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继承方面的地位是否有所改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1:30:30 282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也就是说,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女儿无论已婚还是未婚,都享有平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有的已婚女儿有能力、有条件赡养父母,但很少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有些人知道他们的父母死了,当其他继承人分割他们的遗产时,他们不需要继承。经过多年的分离,他们也需要继承。对于这类问题,一般是基于对其继承权的承认,并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精神,不分继承或少分继承。

现在能收养一个女儿吗

符合收养条件的,可以收养一个女儿。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收养时,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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