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标有哪些可能存在的形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11:41:05 242 人看过

招标单位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投资的钱是国家资金,工程价款的多少与自己没有多大切身利益,在投标企业给予个人以足够的经济利益报酬情况下,就容易产生权钱交易,容易产生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将会以什么手段进行操作呢?

1、透露信息。招标人将能够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透露给内定的中标人,造成投标人之间的不公平竞争,甚至协助投标者撤换标书,更换报价。

2、事后补偿。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好,由投标人超出自己承受能力压低投标价格,中标后再由招标人通过变更增加招标时没有的工程项目或工程量等方式,让中标人低中标高结算。

3、设置障碍。招标人根据内定中标人特有的技术条件,故意在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中设置某种技术资质要求,以排斥某些潜在投标人,操纵中标结果。

4、招标人通过内定中标单位邀请两家以上单位参加投标(该被邀单位有的甚至自身资质不够而挂靠其他单位进行投标),然后招标人自己,或通过招标代理单位以招标人资金不足、工程会拖欠工程款等原因影响一部分参加投标单位退出投标,这样几个已经串通好的投标单位就可以操纵中标。

5、招标单位派二至三个代表参加招标评标,把人为因素的影响贯穿于整个招标过程,有利于内定中标单位中标。

(二)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建立攻守同盟串标,现有的常规调查手段很难取证、认定,况且,惩处力度不大使串通投标行为的违法违规成本远远小于其风险收益,所以,这会是最重要的串标方式。投标者之间会以什么方式进行串通投标?

1、价格串通。一些投标人相互勾结,私下串通,就投标价格达成一致协议,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使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导致其他投标人不能中标。

2、轮流中标。该行为多发生在分段招标或者多次招标中。投标人之间互相约定,在投标中轮流以高价中标,捞取高额利润,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投标人中选出最优人选,造成巨大损失。

3、陪标补偿。几个投标人之间私下确定中标人,约定内定中标人以高价中标后,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补偿,其实这补偿费也是从招标人支付的工程价款中去获取的。

4、挂靠垄断。通过挂靠其他企业,一家企业或个体包工头可以同时以好几家企业的名义去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形成实质上的投标垄断,无论哪家企业中标,实际都是一家企业。被挂靠企业从中收取管理费,而对工程质量、安全没有进行实质上的管理,一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得以进入原本无法进入的经营领域,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5、招标代理单位暗中组织协调部分投标者进行串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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