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显征地拆迁程序不合法的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10:20 219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这一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该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而在现实的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实施的很少,大多数情况是,由政府成立一个临时机构,有的叫开发区,有的叫工业园,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设项目指挥部,人员由各个部门临时抽调。政府将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机构实施,也有的县一级政府直接将某一个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委托乡镇一级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直接参与组织实施。

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给被征收人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土地不明不白被强征,房屋不明不白被强拆,而一旦打起官司来,相关部门推脱的一干二净,谁都跟这事儿没关系,最后落得个不靠谱的机构来顶包,加大了被征收人的维权成本。

征地程序违法应当告谁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被征收人起诉的对象是实施土地征收的相关部门,一般是县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需要的手续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部门拟订征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逐级上报;

3、征地审核与批复;

4、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5、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6、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补偿安置方案的实施;

7、建设项目用地单位获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2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程序相关文章
  • 征地拆迁不得漠视程序公正
    金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是否客观合理、程序是否正当合法、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直接影响到被拆迁人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依法保护。为此,法律赋予被征迁人对评估报告申请复核评估和申请专家鉴定的救济权。本案因被告未将房屋评估结果公示并送达原告,不仅使原告丧失对房屋评估价格申请复核和鉴定的权利,也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基本原则,使得房屋评估报告的公正性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导致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依法撤销。城市化过程中,不少地方政府为追求征地拆迁效率和进度,有意无意忽视一些法定程序。既使被征迁人的实体权益并不因程序问题受损害,但违反法定程序、被征迁人合法权利未得到尊重和保护,也会损害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2023-06-08
    72人看过
  • 征收土地的强制拆迁程序
    征地强制腾地程序是:征收人向征收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征收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征收决定;送达决定;征收人向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实施措施,做好被征收人的最后说服工作;张贴强制征收公告;实施强制征收。征收土地的具体程序有哪些?1、首先由需要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将建设项目申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持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拟订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拟定方案,并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
    2023-08-07
    297人看过
  • 征地拆迁程序违法如何认定
    一、征地拆迁程序违法如何认定下列行为均构成违法:1、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土地;该违法行为主要针对单位及个人在未获得有效用地批准或者未按程序办理用地手续时,擅自利用他人土地进行建设活动。2、虚假申报骗获用地批准后违法占用土地;即虽然表面上获取了用地批准证书,但其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缺乏合法合规性。如某村民已拥有宅基地,却与村干部联手造假证明,声称仍无宅基地,从而诈骗新的宅基地批准。3、超额占用土地;即超出所获批准的用地范围,非法占有多余土地。4、其他类型的违法占用土地,例如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相关责任人拒绝归还的,将被视为违法占用土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
    2024-07-02
    180人看过
  • 征地程序中有哪些违法情况
    征地程序中存在哪些违法情形。违规程度可能因地而异,有的是完全违法的,比如根本不公示;有的是弄虚作假的,比如贴在封闭场所的墙上,但被征地人看不见;有的贴在被征地区域的偏僻角落,以及张贴的时间土地征用时间短、草率,被征地人难以知晓。其目的是不同程度地剥夺被征地人对征地行为的知情权。由于被征地人对征地信息一无所知,对自己在征地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知之甚少,不知道如何对征地单位的违法征地行为进行监督。2。未经调查确认,剥夺被征收土地的参与权。被征地人不可能参与征地行为,因为他们不知道。作为土地征收的直接相对人,作为主要的利益相关者,被征收土地往往没有权利参与土地征收过程。征地单位往往根本不调查,即使调查是由征地单位自己进行的,也就是片面调查。这样的调查结果要么不会得到被征地人的确认,要么会有少数被征地人私下签字,但被征地人根本没有参与权。三。剥夺救济权。由于被征地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被剥夺,一旦
    2023-05-08
    310人看过
  • 不规范的征收拆迁程序
    房屋拆迁一般要经过作出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协商、房屋拆除实施等阶段的流程,而在这些流程中也还有细化的步骤。一般征求公众意见期限要不低于30天,张贴通知的形式要求不低于5天。不符合以上征收程序的,拆迁户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知情权。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失业保险费的征收程序(一)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失业保险机构要于每年1月份完成失业保险费的年审核定工作。(二)失业保险费实行按月申报、按月征收。市地税部门依据市劳动行政部门提供的年审核定情况开展征收工作。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关资料,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纳手续。(三)地税部门要将所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从其社会保险费收入过渡户划转到失业保险机构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过渡户,再由失业保险机构按月
    2023-08-17
    211人看过
  • 有关征地拆迁程序的法律法规规定
    第一,实体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如果不存在补偿决定,仅仅存在补偿协议,那么房屋征收部门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不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手段。因此,强制拆迁的实体条件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在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且已经按照补偿决定的内容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后,如果被征收人依然不履行补偿决定拒不搬迁的,则有关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拆迁。第二,程序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申请强制拆迁应当在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届满后。行政强制拆迁要遵守什么程序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力,但对行政强制拆迁执行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对行政
    2023-07-03
    428人看过
  • 征地拆迁领域突出问题
    (一)征地数量大。(二)利益分配矛盾复杂。补偿费标准偏低,使本已非常有限的征地补偿费用成为当事人争夺的目标。排挤他人的分配额,使自己获得更多的补偿金,是造成基层群众自治权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很难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从而导致群体上访事件,甚至越级上访的发生。(三)工作方法简单。正常的征地拆迁工作是发展经济、重塑城市形象、改善人民群众工作和居住环境的好事,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但是涉及到广大被征地的农民和被拆迁的居民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有相当数量的弱势群体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的地方工作方法简单,如在拆迁之前不进行必要的公示,不签拆迁协议就停水断电、上房揭瓦,严重影响拆迁的正常生活;一、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或者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不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
    2023-03-13
    191人看过
  • 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征地拆迁和占地拆迁的区别是什么?
    一、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步骤,征地拆迁和占地拆迁的区别是什么?简单来说,因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需要拆迁的叫征地拆迁;因农村建设占用集体土地需要拆迁的叫占地拆迁,但是法律上没有占地拆迁一说。征地拆迁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征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征地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征地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
    2023-04-12
    253人看过
  • 征地拆迁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征地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应当提供材料:(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拆迁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可以由作出房
    2021-11-28
    471人看过
  • 广东征地拆迁程序是什么?如何进行征地拆迁?
    一、广东征地拆迁程序(一)征地的批准程序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二)征地的实施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
    2024-01-25
    168人看过
  • 宋营征地拆迁情况如何查询
    一、宋营征地拆迁情况如何查询关于拆迁与征地方面的详细信息,您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方式进行查询和了解:首先,可以浏览当地政府的官方网站。通常来说,拆迁和征地项目是由地方政府主导实施和管理的,这些项目往往都会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相关的政策法规、项目公告以及征地范围等关键性信息。您还可以联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土地管理部门作为拆迁和征地工作的主要监管机构,他们通常会拥有详尽的相关资料和报告,这将有助于您更全面地了解拆迁和征地项目的具体情况。媒体报道也是获取拆迁和征地信息的有效渠道之一。由于拆迁和征地是一项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话题,因此,各类媒体经常会对其进行深入的报道和分析。您可以通过使用搜索引擎或者访问新闻网站,查阅相关的拆迁和征地案例、项目进展状况以及相关的新闻报道。最后,您也可以向当地的社区或村委会进行咨询。因为拆迁和征地通常会直接影响到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利益,所以当地的社区或村委
    2024-05-03
    404人看过
  • 征地程序与强制拆迁的关系
    按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而且该裁决已经生效,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前提之下,才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出台,是对条例的补充和完善,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2、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
    2023-07-02
    327人看过
  • 拆迁征地程序违法要怎么处理
    政府违法征地时农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行政诉讼一审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法院立案;2、审理前准备: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向原告送达收到的答辩状副本;通知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开庭时间、地点;3、开庭审理: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陈述行政争议;举证质证;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4、当庭判决或择日宣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判决文书。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1)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2)必须依法批准;(3)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4)强制性;(5)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6)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
    2023-08-13
    461人看过
  • 如何查征地拆迁补偿款情况
    一、如何查征地拆迁补偿款情况你大可直接去问问负责这个拆房子工程的人员或者去他们的办公地点看看,如果在这上面碰壁了呢,还可以考虑在互联网上查查看。关于拆迁到底怎么赔嘛,要牢记的就是:补偿费主要看你房子的结构和损耗程度,按每平米的价格来算;如果家里有需要住帐篷或者自己去找地方栖身的情况啊,那就会得到一定的补贴;最后还有一个奖励性的补偿费,这个具体多少得看你们那儿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啦。首先,我们来说说房屋补偿费(也就是重新盖房子的费用),这个主要是用来弥补被拆迁房子主人的损失,它的算法是按照房子的结构和损耗程度来划分等级,然后再乘以每平米的价格。周转补偿费,这个主要是为了补偿那些因为拆迁而不得不暂时住在帐篷里或者自己去找地方住的家庭,它的算法是按照家庭成员的数量每个月给予补贴。最后,奖励性补偿费,这个主要是为了鼓励那些积极配合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比如自愿搬到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
    2024-05-13
    5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程序是指拆迁人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流程,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的过程。 拆迁程序通常包括拆迁调查、签订拆迁协议、实施拆迁、拆迁裁决、拆迁诉讼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更多>

    #拆迁程序
    相关咨询
    • 拆迁赔偿拆迁法征地补偿征地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11
      一、土地征地流程是什么 土地征地流程是: 1.建设项目用地单位报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申请》; 2.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3.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如果超过同级人民政府的权限,应逐级上报到有审查权的人民政府; 4.有权审查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被征地所在地人民政府下发《征地审核与批复》; 5.张贴征收土地公告;
    • 建设拆迁征地的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8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程序有:首先需要将一个拟征地拆迁计划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上级行政部门批准后就可以做出正式的征收决定并公告,被征收地区的人民没有异议并且兑现补偿方案之后开始拆迁。
    • 如何征地拆迁流程建设项目如何征地拆迁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30
      征地拆迁程序如下: 1、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二、建设项目批准后,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申请建设用地; 3、审查通过后,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并逐级上报; 4、征地公告批准后发布; 5、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如何赔偿宅基地拆迁征地的情况?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
    • 征地拆迁强制执行程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5
      1、征收拆迁的双方是征收方(即市县一级政府),被征收人(产权所有人)。如果征收方和被征收方即被拆迁人关于补偿已经达成协议。补偿落实到位后,征收方有权强制执行。 2、关于强制执行,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