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一、保证责任的承担形式有哪些
保证债务的承担包括八种情形:
1、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没有份额的保证责任)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2、按份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3、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
4、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债权履行期间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了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的,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保证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5、第三人向债权人保证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在履行了监督支付专款专用的义务后,不再承担责任。未尽监督义务造成资金流失的,应当对流失的资金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6、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连带保证指债权人可以任意选择债务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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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纠纷的举证责任承担形式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27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 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使用缺陷产品造成的、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等。 2、生产者的举证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生产者应当对免责事项负有举证责任。产品责任是无过错责任,但不是绝对责任。生产者的责任是否免除还要看其他法律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不承担产品责任的情形主要有: (1)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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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哪些情形下需要承担责任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3有下列情形的,担保人不承担责任:一般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期间未向债务人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或者债权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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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担保责任应承担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4承担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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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的担保形式是什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保证形式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发展,保证人除了可以和债权人就单个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外,还可以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商品交易行为作保证,这种担保形式就是最高额保证。在这种形式下,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就依法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超出期限以外的债权和超出最高债权额度的部分,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最高额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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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有哪些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3一般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负补充责任的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务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只要有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即发生效力,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