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的人身权从出生时享有,到死亡时结束,公民一旦死亡,就不能再决定、使用、变更其姓名,已经不能再对其姓名享有法律上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公民死后不再享有姓名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一、姓名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姓名决定权,也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名、及其组合的权利。自然人的命名权在出生后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行使,但这并不影响具备命名能力后的姓名变更权。
2、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姓名使用权,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包括积极行使:在自己的物品、作品上标示自己的姓名,作为权利主体的标志;在特定场合使用姓名,以区别于其他社会成员;消极行使:在作品上不署名;为特定行为后,拒绝透漏自己的姓名。其限制在于:在特定条件下,自然人不许使用非正式姓名,如户口登记、身份证、护照上必须使用正式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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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指特定的民事主体享有的要求社会对其给予公正的社会评价和排除他人以任何方式损害其获得的公正社会评价的权利。 名誉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而不包括名誉感。名誉感是特定公民对自身各种属性的自我评价;名誉权是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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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否包括姓氏名誉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7二者都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姓名权、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自然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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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名誉权罪是否存在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6侵犯名誉权罪是不存在的,目前如果存在侵犯名誉权等相关的行为的话,是有可能会构成《刑法》当中的侮辱罪或诽谤罪。不管是侮辱行为还是诽谤行为,所侵犯的客体都是公民的人格和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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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统称为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2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统称为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 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