加剧。家人将他送医院诊治后,医生说需要摘除脾脏。事发后,小海及家人多次向酒店索赔。在遭到多次拒绝后,他及家人向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工伤认定。酒店不认可认定书,最终对簿公堂2010
    2023-06-10
    478人看过
  • 单位聚餐归途中职工被撞死法院认定工伤
    山东济宁一位职工参加单位聚餐,回家途中遭遇车祸不治身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确认此事故为非工伤事故!死者年迈的父亲不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确认通知书,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法庭。11月17日,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败诉。师莎莎是济宁某通讯器材商行职工。今年1月13日,该单位经理通知公司员工下班后到本市聚宾园饭店聚餐。当晚,师莎莎准时到该饭店参加了公司的聚餐活动,并于晚上21时左右骑自行车离开饭店。大约晚上22时左右,师莎莎在该市南外环朱孟庄村路口由东向南转弯时,被一辆机动车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济宁市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通知书,通知书认定师莎莎是在离开单位到饭店就餐后,返家途中遭遇车祸,不在其工作范畴之内,是非工伤行为,不属于《工伤保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的规定的情形,因此不予认定工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
    2023-06-09
    250人看过
  • 单位职工有什么情况算工伤
    一、职工有什么情况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
    2023-03-30
    324人看过
  • 受过工伤的职工能被单位辞退吗?
    温宝成:2001年初,我被一家加工企业聘用,后来发生工伤并得到工伤认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去年,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总想将我们这些入职早、工资高的老职工辞掉。我因工伤导致的脑部旧伤发作,从今年春节后开始休病假。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单位能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吗?若被辞退,我能得到多少赔偿?胡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您说的情况来看,您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上述规定,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不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
    2023-06-10
    419人看过
  • 陪客人吃饭后被车撞伤,算工伤吗
    一、陪客人吃饭后被车撞伤,算工伤吗算工伤,受到用人单位的安排参与了对某公司的接待工作。外出吃饭属于工作接待的范畴,在返回途中因肇事司机过错遭遇车祸受到伤害,属于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伤害的发生与其工作具有相当的关联性。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在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
    2023-04-22
    466人看过
  • 因工买菜被车撞死算不算工伤?
    来自安徽的40多名男女,来到海南澄迈县老城镇xx路老城保障性安居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型安置房项目工地上,找到项目的承建方广西某海南分公司,为死者孟忡明的工伤问题讨说法。据悉,4月8日上午,孟忡明老人在给工地买菜回来的路上,不幸遭一辆小轿车撞飞近10米,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工地方面只答应人道性的给予补偿3万元。海口市某律师事务所建议,在与用人单位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死者家属老人给单位买菜做饭被撞飞仅补偿3万元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接报赶到现场时,辖区边防派出所的民警正在现场维持秩序。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在事发现场的斑马线上,由于没有设置红绿灯,来往的车辆速度都比较快。据死者孟忡明的儿子孟先生介绍:父亲今年62岁,跟这个老板负责的工地做饭已经四五个年头了,在老城这个项目工地上,也有半年多。4月8日上午7时40分,父亲到老城镇农贸市场给工地买菜,在
    2023-06-10
    482人看过
  • 工伤职工工伤评残后单位有权开除职工吗
    职工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公司无权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合法解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和四十八条的规定,给职工支付经济赔偿金。一、工伤评不上等级应该得到什么赔偿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2023-03-23
    333人看过
  • 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
    一、被自行车撞到算不算工伤?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被自行车撞伤属于工伤。若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构不成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
    2023-04-28
    373人看过
  • 被非机动车撞不算工伤
    商报讯加班到晚上11时之后骑车回宿舍途中,被工友骑来的自行车撞倒在地,身上多处摔伤,脸部被擦烂,工友至今不肯赔偿。付小姐日前来到本报,咨询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工伤保险?付小姐说,最近连续几天,她在三角镇一家制鞋工厂加夜班,每次下班都是骑自行车回宿舍。她认为,自己被撞与加夜班精神恍惚有关,因此想申请工伤保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咨询处的杨先生认为,被自行车撞伤不能算工伤。他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才算是工伤,而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像付小姐这种情况,应该去追究那位工友——直接肇事者的责任。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林晓峰律师也持同样看法。他认为,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范围。根据该项规定,认定工伤应该符合如下条件:1、在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必经的线路上;3、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付小姐的情况虽然符合前两个条件,但不符合第三个条
    2023-06-05
    325人看过
  • 临时工被外单位车辆撞伤,应如何处理?
    某女与甲单位是临时工关系,合同期1年,甲单位与乙单位是互相独立的法人单位,两单位共用一个场地,2003年9月某女在工作中,被乙单位车辆撞伤,造成某女身体多处受到伤害,有几处骨折等。事故责任由乙单位负完全责任。请问:(1)甲单位是否应为其办理工伤?工伤程度应如何界定?(2)某女在住院治疗期间及出院后的工资应由甲单位还是乙单位给付?(3)办理工伤后乙单位是否应该向某女作出经济补偿?(4)如果某女的身体没有完全恢复之前,合同到期,应如何解决?(5)在某女住院期间以及出院以后,其爱人为解决此事而误工造成损失,是否能够得到补偿?应由甲单位和乙单位谁来负责补偿?(6)住院期间诊治费已由乙单位支付,出院后的复查和后续治疗的费用,应由谁来承担?答:(1)工伤认定应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负责申报,单位不予申报职工个人或亲属、工会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2)在住院治疗期间及出院后的工资应由劳动关系所在
    2023-04-26
    455人看过
  • 工伤期回单位开会返途遇车祸这算工伤吗?
    工伤治疗期间,往返单位途中再次受伤,算是工伤吗?近日,市五中院审理该案时,认定属于工伤。去年2月20日,家住荣昌县的陈女士收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向荣昌县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查清,2012年11月20日,陈女士的丈夫张勇在工作中右肩部受伤,被人社局认定为工伤。2013年2月4日,张勇出院,医生嘱咐全休12个月。2月18日,张勇到单位参加春节后的开班会,随后骑摩托车去医药拿药,在返家路上出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对张勇返家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发生很大分歧。荣昌县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决定。人社局不服,上诉。市五中院认为,工伤后职工会选择在身体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提前上班,不能简单认为停工留薪期间不可能上班。张勇第一次受伤后,在停工留薪期间,到公司参加开班会应理解为上班。尽管事故发生地,不在他正常下班回家的最短路线之上,但他才出院半个月,绕道去医院取药具有一定的
    2023-06-09
    157人看过
  • 辞职后回家被撞,算不算工伤
    扬州网讯(本报记者田文荟)市民老张办完离职手续后,准时下班走出单位大门,当天他没有按照平时的路线回家,而是在外面转了一圈。结果,意外发生了,老张在家对面被汽车撞了。老张能被认定为工伤吗?昨天,记者获得最新消息,经过法院审理,老张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经过协商,单位支付给老张部分补偿金作为医药费。洗完最后一件衣服离职遇车祸■事件洗完最后一件衣服离职遇车祸老张是扬州某宾馆的一名洗衣工,按照单位规定,每天工作时间是从晚上8点到次日早晨6点。然而,放在平时,老张一般在晚上11点,最迟不超过夜里1点就洗好所有衣服下班回家了。唯独在最后一天,干完活之后,他没有回家,而是留在单位和同事们聚在一起,喝两口小酒,一直聊到早晨5点多。到了6点钟,老张推车离开单位,下班。老张家住在马路的东边,可是发生车祸的地点却在马路的西边,这也就是说老张没有按照常规路线回家。对此,老张给出的解释是,刚失去工作,心情比较郁闷,便在
    2023-06-08
    497人看过
  • 单位怎样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
    一、单位怎样为工伤职工申报工伤1.申请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2.所需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申请工伤认定对单位的影响如果确认工伤
    2023-06-04
    314人看过
  • 刚下班撞到单位玻璃门算工伤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赔偿要请律师吗1、工伤程序是否聘请律师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需工伤职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有自己决定是否聘请。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二、工伤赔偿协议注意事项1、赔偿项目是否明确工伤
    2023-02-06
    37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员工在单位被工厂铲车撞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9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费。误工费不仅可以向
    • 在工作单位上班路上骑自行车被撞伤算不算工伤?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3
      职工自己骑车上班,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被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
    • 车祸无单位算工伤吗误工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28
      车祸误工无单位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确定,则是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的关键。”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的计算公式,按年计算,可以表述为: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年)=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3。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
    • 上班时中午外出吃饭回单位途中被车撞伤算工伤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30
      1、伤者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根据《》第十七条: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 因工伤被单位辞退不发工资算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06
      首先需要确认一下,工伤没有等级,是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还是鉴定出来不存在伤残等级。如果是没有经过鉴定,建议你马上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确认工伤等级后,依法向你单位要求你应该享受的工伤待遇。如果是鉴定后,没有等级。但是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报销了你的工伤话费,那你现在的情况就和普通员工一样,如果单位要辞退你,单位只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