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的预售合同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4 08:52:47 270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毫无疑问具有法律约束力。在现代商业社会中,许多交易都是以签订合同书的方式来达成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亲笔签署或加盖公章之时,该合同即告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便产生了法律效力。

然而,对于某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必须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则应遵循这些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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