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有哪些不同的形式和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16:54:14 362 人看过

一、合伙企业有哪些不同的形式和类型

合伙企业的形式有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两种。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二、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什么情况下可以退伙

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是: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约定的退伙事宜出现;

4.合伙人退伙的其他法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

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

1.货币出资;

2.实物出资;

3.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权利出资;

4.劳务出资。

而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除了不能以劳务出资之外,其他三种出资方式都可以。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有哪些优势
    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合伙企业有哪些优势除了合作社、基金会、国有企业和其他组织外,典型的企业形式包括独资,合伙制与公司虽然公司是现代社会最常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具有很强的快速筹资能力,但合伙制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仍占有一席之地。其优点如下:首先,虽然合伙人一般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其承担的投资风险大于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但根据“风险与收益挂钩”的基本原则,这种设计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使合伙企业更容易获得对方的信任,获得更多的商机,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只要合伙人谨慎控制风险,合伙企业也是一种可选的企业形式其次,合伙人的数量通常较少,且具有特定的个人信任关系,这有利于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企业业务事项,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也可以委托一人或者多人经营。合伙人之间的这种信任关系和合伙企业的经营决策方式,与公司股东(特别是股份制公司)之间的资本联系和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
    2023-05-07
    223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能够经营哪些类型的业务?
    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是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规定禁止经营的内容,符合条件的,均可以从事经营。企业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自行决定经营范围,并记载在企业的营业执照上即可。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与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经营范围一般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合伙是指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的合伙。虽然在表面上及一些具体程序与做法上,它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但必须强调的是,在本质上它是合伙的特殊形式之一,而不是公司。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一规定表明
    2023-07-08
    298人看过
  • 成立合伙企业的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一、成立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的形式有以下:1.普通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性质的合伙企业;3.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
    2023-07-15
    278人看过
  • 家庭暴力的形式和类型有哪些?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禁闭、残暴等手段,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对家庭成员造成伤害和破坏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身体,使受害人感到身心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可见,只要家属使用上述手段并造成伤害后果,即构成家庭暴力,与被殴打次数、程度没有直接关系。辱骂算家庭暴力吗一、辱骂算家庭暴力吗1、辱骂属于家庭暴力。一般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精神伤害的范畴,是语言暴力。而在家庭环境中用语言侮辱,一般情况也是属于家庭暴力,让对方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侵害,在某些程度上比肉体方面的侵害程度会更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2023-07-02
    476人看过
  • 法律规定合同形式有哪些类型
    (一)口头形式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口头形式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采用。集市的现货交易、商店里的零售等一般都采用口头形式。合同采取口头形式,毋须当事人特别指明。凡当事人无约定,法律未规定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用口头形式。但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举证证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关系的内容。合同采取口头形式并不意味着不能产生任何文字的凭证。人们到商店购物,有时也会要求商店开具发票或其他购物凭证,但这类文字材料只能视为合同成立的证明,不能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可以简化手续、方便交易提高效益,但其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所以,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和标的数额较大的合同,不宜采用这种形式。(二)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
    2023-06-25
    150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类型比较有哪些优势
    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类型比较有何优势除合作社、基金会国有企业等组织,典型企业形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三种。尽管现代社会中公司是最普遍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其在迅速筹集资本方面显现出较强的能力,但合伙制度仍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占有一席之地,其优势在于以下方面:第一,尽管合伙人普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较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承担更多投资风险,但按照“风险与收益挂钩”的基本原理,此种设计保障了债权人利益,从而使合伙企业可以更为容易地获得交易对手的信任,获得较多商业机会并减少交易成本。因此,只要合伙人谨慎控制风险,合伙也是一种可选择的企业形态。第二,通常合伙人人数较少,并具有特定人身信任关系,有利于合伙经营决策与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共同决策合伙经营事项,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其也可以委托其中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经营。这种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及合伙企业经营决策方式,迥然不同于公司(特别是股份公司)股东之间的
    2023-06-15
    412人看过
  •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类型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1、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法律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2、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4、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仿制药技术合同是否有效仿制药技术合同一般是无效的,仿制药是有可能被认定成假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023-03-08
    372人看过
  • 财产保险合同的类型和形式
    财产保险合同也叫财产保险契约,是经济合同的一种。它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之间,根据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确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类型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投保方按保险方规定条件提出要约。经保险方承诺后,即可签订保险合同,产生法律效力。办要一方不同意,合同就不能成立。保险合同签订后,如有一方提出异议,经另一方同意后,可以变更、个性原合同的部分条件,或者终止原订合同的执行。保险合同条款由保险方事先拟就,一般投保方有选择的权利,但不能个性和提出其他条件。另一种是特殊形式的财产保险合同,一般适用于法定保险的范围。保险双方不是在自愿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合同,而是国家法定保险办法、条例的代同执行者。但为了实施上的方便,法定保险又往往通过签订保险单证的形式,故带有合同的性质,被称为特殊形式的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有以下几种形式:投保单亦称保险申请书或要保书,
    2023-04-23
    325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修订合伙企业形式
    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合伙企业形式从三种调整为两种全国人大常委会目前正对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草案原来将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三种形式,修改后的草案则调整为普通合伙、有限合伙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合伙成为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有些专家提出,有限责任合伙本质上属于普通合伙,不是一种独立的合伙企业形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研究认为,从主要国家的有关法律制度看,合伙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普通合伙企业,其特点是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一类是有限合伙企业,其特点是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只出资,而不执行合伙事务,对企业债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随着合伙企业的发展,一些国家对通常采取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专业服务机构中合伙人的责任作出特别规定,即在合伙人都要
    2023-06-06
    474人看过
  • 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的内容及合伙企业的类型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企业订立合伙协议的内容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合伙人应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又叫合伙契约,或叫合伙章程)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8)损益分配的原
    2023-04-24
    227人看过
  • 合伙企业分两种类型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
    2023-06-06
    380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类型是怎样的
    一、合伙企业的类型是怎样的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所有:所有的合伙人(不论其出资形式、不论其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对所有的企业债务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看债务再找人:一般的企业债务,所有的合伙人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某一个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企业债务,由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先找人再确定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应当对所有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需要章程么章程一般是公司所需要的,合伙企业不需要。但是,合伙企业需要合伙人拟定合伙协议,确定相关内容,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内容执行。合伙企业设立条件:合伙企业,是指
    2023-06-06
    133人看过
  •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
    在我国,合伙人不仅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且在法律无其他规定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指每一个合伙人均负有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合伙的债权人有权向任何一个、几个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当某个合伙人履行了此项义务后,该合伙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合伙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但是,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如何承担1、先以合伙企业承担债务。2、不足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以普通合伙人个人的所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1)连带责任。即所有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都有责任向债权人偿还,不管自己在合伙协议中所承担的比例如何。一个合伙人不能清偿对外债务的,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偿的责任。但是,当某一合伙人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所应
    2023-03-05
    287人看过
  • 合伙解散的原因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有哪些?
    一、合伙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包括:1.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合伙即归解散,应当终止合伙共有关系,进行清算。但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后,合伙人继续经营合伙事业时,法律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其合伙协议,不发生合伙解散的后果。2.合伙人全体同意解散这种解散,不论合伙是否定有存续期限,均可适用。同意解散的性质,属于合意终止合同,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一部分合伙人同意解散,另一部分人不同意解散,则应由同意解散的合伙人退伙,合伙关系在其他合伙人中继续存在。当不同意解散的合伙人只有一人时,合伙关系消灭。3.合伙的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的目的已完成,是指合伙约定具体事业已经做完,合伙经营的目的已经实现,如一次性经营某事业,或为某事业服务,该项事业结束,即为完成。合伙目的完成,合伙归于解散。合伙的目的不能完成,包括该事业自始不能完成和中途不能完成,是指合伙经营的事业因主
    2023-04-24
    42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重组企业类型和方式有哪些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4
      企业兼并重组的形式有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控股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伙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特征及全文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特征:1、生命有限;2、责任无限;3、相互代理;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
    • 合伙企业都有什么类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9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合伙企业的含义有哪些合伙企业的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
    • 合伙企业形式有哪几种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8
      在我国,合伙形式包括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两种形式。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