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什么情形需要支付补偿金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4 18:17:13 401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终止什么情形需要支付补偿金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补偿的情形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民法典》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而定: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2、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3、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n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n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2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可能存在的情形:(1)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2)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续签,但是劳动者不愿意;(3)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那么(1)情形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3)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3、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双方都没有有力证据来证明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未能续签。怎么处理呢?司法实践中,应由
    2023-04-15
    1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违约金及补偿金分别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支付
    1、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
    2023-03-30
    38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2005年4月,王某进入某某机电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作(以下简称公司),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每月以现金方式向王某发放基本工资为1000元,住房补贴500元。2007年12月20日,公司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了《员工手册》,《员工手册》其中有一条规定,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视为自动离职。2007年12月22日,公司要求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但是遭到王某拒绝。公司当即根据《员工手册》的规定,书面通知王某因其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自动离职,双方劳动关系于2007年12月22日解除。王某于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提出了以下几项申诉请求:1、要求公司补缴自2005年4月至2007年12月的综合保险;2、要求公司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替代通知金1500元;3、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9000元。在庭审中,仲裁委要求公司出具最近2年的工资签收单记录,但是公司没有保管好这些签收
    2023-06-25
    396人看过
  • 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指需要提前30天或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履行提前通知义务的。具体的损失范围包括哪些呢?《劳动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4条对此有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从这些内容入手来确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本单位造成的损失。以上四项内容的具体数额多少,均需要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二、劳动者违反保
    2023-04-22
    186人看过
  •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如何支付?
    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如何支付?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和劳动者工资确定怎样支付,支付的标准如下:(1)经济补偿金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要按一年的标准计算;(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5)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6)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
    2024-01-09
    381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时补偿金是否仍要支付的问题
    一、补不补关键看操作《劳动合同法》出台前,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因合同期满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但《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现实中到期终止的几种组合A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不支付】B在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愿意续签,但劳动者不愿意【要付】C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要支付】三、没续签的原因用人单位/劳动者谁举证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了,因补偿金问题发生争议,但是
    2023-04-27
    485人看过
  •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样支付偿金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样支付偿金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因具有被依法宣告破产、被责令关闭等情形而终止的,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与劳动者终止合同的,则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给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事业单位终止劳动合
    2024-01-18
    34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情形,哪些情形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者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被宣布失踪的,(4)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的,(5)使用者被取消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被取消或者使用者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况。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从狭义上讲,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都已经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未提出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广义的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合同的解除。我们这里讲的劳动合同是狭义的。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条件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023-08-05
    199人看过
  • 终止合同需要什么情形
    一、终止合同需要什么情形终止合同需要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二、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同的终止区别于合同的转移以及合同的中止。1.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不同于合同的转移。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内容客观上不复存在,它已经不须再履行或者无法再履行;而合同的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化,它仍然须履行,而且应当继续履行。所以,合同的转移并不导致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2.合同的终止也不同于合同的中止。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
    2023-06-04
    41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员工需要支付违约金才能终止劳动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员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只能在两种情况下同意由员工承担违约金:首先,违约金应在培训服务期限协议中约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业主提供的培训费用。雇主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完成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其次,违约金应在竞业禁止协议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雇主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员工就竞业限制条款达成一致,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竞业禁止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工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他应根据协议向雇主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雇主负有保密义务的其
    2023-05-07
    240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一、劳动合同终止要注意什么?(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2023-05-07
    55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与劳动合同终止有关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在办理工作交接时一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1995年的《劳动法》未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增加了在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下用人单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第四十六条只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劳动合同终止情况下,负有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为了具体执行法律或弥补部分立法缺陷,《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该条例同样未规定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义务。故按照严格责任法定原
    2023-07-04
    154人看过
  • 终止合同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虽同意续签,但续签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的;3、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完成一定任务而终止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解散的;6、用人单位因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7、自用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终止合同补偿金的标准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
    2023-02-15
    2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经济补偿金如何支付
    区别于《劳动法》和各省、市制订的《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法》对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作出了新的规定。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有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相关规定的理解还存在一些疑惑,在此我就支付补偿金的相关问题作简要讲解。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要针对具体问题来分析。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包括: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合同,但是续订的合同条件比原来的条件差,致使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的;双方都不同意续订合同的。这三种情况有一个共同点,即用人单位主观上没有续订劳动合同之意,最终结果是不能续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当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劳动者患病或非
    2023-04-22
    49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支付情况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6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怎么算?哪些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有补偿金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4
      劳动合同的终止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其实是劳动合同的解除,那么在合同关系终止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什么过错,也不是自己主动辞职的等其他属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在这个时候,用人单位应该支付有关的费用。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李东东律师解析。 一、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怎么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
    • 什么情况需要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1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单位不续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2)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 什么时候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金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5
      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支付情况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明文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